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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优化口岸服务质量和水平再创发展环境新优势的建议

来源:花匠小妙招 时间:2024-10-03 00:25

港口是宁波最为重要的战略性资源,长期以来口岸服务质量和水平的不断提升为我市外向型经济发展提供了强大动力。但当前国内口岸竞争日益加剧,相互比拼不仅仅是港口码头等硬件建设,更为重要的是服务质量和水平等软实力。如何进一步优化口岸服务质量和水平,提升宁波港口综合竞争力,再创发展环境新优势是我市现代化国际港口城市建设必须要破解的课题。为此,市政协经济界课题组赴相关部门、企业进行了专题调研,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宁波口岸环境建设现状

宁波是全国最早提出“大通关”理念的城市,2001年率先在全国开展以改善口岸环境、提高通关速度为核心的“大通关”建设,10多年来,宁波口岸效率在全国保持着较为领先的地位,有力地促进了当地经济发展。

(一)通关服务运行机制不断完善

近年来,口岸单位通过对运行机制、作业模式、监管体制的不断改革与探索,服务运行机制逐步完善。宁波海关成立了物流监管中心、通关中心、查验中心和风险监控中心,相继推出“365天两班制查验”作业模式、进出口分类通关改革、通关无纸化改革试点等一系列特色服务,既提高了查验效率,又减少了企业的通关时间和成本。宁波检验检疫局初步建立起一套以风险管理和分类管理为核心的出口商品检验监管机制,实施了“提前申报、分类堆放、前置处理、集中查验、卡口放行、目的地检验”的入境检验检疫工作机制,有效降低了抽查比例,加快了放行速度。宁波海事、边检等涉海单位也先后推出了港区“一港通”等众多便捷通关服务举措。

(二)通关服务平台建设成效明显

建成了以国际航运服务中心为主体、以宁波海港通关中心和空港通关中心为两翼“一体两翼”的通关服务平台,为企业提供“一站式”报检报关服务。目前,海关90%以上报关业务,国检90%以上的报检业务在航运中心和海港通关中心完成;智慧口岸平台功能进一步健全,宁波口岸应急联合指挥中心信号源渠道逐步拓宽,数据监控、视频监控、物流监控、数据展示等功能不断完善;电子口岸建设继续推进,平台注册企业量、数据交换量、平台运行项目数量等稳步提升。

(三)口岸中介代理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

先后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提升宁波口岸中介服务业发展水平的若干意见》、《关于印发提升宁波口岸中介服务业发展水平若干意见2012年度主要工作的通知》等一批政策意见,树立一批中介服务业标杆企业,促进骨干企业做强做大。目前,宁波正规备案的货代企业有673家,全球排名前20位的船公司已全部登陆宁波港,同时配合“国门之盾”行动,开展清理整顿口岸中介代理市场,打击违规经营活动。

(四)区域大通关建设加快推进

为进一步拓展口岸辐射功能,宁波口岸不断加强与省内港口联盟和腹地城市的合作,积极推进长三角口岸城市群大通关合作。先后与中部六省、长三角两省一市、江西、重庆签署大通关合作协议,已与上海、南京、杭州等18个海关开展合作,与江西、福建、湖北等泛长三角口岸检验检疫机构实现联动,实施完善了“属地申报,口岸验放”区域通关改革,浙江省域出口商品实现了“一次报检、一次检验检疫、一次放行”的直通放行机制。

二、宁波口岸服务存在的主要问题

应当说,与自身的过去相比、与国家部委(如海关总署、国家质检总局)的要求和标准相比,宁波口岸单位服务质量和水平的改善是明显的,但是与企业的热切期盼相比、与个别先进地区的(如上海)通关效率相比,宁波口岸服务仍有优化和提高的空间。

(一)通关效率仍有改善空间

一是口岸单位合作有待进一步加强。经过多年大通关建设,宁波口岸各部门配合协作意识得到加强,但相互间配合协作机制还未完全建立,存在着本单位系统内合作顺畅,跨部门间协作尚有梗阻的现象。但国内个别地区的口岸单位已经部分实现了信息共享、数据互联互通。如深圳、苏州等地加强关检合作,进行“通关单电子放行”试点,减少了企业报关报检业务环节。

二是缺少与内地城市的“直通关”业务。目前宁波港还未与内地重点城市建立“直通关”业务,外地的货物必须到宁波港办理国际集装箱报关、结汇、退税等手续,增加了中转环节,提高了货物的运输成本。出口商品商检直通放行,目前还仅限在浙江省域范围内。

三是口岸查验频率相对较高。近年来,海关、国检等口岸单位在执行“国门之盾”、“绿篱行动”等监管行动时相对较严,在加大走私打击力度的同时,客观上也给进出口企业带来查验率、开箱率的进一步提高,造成通关时间延长、费用上升。

(二)通关费用仍有压缩空间

一是货物进出口环节的经营服务性收费有待规范。目前,进出口环节经营性收费项目比较多,分别有港务港建费、预录入费、理货费、查验作业费等二十多项费用。宁波口岸单位在执行国家收费标准时相对较严,而上海则由地方财政给予补贴。如有企业反映,上海、江苏等地的部分商品进口关税相对较低;部分带有监管部门背景的特殊经营主体在开展相关业务时,存在着变相垄断现象,且收费不够透明,用打包总价代替具体服务,个别项目价格高出行业均价较多。

二是口岸中介代理服务业诚信体系建设有待加强。主要体现在部分代理企业收费不规范,有的甚至随意收费,如企业反映堆场随意收取洗箱费和修箱费;有的口岸中介代理企业利用货主与监管单位间信息不对称,借监管单位名义乱收费,并长期与港区堆场、装卸工人间隐性交易,使口岸通关成本高、收费不透明,损害港口形象。

(三)部分客观因素制约了通关效率的提高

一是现行口岸管理体制影响了通关效率。目前我国口岸管理体制属于多部门共同参与管理,货物由海关、国检共同管理,交通工具由海关、国检、海事、边检四家查验单位共同审批,人员由边检管理,这样势必造成企业需要花费大量的人力和精力向多家监管单位申报和审批。如镇海口岸,船代在镇海办理海关、国检、海事手续的同时,需要往返市区办理边检手续,给企业带来不便。

二是人力资源保障不足影响了通关效率。由于港口发展迅速、布点较散,而口岸单位工作人员有限,新增编制需向上申请,有一定的时间差,不能满足港口发展需要。如入世10年,宁波口岸进出口贸易额增长了10.8倍,但同期宁波海关人数增长不足2倍,与业务规模接近的海关相比,宁波海关人数也相对较少,人力资源保障不足制约了海关服务的优化。

三是一些硬件设施建设不足影响了服务质量。如上海集装箱查验均在港区内堆场进行,而宁波受场地限制,很多需要通过“短驳”方式拉到港区外堆场查验,从而增加通关环节和成本;锚地紧张不能满足宁波港快速发展需要,导致船舶待泊时间拉长等等。

(四)口岸服务政策洼地日渐突出

一是与上海相比,弱势愈加明显。虽然同处长三角地区,但相对于上海,国家对宁波港口航运服务的政策支持力度明显偏弱。国务院为支持上海建设两个中心共出台了十八条意见,今年又批复了《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目前,国务院有关支持上海航运中心建设的政策中,除启运港退税外,其他意见已基本落地。其中,营业税减免、金融租赁、外汇管理、通关等政策已经取得了较为明显的实施效果。上海在获得先行先试政策支持后,在金融、法律、信息、船代、货代等进出口环节配套服务业的集聚优势将更加明显,必将对我市的国际贸易、港航物流发展等港口服务业产生一定冲击。

二是与舟山相比,优势逐渐弱化。由于宁波、舟山两市,在对内、对外的辐射区域上和服务功能上,存在一定的同质性。随着舟山群岛新区建设的深入推进,舟山港综合保税区、出口加工区、保税仓库等特殊监管区的门类将更加齐全,口岸对外开放范围将进一步获准扩大,宁波口岸环境相对优势势必减弱,从而影响宁波部分进出口贸易数额,特别是在大宗商品和水水中转领域。

三、提升宁波口岸服务质量和水平的对策建议

港口竞争力是宁波城市的核心竞争力。因此,优化宁波口岸服务质量和水平,不仅是宁波打造国际一流口岸、再创开放型经济新优势的重要前提,也是宁波打造海洋经济核心示范区、建设现代化国际港口城市的重要内容和支撑。

(一)提升口岸服务水平

一是激励口岸单位与地方政府的协作意识。一要培养口岸监管部门服务地方、服务企业的意识,对于口岸单位通过优质服务引进市外企业落户我市的,建议按照市级机关标准,给予所在科、处工作人员同等额度的奖励,所需奖金由落户企业所在的县(市)区支付;二要增进与口岸单位的交流和了解,建议市级相关部门加强与口岸部门的干部交流、挂职,以达到加强交流、增进了解、密切协作配合的目的;三要鼓励口岸监管体制机制创新,将口岸单位创新推出的年度重大便民措施,争取列入市政府实事工作,根据项目大小给予一定的专项经费支持。

二是通过业务流程再造进一步提高通关效率。建议宁波海关加快“无纸化大通关”试点,在继续做好出口商品大通关的基础上,加快进口商品大通关建设,减少通关环节,合理降低综合费用。建议宁波检验检疫局加强与宁波海关的合作,参照广东、上海等地做法,在关检两部门率先实现“一次申报、一次查验、一次放行”模式,推动贸易便利化。建议宁波海事局实行口岸服务“7天24小时”制,推行船舶查验“零待时”,船舶随到随办口岸查验手续。

三是创新优化监管机制。优化监管资源配置,规范企业进出口行为,提高收费透明度,探索第三方检验检测市场化运作模式。建议口岸单位深入贯彻“宽严相济”政策,在依法办案前提下,慎用扣人、扣物、查封、冻结等办案强制措施,保护企业合法正常生产经营;对没有主观故意的轻微违规行为,重在教育整改。同时在不违反国家法律和行业规定的前提下,建议监管单位适当降低查验率和开箱率,减少企业通关时间和成本。

(二)优化口岸商务环境

《关于进一步提升宁波口岸中介服务业发展水平的若干意见》为指导,一手抓服务水平,一手抓规范收费。进一步优化我市口岸商务服务环境。

一是整顿规范进出口环节经营服务性收费。建议以省财政厅、省物价局重新公布的各系统行政事业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为依据,对涉及大通关系统的收费执收单位进行重点验审,进一步规范收费秩序。同时从长远发展和提高竞争力的角度出发,建议宁波港集团进一步规范国际集装箱通关环节的相关收费项目和标准,做到收费依据公开、收费项目公开、收费标准公开,坚决取消一切不合理收费。

二是加强口岸中介收费市场监管。有关职能部门要坚持日常检查与专项行动相结合,突出重点,全面监管,坚决纠正各种不规范经营行为,遏制垄断性行业自定标准高收费、乱收费和巧立名目收费,稳定或降低口岸综合费用;积极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建立健全完善的自律机制,进一步加强行业自律。

三是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利用电子口岸信息平台、监管单位门户网站等载体,努力做到中介代理服务价格、通关作业各个环节及实时状态等要素全面公开,积极营造行政公开、程序公开的诚信环境。

(三)加快口岸实体服务平台建设

一是推动电子口岸升级为“智慧口岸”。运用互联网、物联网、云计算等技术,在继续完善电子口岸、提升智慧口岸的基础上,根据宁波口岸特点,研究探索“门(厂门)到门(船门)”的云服务模式,真正形成“单一窗口”;充分发挥港口EDI的优势,有效提高泊位利用率、装卸效率和船舶计划兑现率,努力缩短各类船舶在港时间,加快货物周转。

二是提升第四方物流市场能级。加快建设基于电子口岸和第四方物流市场的物流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和数据中心,增强电子政务和电子商务服务能力;推动重点企业、园区和相关政府部门与数据中心的信息交换和共享;完善第四方物流市场网上支付交易功能,集聚运输电子商务信息,建设高附加值商品信息追踪查询系统,不断提高供应链管理能力。

三是加快国际航运中心和航运交易所建设。按照建设国际一流航运服务中心的要求,继续完善海港通关、航运服务、物流信息等多种核心功能的国际航运服务平台,将宁波航运中心打造为集口岸一站式、航运大超市、信息集中化于一体国际航运服务中心;加快推进航运交易所建设,按照“三个平台、五大市场”的框架要求,促进航运服务企业集聚。

(四)适度加大对口岸单位的政策倾斜

一是优化配置口岸监管人员。积极配合口岸监管单位向上争取扩大编制,全市新增开放口岸人员编制和国检地方事业编制应优先保障监管单位一线工作人员和口岸业务量大的港区;同时市有关部门可以帮助招聘协关员、协检员,以弥补海关、国检行政编制不足带来的影响。

二是适当加大经费补助。鉴于海关、国检等口岸监管单位工作人员待遇与自身过去相比下降较多的现状,建议市政府会同口岸监管单位积极向其上级单位反映,并研究解决适当提高口岸监管单位工作人员待遇的办法。借鉴省内杭州、湖州等市做法,建议将宁波边检部门干部家属医疗保险纳入到宁波市地方医保范围。

三是进一步完善考核激励机制。修改完善现有的《宁波口岸共建合作奖励考评办法》,研究制订《宁波口岸大通关建设目标考核细则》,改革现有临时性、差异性扶持保障模式,建立口岸工作完成情况、口岸合作共建考评结果与口岸单位待遇相挂钩的良性发展机制,适度加大考核奖励经费投入。

(五)积极争取口岸贸易便利化综合试点

目前,国内围绕建立自由贸易试验区的争夺非常激烈,面对复杂的自由贸易园区博弈背景,宁波应立足自身实际,将工作重心落在国家已出台存量政策的复制与运用上,加速形成口岸贸易便利化试点优势,以进一步增强开放型经济综合竞争力。一些重要试点政策的争取和突破需要市委市政府加紧与国家职能部委和省委省政府的沟通、衔接。

一是加快宁波-舟山港一体化发展。当前阶段,省内宁波关区和杭州关区之间实现信息共享和简化放行,尤为迫切。就口岸而言,北仑港区与舟山的金塘、六横港区同处一个港池,共用一条航道和一个锚地,对两个港区口岸实行合并管理,有助于按照浙江省委省政府“四个统一”原则,实质性推进宁波-舟山港口的一体化。因此,建议市委市政府积极向省里、海关总署等部门建言,将舟山普陀港区的海关、商检、边检、海事等口岸监管部门划归至国家在宁波对应的相关机构,以便统一管理,提高两港的监管效率。

二是减免航运企业营业税。减免航运业营业税,相当于较大幅度的提高了航运企业的利润空间,因此政策含金量极高,是吸引和培育航运市场主体的得力手段。2009年开始在上海洋山、天津东疆实施营业税减免政策以来,两地已吸引众多航运企业前往注册,但对注册在宁波梅山保税港区的航运企业造成了一定冲击,对注册在宁波的保险企业也有一定影响。因此,建议宁波市委市政府积极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保监会等国家部委争取该试点政策,主要内容包括对注册在梅山保税港区、宁波保税区内的仓储、物流、航运等服务企业从事货物运输、仓储、装卸搬运以及国际航运等业务所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对注册在宁波的保险企业从事国际航运保险业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等。

三是推进宁波海铁联运发展。宁波是国家《综合交通网中长期发展规划》“五纵五横”全国性综合交通枢纽42个节点城市之一,也是国家《中长期铁路网规划》布局的18个大型集装箱中心站之一。但总的来说,宁波海铁联运业务发展仍然较慢,规模较小。从长远看,海铁联运在长距离运输和散货、液化品等货种运输上非常具有优势,陆向腹地又是宁波港区的比较优势所在。因此,建议市委市政府加强与交通部、中国铁路总公司的沟通和衔接,争取他们积极支持宁波申请“全国海铁联运综合试验区”,主要内容包括给予宁波港海铁联运优于同等运输通道的运价优惠,优先安排宁波海铁联运铁路运输计划和车辆,尽快将甬金铁路、杭州湾跨海铁路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列入国家重点项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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