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2022年晋宁区禁种铲毒工作,全面巩固辖区“零种植、零产量”目标,现将罂粟等毒品原植物有关常识整理如下,以便于广大群众提高警惕,防患于未然。
毒品原植物罂粟及特征如下:
罂粟苗
罂粟花
罂粟果
罂粟是一年生或二年生草木,株高60-100cm。茎平滑,被有白粉。叶互生,灰绿色,无柄,抱茎,长椭圆形。花芽常下垂,单生,开时直立,花大而美丽,萼片2枚,绿色,早落;花瓣4枚,白色、粉红色或紫色。果长椭圆形或壶状,约半个拳头大小,黄褐色或淡褐色,平滑,具纵纹。种子多数,很像死不了的种子,很小,肾形,花期4月至5月,果期6月至8月。
危害:罂粟是制取鸦片的主要原料,从蒴果上提取的汁液,可加工成鸦片、吗啡、海洛因。因此,鸦片罂粟成为世界上毒品的重要根源,因而罂粟这一美丽的植物被称为恶之花。食用罂粟壳会使人体产生依赖性而造成瘾癖,对人体肝脏、心脏有毒害作用。长期食用含有罂粟壳的食物,就会出现发冷、出虚汗、乏力、面黄肌瘦、犯困等症状,严重时可能对神经系统、消化系统造成损害,引起精神失常,出现幻觉,甚至会呼吸停止而死亡。
警方提示
Q1
什么是毒品原植物?
毒品原植物,即用来提炼、加工成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吗啡、可卡因等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原植物。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五十一条【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非法种植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的,一律强制铲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一)种植罂粟五百株以上不满三千株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较大的;
(二)经公安机关处理后又种植的;
(三)抗拒铲除的。
非法种植罂粟三千株以上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非法种植罂粟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在收获前自动铲除的,可以免除处罚。
第三百五十二条【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毒品原植物种子、幼苗罪】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未经灭活的罂粟等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七十一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一)非法种植罂粟不满五百株或者其他少量毒品原植物的;
(二)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少量未经灭活的罂粟等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的;
(三)非法运输、买卖、储存、使用少量罂粟壳的。
有前款第一项行为,在成熟前自行铲除的,不予处罚。
举报奖励办法
《晋宁县举报毒品违法犯罪奖励办法》
第三条举报毒品违法犯罪活动或线索,经公安机关查证属实后,按下列标准给予一次性奖励:
(一)举报新吸毒人员,每抓获一名行政拘留入所后奖励100元。
(二)举报复吸人员,每抓获一名强制戒毒入所后奖励400元。
(三)举报贩毒嫌疑人,每刑事拘留一名奖励600元;逮捕一名奖励700元;每抓获1名达到刑事拘留但由于哺乳期、疾病等未入所的奖励500元。
(四)举报容留他人吸毒、非法持有毒品的每案奖励500元。
(五)举报贩毒案件的,根据缴获毒品数量进行奖励:
1.50克以下(含50克),每案奖励500元;
2.50-100克(含100克),每案奖励800元;
3.100克以上,按缴获毒品数量给予相应的奖励。
(六)举报非法贩卖国家规定管制的其他能够使人形成隐僻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1000克以下每案奖励500元;1000克以上每案奖励1000元。
(七)举报非法贩卖国家管制的易制毒特殊化学品的,每缴获1吨奖励600元。
(八)举报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的,每铲除罂粟200株或大麻1000株以下,奖励200元;每铲除罂粟200株或大麻1000株以上,奖励500元。
(九)举报制造、加工毒品厂(点),每捣毁一个奖励10000元。
警方提示
种植毒品原植物属明令禁止的,无论出于什么用途、无论数量多少,都涉嫌违法甚至犯罪。广大人民群众一旦发现种植毒品原植物的情况,应及时向警方举报。
原标题:《对种植毒品原植物坚决说“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