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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昌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遂昌县创建猕猴桃标准化生产示范县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花匠小妙招 时间:2025-05-03 22:06
 

各乡镇(街道)农业农村服务中心、局属各单位:

根据《浙江省农产品标准化生产示范项目(“一县一品一策”)2020年工作方案》(浙农质发〔2020〕10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建成遂昌猕猴桃质量安全风险综合管控体系,整体提升遂昌猕猴桃标准化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加快推进遂昌猕猴桃产业高质量发展。现将《遂昌县创建猕猴桃标准化生产示范县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遂昌县农业农村局

2020

年10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遂昌县创建猕猴桃标准化生产示范县实施方案

为全面落实遂昌县猕猴桃标准化示范县创建各项任务,提高标准化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根据省农业农村厅《浙江省农业标准化生产示范创建(“一县一品一策”)2020年工作方案》(浙农质发〔2020〕10号)等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国家质量兴农战略规划(2018-2022年)》和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部署要求,坚持隐患排查、风险评价、管控研究、按标生产、精准施策、示范推广的原则,开展风险隐患排查研究、风险管控技术集成、适用标准研制推广、试验示范实践应用、标准技术宣传培训等任务,建立一批“可学可看”的猕猴桃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示范带动全县猕猴桃产业发展,集成遂昌县猕猴桃质量安全风险综合管控策略,初步形成猕猴桃标准化生产体系,落实试验示范区域内实现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检合格率99%以上、“一证一码”全覆盖。

二、主要任务

围绕遂昌县猕猴桃产业的高质量发展和提升,开展全产业链质量安全风险隐患排查,研究国内外相关标准,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制定开发符合当地实际、可操作性强的风险管控技术,并在示范基地和全县规模主体推广应用,以加强和加快规模主体安全生产和标准化进程,提高猕猴桃质量安全和标准化生产水平,培育一批符合《浙江省绿色农产品绩效评价办法》(试行)A级标准的生产主体。

(一)风险隐患排查与监测评估。加强风险预警技术研究,结合近年来猕猴桃检测结果,明确遂昌县猕猴桃质量安全风险隐患因子,评估风险程度;借鉴危害分析的临界控制点(HACCP)原理和良好农业规范(GAP)模式,对本地猕猴桃种植基地实地调研,从产前、产中、产后的全过程环节进行风险隐患排查和样品采集,进行监测数据分析,查找出当前种植模式下主要风险因子与关键点控制,并做出预判预警加强应对措施研究。围绕风险来源、风险程度、蓄积规律,重点开展主要病虫发生规律调查、防治药物筛选等分析研究。

(二)遂昌县猕猴桃生产安全管控措施及标准研制。依据风险评估结果,制定风险可控且适合遂昌县猕猴桃生产病虫防控的农药清单,研制遂昌县猕猴桃安全用药推荐指南。借鉴现行有效的猕猴桃相关国内外标准,结合当地生产实际及示范基地现有条件,开展遂昌县猕猴桃主要病虫害发生情况调查,引进、物理防治、生物防治及农业防治等绿色防控技术;筛选出适用的绿色防控措施和全程管控技术,并集成研究成果,制定遂昌县猕猴桃标准化生产、全程质量安全风险管控手册,开展猕猴桃主要病虫害综合防治规范等标准的制修订和推广应用。

(三)猕猴桃名特优新产品鉴定与营养品质提升。进行猕猴桃营养品质研究分析,测定其各种营养成分,挖掘遂昌猕猴桃品质特征,为特色农产品的品质评价提供标准支撑。积极开展区域内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的鉴定工作,指导猕猴桃主体完成鉴定认证,委托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营养品质评价鉴定机构出具相应的鉴定报告,并开展猕猴桃品质提升的相关研究工作,开展猕猴桃的收贮运技术体现研究,确定猕猴桃最佳适宜采收期,和最佳贮藏条件和贮藏方法等。开展遂昌县猕猴桃及其采收、贮藏和保鲜等标准的制修订和推广应用。

(四)试验示范基地全程安全管控技术和标准实践应用。着力于猕猴桃生产全过程管控技术的实践应用,推进管控技术策略与生产实际相结合,按照《遂昌县猕猴桃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建设规范》标准要求,在猕猴桃生产主体中选择基础条件好,带动性强的生产主体,开展CAQS-GAP试点建设,重点开展农药化肥减量增效、绿色防控、物联网数字化应用等示范。2020年计划开展3个以上猕猴桃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建设,每个基地必须实行二维码追溯和农产品合格证制度,核心示范面积不少于20亩,并以点带面在全县进行推广辐射。

(五)标准技术宣传培训。整合县农业农村局经济作物技术推广中心、县农业农村局现代生态农业与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乡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等多方力量,组建农业标准化专家团队,开展猕猴桃标准化技术推广及科普培训。在猕猴桃关键生长期等不同时节,针对不同群体,多形式地举办猕猴桃安全用药、全程质量控制技术、标准解读、农产品质量安全与营养健康等有关内容的培训;编制并免费发放标准模式图、风险管控手册、管控明白纸等通俗易懂、方便实用的标准宣传和培训资料。对标准化示范主体加强生产新技术的转化应用指导,合理利用现代农业设施、生物农药、绿色防控等先进技术,提高果树品种的经济产量和果品品质,提升遂昌县猕猴桃质量安全水平。

三、进度安排

(一)动员调研部署阶段(2020年1月-2020年6月)

根据省农业厅有关要求,结合本县猕猴桃产业实际,开展工作调查研究,召开座谈会,充分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制定遂昌县猕猴桃标准化生产示范县创建项目实施方案。

二)项目实施阶段(2020年3月-2021年10月)

开展猕猴桃标准化示范基地建设,完成不少于3个示范基地建设,推进基地标准化生产和管控措施的应用,并推广辐射带动全县猕猴桃生产。依托于省农科院的技术支持,开展区域内猕猴桃基地实地调研,进行风险隐患排查及相应的风险评估,研究适用的安全用药、绿色防控措施和全程管控技术,并集成研究成果。建立猕猴桃全程质量控制技术标准体系,完成全程管控的标准规范以及配套的标准化操作规程,完成《猕猴桃主要病虫害综合防治规范》的评审、报批和发布。指导猕猴桃生产经营主体完成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品质营养鉴定工作,对培育的主体进行CAQS-GAP试点认证。开展猕猴桃生产与产品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包括完善产品抽检、绿色食品申报认证,产地环节监测、追溯系统应用和合格证实施等。组织开展标准化技术及农产品质量安全培训、推广和宣传工作。

(三)考核验收阶段(2021年10月-2021年12月)

对照项目建设要求开展自查自评,进一步查漏补缺,整改提升,全面完成各项建设指标。撰写项目工作和技术总结报告,完成遂昌县猕猴桃标准化建设工作总结。

四、资金管理

项目建设资金来源于省级财政资金,2020年项目计划省财政经费130万元,资金实行专款管理,主要用于基地建设、猕猴桃全程质量控制技术体系研究及推广、标准化技术培训推广等内容,2021年资金安排及实施按照省厅下达实施文件后,另行确定。具体费用构成明细见下表。

遂昌县猕猴桃标准化生产示范县创建项目经费预算表

项目

具体费用构成说明

金额

(万元)

猕猴桃标准化示范基地建设

建设3个示范基地,对照《遂昌县猕猴桃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建设规范》开展示范建设,基地建设涉及标识标牌,环境产品检测,物联网设施、生产设备设施配置,追溯系统及合格证应用,绿色防控物资采购,高效环保投入品等。

 30

标准化技术集成和猕猴桃全程控标准

1、猕猴桃全产业链相关标准收集和整理,进行梳理,结合当地生产实际,评估标准的先进性、科学性和适用性,提出需要制定的标准名录,制定遂昌县猕猴桃全产业链标准体系。制定图表2份、模式图1份、视频1个,猕猴桃生产技术标准1项。

2、研制遂昌县猕猴桃全程质量控制技术规范及配套的标准操作规程,完成并发布遂昌猕猴桃全程质量控制体系团体标准编制。

 40

质量安全风险隐患排查与监测评估

根据近年来猕猴桃检测结果的收集、整理和分析,明确遂昌县猕猴桃质量安全风险隐患因子,评估风险程度,评价质量安全水平及其趋势等情况,出具评估猕猴桃风险隐患评估报告。

10

品牌建设

1、开展猕猴桃的营养品质鉴定评价及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的鉴定申报,完成2个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鉴定、申报等相关支出。

2、开展CAQS-GAP试点认证,GAP认证相关费用。

10

标准化技术培训、应用推广

标准化技术印制、培训推广等费用支出,组织相关规模主体外出现场教学等费用。

 10

宣传工作

猕猴桃标准化示范创建基地立标志牌,举办全县猕猴桃标准化现场会,邀请部、省、市专家到现场技术指导。

20

其 它

统一农业投入品规范管理购置收贮柜;合格证打印机配置;

生产记录的规范应用及资励。

10

五、示范基地建设程序

遂昌县猕猴桃标准化示范主体建设采取申报推荐、示范项目建设、组织验收的方式,开展建设实施,由主体自行申报,乡镇(街道)、县农业农村局审核,项目建设,验收认定,有序推进遂昌县猕猴桃标准化示范主体建设。

(一)申报推荐。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采取主体自愿申请、乡镇(街道)初审、农业农村局审核的办法,筛选、确定示范主体建设名单。申请单位填报的《遂昌县猕猴桃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申报表》(附件1),由各镇街道初审后统一上报至县农业农村局,县农业农村局根据申报单位基础条件、建设内容等,择优确定建设单位。

(二)基地建设。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乡镇(街道)按照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建设要求,进一步细化措施,加强技术指导,明确时间进度和工作要求,提高项目建设效率。

(三)验收认定。达到创建标准的创建主体可申请验收,于每年12月底向县农业农村局提交验收申请表(附件2)和相关评价材料。县农业农村局组织专家实地按照评分表(附件3)进行评价,满分100分,85分(含)以上为合格,通过验收。

(四)资金补助。标准化示范基地建设项目资金来源于省下达财政资金。对列入建设计划、验收合格的示范基地,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根据实施内容一次性给予奖励5-8万元。

六、项目管理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局主要领导为项目管理领导小组组长,经济作物技术推广中心、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的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项目领导小组。为推进项目顺利实施,由局农产品质量安全质量安全中心、乡村产业与农产品质量监管科、计划财务科、试验示范基地所在乡镇农业技术服务中心组成的项目实施工作小组,具体负责项目实施。局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为项目联络单位,负责项目组织协调,以及指导试验示范基地的“三品一标”认证、GAP认证及追溯体系建设;局乡村产业与农产品质量监管科做好项目管理工作;计划账务科做好项目资金使用监督管理工作;试验示范基地所在的乡镇农业技术服务中心承担项目基地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属地管理职责。项目实施工作小组的成员单位要落实专人负责,按要求及进度做好各项工作。

(二)加强产学研协作。加大与省农科院协作,配合农业标准化生产示范项目技术专家团队做好产地调研、风险评估、风险管控技术集成研究与应用、完善项目实施工作、开展对试验示范基地的生产技术指导;结合我县猕猴桃的生产情况,通过产学研协作,开展实施效应及跟踪评估,研制猕猴桃主要病虫害综合防治规范和推荐用药清单,猕猴桃关键管控技术及风险管控手册等并推广应用,合力抓好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风险管控、示范提升与培训。

(三)加强绩效管理。按照《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0年第二批省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浙财农〔2020〕13号)、《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农业农村厅支农资金管理规程>的通知》(浙农计发〔2019〕12号)等文件要求,严格规范资金使用和绩效管理,做好组织实施、示范推广、技术集成,抓好标准化生产示范创建全过程管理工作。


抄送:县府办,县财政局。


遂昌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2020年10月3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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