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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有关单位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及未开展相关生产经营活动的公告 (2024年第2号)

来源:花匠小妙招 时间:2024-11-06 20:39

来源:昭平县林业局     发布时间:2024-11-01 08:10

截至2024年10月31日,我局核发昭平县马江镇绿茵苗木场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昭平县马江镇振发苗圃果品购销场取得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后,无正当理由满六个月未开展相关生产经营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林业局令 第40号)规定,对有效期届满未延续的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及取得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后,无正当理由满六个月未开展相关生产经营活动的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将予以注销。

请昭平县马江镇绿茵苗木场于2024年11月8日前办理相关延续手续,昭平县马江镇振发苗圃果品购销场于2024年11月8日前作出生产经营承诺,逾期将按相关规定予以注销。联系电话:0774-6682605。

特此公告。

昭平县林业局       

2024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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