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县2020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建设实施方案
为贯彻中央一号文件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部署,根据《财政部办公厅 商务部办公厅 国务院扶贫办综合司关于做好2020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的通知》(财办建〔2020〕48号)、《自治区商务厅 自治区财政厅 自治区扶贫办关于印发<2020年广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方案>的通知》(桂商电商发〔2020〕20号)文件部署,结合实际推进我县2020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建设工作,打造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升级版”,助力贫困地区脱贫攻坚,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构建和完善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农产品进城公共服务体系、工业品下乡流通体系、电子商务培训体系、电商扶贫体系等五大体系,提升改造1个县级电商公共服务中心和物流服务中心,进一步完善横县农村电商生态圈,强化示范引领作用,形成可复制的经验做法。2023年底全县农村网络零售额、农村产品网络零售额等增速高于全国农村平均水平,电子商务服务站点行政村特别是有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村的覆盖率达到50%以上,农村网络零售额同比增长25%以上,农村产品网络零售额同比增长30%,全县电子商务培训达到1500人次以上。
二、建设内容
(一)提升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
1.建设内容
(1)县级物流快递仓储分拣中心。在现有的县一级物流服务中心基础上扩建横县物流快递仓储分拣中心,包括物流信息综合平台、仓储区、分拣区、冷藏区、加工包装区、办公区、安防系统等,集仓储、配送、分拣、包装、冷链、品质控制以及协调售后服务等功能于一体的农产品供应链中心,与邮政等主流快递企业合作发展共同配送,支持本地特色产品上行,实行“统一包装、集中发货”,降低物流成本。开发物流信息智能配送系统,打造一个具备物流信息收集、处理、分析、分转、终端指令发布、数据统计上报等功能的综合管理系统。整合县域内现有物流资源,为所有镇村电商服务点提供服务,制定安全制度、应急预案、工作流程及相关制度。县级物流快递仓储分拣中心设施设备服务资源需与县级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共享。
(2)镇级物流快递配送站。镇级物流快递配送站可与镇级电商服务站合并建设,分别设置统一门头标志。针对我县甜玉米、木瓜、茉莉花盆栽、特色果蔬、桑蚕等重要农产品主产区,结合建立农产品供应链,重点建设5个乡镇区域节点中转集配仓,集仓储、配送、分拣、包装、冷链、品质控制以及协调售后服务等功能于一体,打造5个农产品产地供应链中心。镇级物流快递配送站配置监控、消防器材等安全设施设备,物流货架等仓储设施,扫码枪、称重设备及物流车辆等收寄配送设备,可由电商服务站管理人员一并提供物流快递收发服务,建立物流快递服务统计台账,制定安全制度、工作流程及相关管理制度。
(3)村级物流快递代办点。村级物流快递代办点可与村级电商网点合并建设,分别设置统一门头标志,配置电脑和网络等办公用品用具,配置消防器材等安全设施设备、物流货架等仓储设施、称重设备及三轮车等收寄设备,可由电商服务站管理人员一并提供物流快递收发服务,建立物流快递服务统计台账,制定安全制度、工作流程及相关管理制度。
2.建设要求
(1)针对县、镇、村三级物流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登记流程、产品货架归类制度、问题件处理流程、配送员考核等;制定切实可行的配送时间、配送线路、配送费用;享受补贴购置的车辆、分拣设备等应具备统一标识。面向农村的综合物流电子信息服务平台,能完整、真实的反映配送记录,能整合利用现有各类资源,能做到物流配送1—2天内到达村级站点。
(2)对不同物流快递企业软件信息集成,开发统一的物流信息管理平台,建成统一车辆、统一信息、统一管理、统一派单、社会参与的高效物流配送体系,实现资源合一、共同配送。
(3)有完善的电子商务物流仓储功能,具备冷藏区域,具备网销网购商品的品控分拣、打包配送,并逐步实现集采统储、互采分销、统配统送、冷链配送及协调售后服务等相关功能。
(二)提升农产品进城公共服务体系。对全县农村电商服务体系进行改造升级,进一步增强县级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运营服务能力,深化“电商+产业+基地”模式,整合邮政、供销、快递、金融、政务和媒体融合等资源,支持“网店建在村上”,拓展代买代卖、小额存取、信息咨询、职业介绍等功能。结合实施《横县农业高质量发展规划》和创建“广西全域旅游示范区”,立足农畜牧业、经济作物、手工制作、乡村旅游等特色产业,完善品控、品牌、物流、培训、金融、创意、营销等电商服务体系,以横县电商公共服务中心和正在推进建设的电商产业园区为中心集聚发展,打造县域电商产业集聚区,推动一二三产业进一步融合,以乡村振兴为导向,以市场化为主体,建立可持续发展的农村电商运营服务体系。
1.优化升级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发挥公共服务中心枢纽作用,统筹我县农村电子商务运营、物流、培训和助农扶贫工作,积极探索“公共服务中心+乡村电商服务站点、合作社、供应链企业+贫困户”等帮扶机制,切实增强服务体系可持续发展能力。
(1)建设内容
①利用现有闲置房屋资源,完善提升县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服务功能。包括:办公室、培训教室、服务前台、接待中心、线下产品体验馆、多功能展示厅、电商孵化基地、摄影室、会议室、数据采集统计等场所的装修改造(不含土建)及相关设施设备的购置。
②根据需要添置电脑、打(复)印机、投影仪、LED显示屏、电话、网络接入设备、液晶显示系统、文件柜、空调、桌椅、音响、扫描仪、照相机、摄像机等必要的设施设备,但不能与2016年示范项目购置的设备重复。
③公共服务中心需要设置平台运营维护中心、电商创业孵化基地、电商培训中心、电商运营服务等,建设集办公、交易、快递、仓储、融资、培训、创新、创意、创业等多业态一体的县级电子商务服务中心,为电商企业或个体网商提供包括货源在内的一站式供应链管理和服务,帮助各类网商加快发展。
(2)建设要求
①县级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应具备电商孵化、人员培训、包装设计、营销策划、产品展示、数据采集、统计分析、电子结算、镇村电商服务网点数据监管等功能,为当地企业、网商、服务商发展电子商务提供政策咨询、人员培训、孵化支撑、运营推广等公益性服务。面向全县所有农业企业、农民合作社、农产品协会及所有有意向经营农产品的商户,自愿入驻、自供产品、自组产品上线。
②公共服务中心门头建设应有“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和“横县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及监督举报电话等字样。制定并悬挂相关工作制度、服务内容、工作流程等。
③公共服务中心运营托管。引进1家实力强、效果好的第三方知名运营商和当地1个有能力、有经验、有行业优势的第三方运营商共同负责全县电子商务运营服务,主要任务:开发运营横县县域电商公共服务平台,并和商务部农村电子商务和社区商业信息管理系统实现对接,进行日报、周报以及年报的报送工作;组织4场左右各类农产品资源对接会;按照“1个线下中心+1个线上平台+30个优质乡镇村服务站点”模式提升横县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体系,在第三方电商平台开设“横县特产”官方旗舰店,鼓励支持乡镇村电商服务站点或一批农产品生产主体开设线上旗舰店,打造30个精品农村电商服务站(点),优化站点硬件设备如电脑、显示器、视频监控、桌椅、货架等,拓展站点服务功能如收寄快递、便民缴费、信息咨询、旅游出行、金融服务等功能,形成一条比较完善的供应链体系;力争培育基于横县地方特色和优势的区域公共品牌,完成10款农特产品的电商化开发,推动5家左右电商企业注册自有商标和品牌;升级农产品溯源体系和电商大数据系统;打造1个县级农产品直播基地,完成100场以上的农产品直播活动,开展1次农产品直播盛典活动;利用微信、微博、公众号、抖音、快手及其他社区性、内容性平台推广具有横县特色和优势的农产品区域品牌;以茉莉花茶、皮革产品为主支持我县2-3款符合海外认证的特色产品或企业通过B2C、B2B等模式拓展跨境电商业务。
2.改造提升乡镇、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点。以具备条件的镇村为服务重点,坚持农产品上行优先为原则,改造升级镇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点,支持镇、村服务站在第三方电商平台开设“电商小店”,支持电商企业与村级组织、合作社联建共建,把电商服务站打造成乡镇、村电商中心,拓展产品供应、代买代卖、生活服务等功能,增强服务站点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1)建设内容
对全县16个乡镇(县城横州除外)、50%以上行政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点进行改造提升,包括必要的装修改造(不含土建),优先支持农产品上行服务点和贫困村电商服务点建设改造,为避免重复建设,与物流服务站共用设施设备。
①镇级电商服务站。设置统一门头标志,设产品展示体验区、服务区等功能区间,配置电脑、打印机、LED显示屏、室内外牌匾、WiFi、展示柜、办公桌椅等硬件设施设备,制定并悬挂工作制度、服务内容等,配备固定工作人员。
②村级电商服务网点。电脑配备至少1台,配置打印机、POS机、室内外牌匾、WiFi、展示柜、办公桌椅等硬件设施,制定并悬挂工作制度、服务内容等,配备固定工作人员。
(2)建设要求
乡镇、村级电子商务服务站点应具备电商知识普及推广、政策宣传、网络代购代销、邮件快递代收代发等功能。能初步整合当地农特产品,将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点建设成为农特产品线下体验店。服务站点需具备综合服务及线上门店系统。按统一风格进行装修装饰,门头、牌匾特征醒目。
(三)提升工业品下乡流通服务体系。支持我县商贸流通企业的数字化转型升级,鼓励阿里巴巴“天猫优品”、“淘小铺”和京东、邮乐等电商平台,连锁商超,乡镇、村电商示范服务站采取独立、联合等方式改造村级零售实体网点,建设末端公共配送网点,推动新零售模式进农村,促进农村创业创新,加强与电子商务、金融保险、移动支付、就业引导等资源对接,促进业务流程和组织结构优化重组,实现线上线下融合发展,建立本地化、连锁化、信息化的商品流通网络。引导支持本县连锁商超和大型流通企业以乡镇为重点下沉供应链,与物流快递企业共享资源,开展集中采购、统一配送、直供直销等业务,提升商品品质,更好满足农村居民消费需求,预计到2022年底新建或升级农村零售实体网点300个,年实现销售超过2000万元。
1.建设内容
至2022年底前在全县各行政村新建或对现有的村级实体零售网点进行改造为“电商小超市”300个,建设末端公共配送网点。村级“电商小超市”设置统一门头标志,电脑配备至少1台,配置打印机、POS机、室内外牌匾、WiFi、开放式货架、办公桌椅等硬件设施,制定并悬挂工作制度、服务内容等,配备固定工作人员。
2.建设要求
(1)参与村级“电商小超市”改造升级的电商平台、连锁超市等商贸流通企业需具备数字化转型升级的基础条件,有稳定充足的供应链体系。
(2)村级“电商小超市”店面面积30-40平方米,整洁卫生,在人流比较集中的位置且村常住人口500人以上。
(四)提升农村电子商务培训体系。坚持分类培训,依托专业电商培训机构,开展普及型培训、电商创业培训、电商专业人才培训和电商扶贫培训等,以实操为重点,注重质量和效果,持续对返乡农民工、大学生、退伍军人、贫困户等开展农村电商普及和实操技能培训,培育一支有农村电商实操技能、能带动脱贫的本土电商扶贫队伍,提升电商进农村发展水平。
1.建设内容
(1)普及型培训
①政企干部主体班
培训对象:县、乡、村各级干部,传统企业、合作社负责人,职业学校学生、优秀返乡创业人员等,同时,县组织、人社、农业农村、扶贫、共青团、妇联、工商联、残联部门系统举办的培训班应当增加电商课程,培训人数1000人以上。
培训内容:国家相关电商政策,互联网+观念大课,县域电商趋势与机遇,县域电商典型案例解读,县域电商配套建设,县域农产品上行等。
培训方式:公开课(包括云课堂)
效果预期:通过普及培训,掌握电商概念和角色定位,了解先进的电商发展理念及方向,全县上下统一认识,达成共识,持续高效推进县域电商发展。
②农村电商扶贫带头人培训班
培训对象:驻村第一书记、农村致富带头人、返乡创业人员等,培训100人以上。
培训内容:国家扶贫相关政策解读、农副产品+互联网观念大课、电商平台销售课程、农产品文创、沙盘推演等。
培训方式:授课式、互动操作、沙盘推演、现场教学等。
效果预期:通过培训,掌握电商概念及角色定位,找准电商扶贫抓手,找寻电商扶贫可持续发展的通路。
(2)电子商务实操技能培训
①电商创业班
培训对象:有志向、懂电脑操作基础的创业者,对有条件有意愿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应培尽培,优先安排。培训150人以上。
培训内容:店铺创建、货源选择、店铺装修运营、引流、推广和客户服务、网络直播等课程,上手实操。
培训方式:根据学员情况“手把手”给予指导,上手实操。
效果预期:针对本地特色产品选取货源,利用网商实操技能,实现线上销售。
效果预期:线上开店率80%以上。
②电商精英班
培训对象:具有一定等级的网店的创业者。培训100人以上。
培训内容:网店推广、客服和运营、美工、视觉设计、网络直播、新营销等课程。
培训方式:课程定制,上手实操。
效果预期:店铺良性运营,运营能力、质量和销量显著提升。
(3)本地传统企业转型高端培训
培训对象:本地未触网的传统企业负责人。培训100人以上。
培训内容:电商生存法则、互联网时代的组织变革和创新、互联网+产品战略、后红利时代全景运营等课程。
培训方式:按需定制,授课、现场教学、游学等。
效果预期:对企业自身生存经营有更好启发,促进快速转型。
(4)跨境零售电商培训
培训对象:无跨境电商平台操作基础的初级卖家,企业外贸人员等,培训50人以上。
培训内容:跨境出口B2C全球市场概况、跨境电商平台账号注册与实操、卖家后台操作页面知识、线上线下发货、店铺营销工具与实操等。
培训方式:生动讲解、提问互动、案例分析、电脑实操。
效果预期:掌握跨境零售电商知识和跨境零售电商平台的操作方法,引导更多的创业者将横县特色产品卖到全球。
(五)构建电商扶贫体系,助力脱贫攻坚。聚焦精准,因地制宜,推动电商与特色产业、旅游、文化等有机结合,注重示范效果向具备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村、贫困户倾斜。探索“电商+产业+扶贫”融合发展模式,推动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带动和扶持建档立卡贫困户融入农业生产、加工、流通等各环节中来,提升贫困群众发展能力,发挥电商快速、持续带贫作用,持续稳定增收,建立起带贫脱贫长效机制。
1.建设内容
(1)支持县级电商公共服务中心为全县56个贫困村提供产品运营服务和品牌建设。重点打造“南乡大头菜”、马岭木瓜、校椅镇甜玉米等重要产品电商扶贫品牌,并组织扶贫产品在“中国社会扶贫网”、淘宝天猫、京东、拼多多等平台上线销售,持续运营;通过社群电商帮助17个贫困村禽畜养殖扶贫产业园做好销售,每年至少开展5次线上线下推广活动。
(2)支持贫困户利用电商开展创业或在第三方平台上开设网店,为其提供基础普及性的公开、免费培训或者市场化的增值培训。
(3)支持电商企业、镇村电商服务站点、合作社等与贫困村和建档立卡贫困户建立利益联结机制,采取多种方式联建共建电商扶贫基地或“电商扶贫合作社”,广泛参与扶贫产业开发,持续助农增收。2022年底前建立5个以上“电商企业+基地”扶贫产业示范基地,覆盖贫困户300户、贫困人口500人以上,预计年人均增收1000元以上,贫困村集体收入5万元以上。
(4)鼓励电子商务相关物流快递企业、网货供应企业、互联网企业优先安置贫困人口就业。
2.建设要求
(1)加强乡镇、村和部门之间的联系,整合相关政策、资金资源,做好土地流转,调整产业结构,确保电商扶贫顺利落地。
(2)坚持双方自愿、互利互惠为原则,不搞“拉郎配”“一刀切”,注重质量,合作共建的电商扶贫产业示范基地需持续运营5年以上。
(3)积极探索更多有效的电商扶贫举措,解决贫困户的就业以及生活保障问题。
三、项目资金安排
2020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计划投资不少于1278万元,其中:中央资金支持1000万元,另外县财政安排年度电商发展专项资金500万元。通过中央财政资金引导,鼓励优先采取贷款贴息、购买服务、以奖代补等支持方式,带动社会资本共同参与农村电子商务工作。
(一)支持县乡村三级共同配送体系建设(中央资金450万元 ,企业自筹90万元以上)。根据我县实际和自治区商务厅实施方案,本项目资金支持不低于中央财政资金支持总量的45%。提升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能力,加强农村产品分级、包装、预冷等产地初加工和商品化预处理设施等基础设施建设,建设商流物流统仓共配中心,按不超过项目投资总额的80%给予奖补。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合理规划,在区域节点建设仓储物流中心,发展智慧物流。优先支持企业采取贷款贴息、以奖代补支持方式。
(二)支持农产品进城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中央资金400万元 ,县财政配套和企业自筹120万以上)。根据我县实际和自治区商务厅实施方案,本项目中央财政资金支持总量为40%。充分利用现有设施设备、闲置厂房,县级农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建设重点在于提升运营服务能力,基础设施建设使用中央资金不超过15%。乡镇级和村级电子商务服务站点体系建设,按不超过投资总额的80%给予补助。每个乡镇级电子商务服务站建设及运营服务补助金额不超过4万元,每个村级电子商务服务站点建设及运营服务补助金额不超过1万元。
1.升级县级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电商综合服务能力: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由县域电子商务服务企业为全县各类经营主体提供专业电商服务能力。中央财政资金支持170万元,县财政配套50万元以上。
2.改造升级乡村电商服务体系:支持企业整合邮政、供销、快递、金融、政务等资源,拓展代买代卖、小额存取、信息资讯、职业介绍等功能,提升乡村电商服务水平和覆盖面,改造升级16个乡镇电商服务点、150个村级特别是贫困村电商服务点。中央财政资金支持150万元,企业自筹20万元以上。
3.加强以横县茉莉花为重点的特色农产品品牌建设:加强 “好一朵横县茉莉花”区域共用品牌宣传推广,依托茉莉花文化节、茉莉花茶交易博览会和世界茉莉花大会,与第三方服务商合作举办横县茉莉花网上博览会,打造永不落幕的宣传、推介、展示、销售线上平台。中央财政资金支持80万元,县财政配套50万元以上。
(三)支持工业品下乡流通服务体系(中央资金50万元,企业自筹50万元以上):通过以奖代补方式支持各电商平台、连锁商超、物流快递企业整合资源,下沉供应链。
(四)支持农村电子商务培训(中央资金50万元,县财政配套18万元):通过购买服务方式委托专业电商培训机构实施电商人才培训。
(五)支持电商精准扶贫创新发展(中央资金50万元):通过以奖代补方式支持电商企业参与扶贫产业(基地)开发、销售贫困村产品、带动贫困村贫困户拓展电商业务,开办网店销售产品,吸纳建档立卡贫困户劳动力就业。
四、项目和资金管理
(一)规范项目管理。县人民政府是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的直接责任主体,由横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发展服务中心具体实施。
1.制定实施方案。中央财政资金下达1个月内,制定本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建设实施方案及资金使用方案,报南宁市商务、财政、扶贫部门审核通过后,报自治区商务厅、财政厅、扶贫办备案。实施方案备案后,原则上不得调整,根据实际工作情况确实需要调整的,调整方案报自治区商务厅、财政厅、扶贫办审核批准后方可调整实施。
2.实行公示制度。项目实施过程实行公示制度,示范建设全过程信息及时在县政府门户网站上公示;按时通过政府采购、专家评审等办法确定项目实施单位,组织开展项目投资评审,公示无异议后组织实施项目。
3.加强项目过程管理。要准确把握工作内容,积极推进项目实施,加强对示范项目事中、事后管理,将项目实施运营效果与项目建设挂钩。
4.建立项目台账。建立项目台账制度,相关企业、单位应当将项目建设、资金使用等有关材料整理装订成册,以备核查。
5.自觉接受监督。设置征求意见、纪检和审计窗口,公布监督电话,健全项目档案,自觉配合和接受有关部门的检查。
6.突出精准扶贫实效。农村电商数据须及时上传广西农村电商公共服务平台,建立电商精准扶贫台账,电商扶贫精准培训对有条件的贫困群众做到应培尽培。
7.按时完成示范建设。在2022年底前内完成项目建设工作。
8.注重宣传推广。积极探索适合当地实际的农村电商发展模式,及时总结经验案例,通过各类媒体宣传推广,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带动当地群众致富增收。
(二)规范资金使用和管理
1.收到资金后,要按照国家有关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账务处理,严格按照规定使用资金,自觉接受财政、商务、审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
2.根据项目建设进度拨付资金,及时跟踪项目进度,加强对预拨资金的管理,确保专项资金使用方向和安全。资金拨付进度情况按月上报南宁市财政、商务、扶贫部门以及自治区财政厅、商务厅、扶贫办。
3.已拨付的电子商务进农村专项资金应在规定时限内使用完毕的,未使用完毕的资金将由自治区严格按规定收回结转结余资金并统筹使用。
五、加快项目建设进度
严格按照时间要求规范推进项目建设和资金拨付进度,确保综合示范项目按时完成。
(一)2020年10月30日前完成工作方案的制定、审核、备案工作。根据《自治区商务厅 自治区财政厅 自治区扶贫办关于印发<2020年广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方案>的通知》(桂商电商发〔2020〕20号)、《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农村电子商务服务规范>(试行)和<农村电子商务工作指引>(试行)的通知》,结合自身实际情况,理清思路、编制规划,进一步细化、制定切实可行的示范县实施方案、项目资金管理办法,报南宁市商务、财政、扶贫部门审核后,正式行文上报自治区商务厅、财政厅、扶贫办备案。
(二)2020年12月25日前完成项目招投标工作并开展建设。 按照中央财政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和程序完成项目承办企业的选择,在政府门户网站公示,以正式文件上报自治区、市两级商务、财政、扶贫部门备案,承办企业启动项目建设,严格按照合同要求拨付中央财政资金,年内资金拨付率要达到30%以上。
(三)2021年6月30日前项目建设进度达到45%。县级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和县级物流仓储中心投入运营,部分乡镇、村级服务站点投入运营;中央财政资金拨付率达到45%。
(四)2021年12月31日前项目建设进度达到65%。电商服务站点行政村覆盖率达到50%;物流快递乡镇覆盖率达到80%,且覆盖已建的村级服务站点;电子商务培训达到1000人次以上;培训建档立卡贫困户100人次以上,其中通过培训后参与电商产业链条50户(含)以上;开展 1 场以上电商精准扶贫就业创业对接会,树立至少 1 个电商脱贫典型。中央财政资金拨付率达到65%。
(五)2022年1-2月开展绩效评价工作。根据商务部通知要求,迎接自治区商务厅联合财政厅、扶贫办组织开展第三方绩效评价工作,根据绩效评价反馈问题开展整改。
(六)2022年7月1日前完成绩效评价整改工作。并将整改工作情况及结果报自治区商务厅;中央财政资金拨付进度达到85%。
(七)2022年12月30日前完成全部项目建设及资金拨付。完成项目建设内容,资金拨付率达到100%。
(八)2023年6月30日前完成验收工作。县人民政府组织验收,并将验收情况报设区市商务、财政、扶贫部门审核。2023年7月底前,设区市商务部门联合财政、扶贫部门将验收情况及相关材料报自治区商务厅、财政厅、扶贫办,自治区商务厅、财政厅、扶贫办将随机实地抽查部分县进行验收复核。
关于时间安排,如商务部、财政部、扶贫办另下发文件安排,以商务部、财政部、扶贫办下发的文件为准。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由县政府县长任组长,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经信、财政、扶贫办、农业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横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领导小组和电商精准扶贫工作小组,建立健全多部门参与的工作协调机制,出台和落实推动农村电商发展、促进电商精准扶贫的支持政策,带动贫困地区和贫困户脱贫。
(二)加强督导力度
1.接受由自治区商务厅牵头,联合自治区财政厅、扶贫办不定期对各示范县的督导,建立日常监督机制,委托会计师事务所等专业第三方机构加强事中管理,根据2020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另行下发)组织开展绩效评价,组织开展验收、督促整改等工作,指导示范县加强项目运营,做好扶贫带贫、产销对接等工作,确保扶贫实效。
2.接受由南宁市商务局牵头,联合财政、扶贫部门成立的督导小组每季度对我县建设、资金使用等工作的督导,督促整改存在问题,并负责对我县上报材料进行审核把关。
3.县人民政府对项目实施过程及效果负责,确保资金安全、方案落地、程序规范、项目落实、农民受益。负责制定本县示范建设实施方案及资金使用方案,制定中央财政资金预算绩效目标,依法依规选择项目实施主体、开展示范建设、拨付资金,按月上报有关数据,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绩效评价、监督检查等工作,组织开展项目验收。验收工作按照自治区有关文件开展。
(三)建立奖惩机制
接受自治区有关主管部门组织第三方绩效考评组对项目实施进行绩效考评。要积极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以项目实施的优秀绩效通过考评验。
(四)按时报送信息
1.及时公布信息。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设置综合示范专栏,及时公开示范方案、项目内容、资金安排、决策过程等信息。
2.加强信息共享。积极对接自治区商务厅建设的自治区级电商精准扶贫信息管理平台,提供电商扶贫大数据;项目承办单位须按要求提供交易和活动信息,未提供完整信息的项目不得验收。依法保护项目承办单位有关信息,并将按时按质提供项目、交易活动信息和电商精准扶贫台账等情况纳入对运营中心或项目运营单位的协议与考核范围,相关信息与商务部农村电子商务和社区商业信息管理系统对接。
(五)营造良好氛围
要加大电商精准扶贫宣传,及时总结和宣传推广电商扶贫工作中涌现出的好经验、好典型、好做法,按要求参与自治区召开的电商扶贫现场会、电商扶贫论坛,对表现突出的电商扶贫企业和个人给予通报表扬。
(六)注重示范带动
要立足自身产业、旅游等优势,扎实开展示范工作,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和路径,辐射、带动全县农村电子商务均衡发展;要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吸引社会资本共同参与农村电子商务工作,构建项目运营的长效机制。
横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专项资金使用计划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建设名称
建设内容
政府性资金(万元)
企业自筹资金(万元)
投资总额(万元)
备注
中央资金
中央资金占比
县财政配套
县财政配套占比
企业自筹
企业自筹占比
资金总计
1000
118
160
1278
县财政配套部分在年度预算安排的电商项目经费资金500万元中统筹解决
一、 县乡村三级共同配送体系建设 小计
450
90
540
——
1
县级物流快递仓储分拣中心(供应链中心)
完善物流信息综合平台、仓储区、分拣区、冷藏区、加工包装区、办公区、安防系统等,集仓储、配送、分拣、包装、冷链、品质控制以及协调售后服务等功能于一体的农产品供应链中心;与邮政等主流快递企业合作发展共同配送,支持本地特色产品上行,实行“统一包装、集中发货”,降低物流成本。
100
20
120
2
乡镇物流配送服务站
建设16个乡镇级物流快递配送服务站,其中重点打造5个农产品产地集配仓和供应链中心(每个补助30万元)
200
40
240
3
村级物流快递服务点
改造升级150个以上(含150个)村级物流快递服务点(与村级电子商务服务点共建)
150
30
180
序号
项目建设名称
建设内容
政府性资金(万元)
企业自筹资金(万元)
投资总额(万元)
备注
中央资金
中央资金占比
县财政配套
县财政配套占比
企业自筹
企业自筹占比
二、支持农产品进城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小计
400
100
20
520
1
升级县级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电商综合服务能力
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由县域电子商务服务企业为全县各类经营主体提供专业电商服务。按照“1个线下中心+1个线上平台+30个优质乡镇村服务站点”模式提升横县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体系,完成10款农特产品的电商化开发,推动5家左右电商企业注册自有商标和品牌;升级农产品溯源体系和电商大数据系统;打造1个县级农产品直播基地,完成100场以上的农产品直播活动,开展1次以“横县茉莉花”为主的农产品直播盛典活动;利用微信、微博、公众号、抖音、快手及其他社区性、内容性平台推广具有横县特色和优势的农产品区域品牌;以茉莉花茶、皮革产品为主支持我县2-3款符合海外认证的特色产品或企业通过B2C、B2B等模式拓展跨境电商业务。
170
50
220
2
改造升级乡村电商服务体系
支持企业整合邮政、供销、快递、金融、政务等资源,拓展代买代卖、小额存取、信息资讯、职业介绍等功能,提升乡村电商服务水平和覆盖面,与物流服务站点共建,以农产品上行为主支持16个乡镇电商服务站、150个村级特别是贫困村电商服务点功能性改造升级。支持电商企业物流快递降本增效。
150
20
170
3
加强以横县茉莉花为重点的特色农产品品牌建设
加强 “好一朵横县茉莉花”区域共用品牌宣传推广,依托茉莉花文化节、茉莉花茶交易博览会和世界茉莉花大会,与第三方服务商合作举办横县茉莉花网上博览会,打造永不落幕的宣传、推介、展示、销售线上平台。
80
50
130
序号
项目建设名称
建设内容
政府性资金(万元)
企业自筹资金(万元)
投资总额(万元)
备注
中央资金
中央资金占比
县财政配套
县财政配套占比
企业自筹
企业自筹占比
三、支持工业品下乡流通服务体系 小计
50
50
100
1
支持工业品下乡流通服务体系
通过奖补方式支持各电商平台、连锁商超、物流快递企业整合资源,下沉供应链。
50
50
100
如有资金结余,调剂到农产品进城公共服务体系项目
四、支持农村电子商务培训 小计
50
18
68
1
支持农村电子商务培训
通过购买服务方式委托专业电商培训机构实施电商人才培训。
50
18
68
五、支持电商精准扶贫创新发展 小计
50
50
1
支持电商精准扶贫创新发展
通过以奖代补方式支持电商企业参与扶贫产业(基地)开发、销售贫困村产品、带动贫困村贫困户拓展电商业务开办网店销售产品、吸纳建档立卡贫困户劳动力就业。
50
50
如有资金结余,调剂到农产品进城公共服务体系项目
横县2020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
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根据《财政部办公厅 商务部办公厅 国务院扶贫办综合司关于做好2020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的通知》(财办建〔2020〕48号)、《自治区商务厅 自治区财政厅 自治区扶贫办关于印发<2020年广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方案>的通知》(桂商电商发〔2020〕20号)文件部署,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参与横县2020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建设的承办企业。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的承办企业是指经公开招投标并报自治区商务厅备案的项目实施主体。采取以奖代补方式的企业也需提前报备。
第四条 横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发展服务中心负责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管理工作。
第二章 项目管理原则
第五条 示范项目管理秉承“节约、求实、高效”的原则。
(一)节约原则。示范项目建设坚持节约为原则,优先支持在现有项目资源基础上改造提升,有关联的项目可以合并建设,以节约资金,发挥资金的利用效能。
(二)求实原则。示范项目建设应坚持“办实事、求实效”原则,追求提升项目建设的最佳实际效果,杜绝形式主义做法。
(三)高效原则。示范项目建设要加强沟通联络和反馈汇报,在规定的时间节点高标准高质量完成项目建设运营工作。
第三章 项目管理内容
第六条 为确保示范项目建设的进度和效果,根据项目建设内容将项目管理内容分为四个方面:进度管理、运营管理、绩效管理、监督管理。
(一)进度管理。示范项目建设的进度管理是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对各阶段的进展情况和项目最终完成时间节点所进行的管理。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发展服务中心要严格要求承办企业按照实施方案进行建设,定期对项目进度进行公示,检查项目实际进度是否按方案要求进行,如出现偏差要及时查找原因,责令承办企业采取措施进行整改、修正,确保按时完成任务。对于项目建设进度严重滞后,不符合项目建设进度要求的,及时下达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对逾期未能整改的取消其承办资格,直至追回财政资金。
(二)运营管理。运营管理是指为规范承办企业的正常运营而进行的管理。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发展服务中心负责组织对承办企业及项目建设、运营现场检查企业的组织机制、人员配置、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等情况,发现问题责令企业及时整改。承办企业在运营过程中发生较大安全生产或质量安全事故,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的,要依法依规追究其责任,情节严重的取消其承办资格,构成犯罪的提请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三)绩效管理。示范项目的绩效管理是指为确保项目建设达到预期的业绩和效果而进行的管理。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发展服务中心要严格测评承办企业的项目建设运营效果,对已经符合建设要求的承办项目及时组织验收,按要求拨付资金;对尚未完全达到建设建设条件的项目加强督促检查,要求承办企业加快进度,尽快申请验收;对明显不达到项目建设标准的承办企业,责令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或五整改的取消其承办资格。
(四)监督管理。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发展服务中心要加强对承办企业在项目建设运营过程的全程监督,按照上级有关文件和实施方案要求进行规范管理,严格督促承办企业按时间节点和资金使用规定做好项目建设运营,及时上报有关项目建设运营相关数据。
第七条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发展服务中心要按照上级文件和实施方案要求做好项目建设运营和资金拨付进展情况公示,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名称、建设内容、建设要求、承办企业名称,项目资金额度、完成时限、绩效目标等。健全项目建设档案,组织对项目建设、验收、资金拨付、公示等各环节的档案材料进行收集整理归档,做到资料详实、收悉齐全,以备上级检查和绩效考评。
第八条 承办企业在项目建设运营中的职责
(一)严格按照项目实施方案和合同约定的建设要求,在规定的时间节点按质按量如期完成项目建设运营任务。
(二)保证项目经费专款专用,不得随意改变专项资金的使用方向,不得蓄意骗取专项资金。
(三)按要求如实填报项目进度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其他需要填报的统计报表。
(四)接受自治区、南宁市和我县有关职能部门组织的对项目执行情况进行的监督检查、验收及绩效评估等。
(五)项目建设运营过程中的重大事项、存在问题或意见建议应如实反馈,不得隐瞒。
(六)建立项目执行情况月报制度,项目承办企业原则上每月要向县电子商务服务中心报告一次关于项目进度、资金使用、运营成效等情况,并按规定与商务部相关数据系统对接。
第四章 附则
第九条 示范项目上级主管部门对项目建设内容和标准有调整变化的,本办法相关规定也随之修改。
第十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发展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横县2020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
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根据《财政部办公厅 商务部办公厅 国务院扶贫办综合司关于做好2020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的通知》(财办建〔2020〕48号)、《自治区商务厅 自治区财政厅 自治区扶贫办关于印发<2020年广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方案>的通知》(桂商电商发〔2020〕20号)文件部署,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中的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是指中央财政专项资金和县本级财政安排的用于我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建设的专项补助资金。
第三条 专项资金由横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发展服务中心、县财政局共同管理,专款专用,资金分配和使用情况向社会公开,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专项检查、审计和社会监督,并遵循以下原则:
(一)公开透明,公平竞争。专项资金的使用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通过规范的项目遴选机制做好资金分配,公开项目申报、评审、评估等环节工作,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二)市场有效,政府有为。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应符合国家和自治区、市、县相关规定,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撬动社会资本,共同推动农村电子商务发展。
(三)助力扶贫,巩固提升。补齐电商进农村短板,利用电子商务进一步拓宽农产品销售渠道,助力增收脱贫,建立电子商务扶贫长效机制。
(四)因地制宜,鼓励创新。充分尊重乡土文化特点和农产品生产流通规律,坚持实事求是、分区分级分类施策,推广应用流通新技术,推动农村产业转型升级。
第二章 资金使用方向
第四条 专项资金严格按照上级部门规定的资金支持方向使重点支持五个方向:
(一)提升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主要包括:完善横县物流快递仓储分拣中心,建设集仓储、配送、分拣、包装、冷链、品质控制以及协调售后服务等功能于一体的农产品供应链中心;与邮政等主流快递企业合作支持本地特色产品上行,实行“统一包装、集中发货”,降低物流成本;建设物流信息智能配送系统,打造一个具备物流信息收集、处理、分析、分转、终端指令发布、数据统计上报等功能的综合管理系统。升级改造16个镇级物流快递配送站,结合建立农产品供应链,重点建设5个乡镇区域节点中转集配仓,集仓储、配送、分拣、包装、冷链、品质控制以及协调售后服务等功能于一体,打造5个农产品产地供应链中心;升级改造150个村级物流快递代办点。
(二)提升农产品进城公共服务体系。主要包括: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由县域电子商务服务企业为全县各类经营主体提供专业电商服务。按照“1个线下中心+1个线上平台+30个优质乡镇村服务站点”模式提升横县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体系。以农产品上行为主支持16个乡镇电商服务站、150个村级特别是贫困村电商服务点功能性改造升级。
(三)提升工业品下乡流通服务体系。支持我县商贸流通企业的数字化转型升级,鼓励电商平台、连锁商超、乡镇村电商示范服务站采取独立、联合等方式改造村级零售实体网点,建设末端公共配送网点,推动新零售模式进农村,促进农村创业创新。
(四)提升农村电子商务培训体系。坚持分类培训,依托专业电商培训机构,持续对返乡农民工、大学生、退伍军人、贫困户等开展农村电商普及和实操技能培训。
(五)构建电商扶贫体系,助力脱贫攻坚。创新“电商+产业+扶贫”融合发展模式,支持县级电商公共服务中心为全县56个贫困村提供产品运营服务和品牌建设,支持贫困户利用电商开展创业或在第三方平台上开设网店,支持电商企业、镇村电商服务站点等与贫困村和建档立卡贫困户建立利益联结机制,采取多种方式联建共建电商扶贫基地或“电商扶贫合作社”等。
第三章 专项资金的审批和拨付
第五条 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农产品进城公共服务体系、农村电子商务培训体系计划通过公开招标的形式选择项目承办企业的,其招标信息、中标结果在广西区商务厅政府采购网站和横县政府门户网站公示,优先支持采用以奖代补方式;工业品下乡流通体系、电商扶贫体系计划通过以奖代补方式,“谁承办补助谁”,承办企业的项目建设和补助资金审批等情况在横县政府门户网站公示。
第六条 专项资金按照项目合同及项目建设进度拨付(具体进度及拨付比例按招标文件及正式签订的项目服务合同执行);以奖代补方式项目每半年申报、审批拨付一次。
第七条 专项资金申请、审批和拨付程序
(一)专项资金的使用单位根据项目实施进度和合同提出拨款申请。项目单位申请拨款的资料齐备,每个项目单位要有项目预算书、招投标相关文件、项目合同、预算执行或决算报告及其他财务会计资料和验收报告等资料,对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二)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发展服务中心负责审核,在政府门户网站及时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公示内容不限于但包括:项目名称、建设内容和要求、项目承办单位名称、工程进度安排、完成时限、绩效目标、项目承办单位责任人等。
(三)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发展服务中心负责提出具体工作方案及资金拨付初步意见,经县财政审核后,报县政府审批。
(四)经县政府批准的项目资金,由县财政局按规定程序拨付到项目建设单位。
第四章 专项资金的管理和监督
第八条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发展服务中心、县财政局作为专项资金的管理单位,按照分工履行以下管理监督职责。
(一)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发展服务中心负责提出具体工作方案及预算初步建议,按程序报县政府审定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备;组织开展项目招投标、项目实施、管理、验收等工作,接受上级相关部门的指导。
(二)县财政局负责审核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发展服务中心提出的工作方案及预算初步建议,下达预算额度及拨付资金,对资金的使用及绩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组织开展专项资金使用绩效评价。
第九条 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发展服务中心、县财政局要加强对项目实施、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管理,分阶段对项目实施进度、效果等进行检查、考核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向上级反馈。对承办企业按时、按质完成项目建设任务的,分阶段拨付专项资金;承办企业不能按时推进项目建设影响实施进度的限时督办完成;对经督办还不能完成项目建设的,终止相关协议,另行选择项目承办企业,并依法依规追究承办企业的违约责任。
第十条 承办企业要加强财务基础管理工作,建立健全专项资金使用台账,规范财务核算工作,全面客观及时反映专项资金收支情况,按要求做好财务决算。要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核算办法,执行财政资金使用票据销账制度,对专项资金申报、管理、单据凭证、文件资料等按规定归档保管备查。
第十一条 承办企业对专项资金实行专款专用,严格按照财政部、商务部、国务院扶贫办等三部门关于示范项目专项资金开支规定范围执行。如有违规开支或提供虚假资料骗取专项资金的违法行为,由有关部门负责追回资金,并取消以后该项目单位专项资金的申请资格,同时依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二条 本办法由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发展服务中心会同县财政局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实施期间如遇上级政策调整则作相应变更。
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整体绩效目标表(横县)
(2020年度)
专项名称
服务业发展资金
主管部门
广西壮族自治区商务厅
项目资金(万元)
资金来源
金额(万元)
合计
1000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其中:中央
1000
自治区
0
总体目标
1.对县乡村三级物流共配、农产品进城公共服务、农村电子商务培训“三大体系”进行招标并启动建设;2.围绕“稳增长、稳就业”促进增收和产销对接,进一步提升电商服务水平,至2020年底,全县农村网络零售额、农村产品网络零售额等增速高于全国农村平均水平;3.全县电子商务培训达到1000人次以上。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指标内容
指标值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农村网络零售额同比增速
10%
农产品网络零售额同比增速
15%
农村网商(含社交、移动电商用户)同比增速
2%
围绕本地特色农产品形式的电商供应链条数
2条
质量指标
区域农村网络零售额、农产品网络零售额整体增速高于全国农村平均水平
3%
效果指标
经济效益
示范项目对各个示范县行政村的服务总体覆盖率
50%
县域农产品网络零售额同比增速
12%
社会效益
培训转化率(创业就业务工人数/参训人数)
3%
促进农民增收
效果明显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
服务对象对示范工作的满意度
90%
备注:设定的绩效目标须2020年底能够完成,年底报送完成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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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柯城区2020年果菜茶有机肥替代化肥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网址: 横县2020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建设实施方案 https://www.huajiangbk.com/newsview10571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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