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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轮第四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二十八批)

来源:花匠小妙招 时间:2024-08-28 17:41

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

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

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是否

办结

责任人被

处理情况

1

D2HB202109270091

襄阳市老河口市军工路永信纺织厂,噪声、粉尘扰民。

老河口市

大气

信访人反映的为老河口市永信布业有限公司。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有机械噪声产生,其主要降噪措施有车间顶部吊顶封闭、窗户封闭、加高围墙等。2021年9月30日噪声检测结果显示未超标。该公司前纺车间梳棉时产生粉尘,安装有1台复合多筒除尘机。因不具备采样条件现场未检测,观察车间外部环境未发现明显积尘。

属实

1.该公司10月30日前车间玻璃全部换成隔音玻璃,墙壁加装隔音板隔音棉等材料,立即停运靠近居民区的4台环锭细纱机。
2.制定该公司退城入园计划。
3.加强监管。

已办结

2

D2HB202109270090

襄阳市襄城区滨江路动物园异味扰民,离汉江不到一百米,离襄阳市第四自来水厂取水口不到200米。

襄城区

大气

信访人反映的为襄阳动物园。产生异味的地方主要集中在靠近古城内环路一侧草食性动物笼舍。今年夏天气温较高,加之管理工作没有跟上,异味比较明显,近一阶段通过加强管理,动物园内基本无明显异味。襄阳动物园距汉江直线距离不足100米,距襄阳市第四自来水厂取水口约270米。襄阳动物园建有污水处理系统,污水集中收集经初步处理后通过管网汇入襄阳市观音阁城市污水处理厂,不存在直排汉江和护城河的问题。

属实

1.襄阳动物园加大笼舍清扫、冲洗力度和频次,及时清理和转运动物粪便,降低动物排泄物存留时间。定期对动物笼舍内外进行全面消杀。
2.启动动物园易址扩建搬迁工作。

已办结

襄阳市环城公园管理处已对原襄阳动物园负责人耿某某同志约谈批评,将该同志调离动物园负责人岗位。

3

D2HB202109270076

襄阳市保康县歇马镇杨家湾村四组村委会干部黄某帮助没有砍伐证的李某某、尚某某在违法砍伐森林后补办了砍伐证,砍了几百平米的树,树被拉去做香菇养殖了。

保康县

生态

2013年12月李某某无证采伐栓皮栎100株,采伐面积1010平方米,蓄积2.47立方米,其中60根用于点种香菇,2014年5月被依法处罚。尚某某有帮助搬运林木行为但未参与砍伐。黄某某在事后未帮助李某某补办林木许可证。

属实

1.加强对采伐山林树木的审批监管,加大林业法律法规宣传。
2.歇马镇人民政府对全镇范围内林木砍伐情况进行大排查。

已办结

4

X2HB202109270053

襄阳市襄州区张家湾街道办事处红星村三组原体改委家属院地势低,没有雨污分流,排水管又细,一下雨化粪池的水外溢到院内,说要改造至今未实施。

襄州区

其他污染

2020年已将该小区纳入老旧小区改造范围,后该小区又被纳入棚户区开发范围。根据《省发展改革委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项目计划编报工作的通知》(鄂发改办投资〔2019〕82号)精神,“已纳入城镇棚户区改造计划、拟通过拆除新建(改建、扩建、翻建)实施改造的棚户区(居民住房),以及以居民自建住房为主的区域和城中村等,不属于老旧小区范畴”,为避免改造资金浪费,该小区改造工作暂时搁浅。

属实

1.2021年10月底前摸排该小区雨污管网情况,对管网进行清掏疏竣。
2.核实该小区是否纳入棚改拆迁范围,视情纳入2022年老旧小区改造计划。

阶段性办结

5

X2HB202109270044

襄阳市襄州区金富士路旁原316国道改道后,金富士路就没人管,路上的数百棵绿化树陆续被私人砍光了,成了私搭乱建的地方。

襄州区

生态

“数百棵绿化树陆续被私人砍光”问题,可追溯到上世纪80年代老316国道改道时期,因年代久远,已无从查证。现场勘察时,金富士路两侧栽有绿化树木,树种主要为香樟树和梧桐树,未发现被砍伐现象。目前,襄州区金富士沿线城中村和棚户区面积大,不排除个别地方存在“私搭乱建”的现象。

属实

金富士路沿线紧邻唐白河和汉江河道,大部分区域已被纳入襄州区“一江两河”城区段岸线综合整治工程范围。襄州区按时序进度推进整治工程,对工程范围外的区域,结合老旧小区改造、背街小巷整治等工作,常态化整治私搭乱建问题,严禁未经许可采伐树木行为,持续改善城市人居环境。

已办结

6

X2HB202109270043

襄阳市襄城区余家湖凌晟药厂夜间味道扰民、污染地下水,雨天厂门口到处是脏水,该厂曾经发生爆炸。

襄城区

大气

1.信访人反映的为湖北凌晟药业有限公司。该公司废气处理设施需连续运行,不存在白天运行,夜间不运行的情况。该公司废气处理设施与生产设施安装环保用电监控系统,运行记录显示2021年以来废气处理设施用电正常,且在线数据未超标。按照排污许可要求,该公司聘请第三方检测公司对排气筒每月进行一次自主监测,对厂区无组织废气每季度进行一次自主监测。检测报告显示2021年以来废气排放未超标。2021年9月6日,生态环境部门组织对该公司3个点位无组织废气进行取样检测,各项指标均未超标。现场发现厂区内污水处理站在更换污泥的环节会因为气压及风向的原因影响到周边居民。
2.该公司所有生产废水经厂区污水站处理达到纳管标准后经“一企一管”排入余家湖污水处理厂,襄城经开区环境检测监控中心在线监测系统显示该公司2021年以来未出现废水在线数据超标的情况。按照排污许可要求,该公司聘请第三方检测公司对“一企一管”排口每月进行一次自主监测,对在线监测设备每季度进行一次比对监测。检测报告显示2021年以来废水排放未超标。2021年1月聘请第三方检测公司对地下水进行自主监测,监测数据达标。
3.该公司地处工业园低洼地带。因2021年余家湖雨水管网升级改造,雨天管网排水不畅,导致厂门口聚集雨水。目前雨水管网改造已完成,将不会出现此类问题。
4.该公司2019年12月2日发生过爆燃事故,系工人在车间检修过程中操作不当引发罐体爆燃。该公司事发后及时上报襄城区应急管理局,并已按规定办理办结。

属实

1.责成该公司健全完善企业环保管理制度,加强企业内部管理,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稳定达标排放,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2.责成该公司聘请第三方环保机构,制定废气治理方案并实施验收,2021年10月30日前制定方案,2021年12月30日前完成验收;
3.强化环境监测、监控手段,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
4.襄城经开区管委会履行属地责任,加强企业日常监管,处理好企业与周边群众的关系。

阶段性办结

7

D2HB202109270051

襄阳市谷城县石花镇平川村3组附近高速公路旁一施工单位将基本农田改成搅拌站(正在建设),破坏环境。

谷城县

其他污染

2021年9月13日经批准征收石花镇平川村集体农用地面积2.1843公顷(含耕地0.7694公顷),该宗建设用地拟建混凝土搅拌站用于石花镇市政建设配套服务,批准使用耕地属一般耕地,非“基本农田”。目前尚未开工建设,正在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属实

1.加强批后征收用地的监管,对挂牌出让的建设用地建设项目跟踪管理,依法查处未按照批准内容进行建设的违法行为。
2.石花镇政府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加强巡查监管,督促拟新建搅拌站项目不得擅自占用其他耕地、扩大用地使用面积。

已办结

8

D2HB202109270046

襄阳市南漳县南宜路153号金庙中学路口对面沟渠有很多生活垃圾,异味扰民。

南漳县

大气

信访人反映的为南漳县城关镇老城区老堰沟的支沟。今年7月以来连降暴雨,沟渠上游及沿渠居住的居民丢弃的塑料袋、白色泡沫等生活垃圾被雨水冲刷淤积在拦渣网处,散发臭味。

属实

1.9月29日,对该渠段淤积的垃圾进行清理,共清运垃圾8立方米。
2.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提升沿渠居民的卫生环境意识。
3.南漳县城关镇政府督促船湾村村委会加强巡查监管,负责对该渠段进行日常保洁。

已办结

9

D2HB202109270045

襄阳市枣阳市尽水一号小区沙河一桥至东园桥之间的路边,从下午五点开始就有高音喇叭唱歌,严重扰民。

枣阳市

噪音

信访人反映的为枣阳市浕水公园。该公园噪音扰民的问题已多次被投诉及报警。目前,枣阳市浕水公园管理所已规定了入园音响音量大小的控制标准,并规定了唱歌(戏)和跳舞的娱乐时间,早上7点前,晚上9点后(随季节变化适当调整)禁止从事以上活动。

属实

1.广泛宣传教育引导市民合理安排娱乐时间,共同营造文明和谐的公共环境;
2.规范休闲锻炼娱乐的时间节点和音乐强度;
3.加强日常巡查,发现扰民行为及时制止,既为市民创造一个休闲锻炼娱乐的良好场所,又不影响周边居民的正常生活。

已办结

10

D2HB202109270042

襄阳市老河口市李楼经开区华中木业生产时有刺鼻气味,影响小区居民生活,废水直排汉江,污染环境。

老河口市

大气

1.李楼经开区华中木业产业园目前共有11家企业。现场检查时4家停产、8家正常生产。11家企业均建有废气处理设施,8家正在生产企业废气治理设施正常运行。经查阅相关企业2021年7月、8月监测数据显示废气污染物均符合排放标准。上述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均使用三聚氰胺胶等有机溶剂,生产中会产生挥发性有机废气,现场检查时发现,在配胶、涂胶、热压工序确有刺鼻气味产生。2021年9月29日生态环境部门组织对园区企业废气排放情况进行监测,结果正在出具中。
2.园区内市政排水设计为管网收集、雨污分流。上述企业无生产废水排放,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老河口浦华清源水务有限公司进一步处理后达标排入汉江,不存在直排汉江问题。

属实

1.加强板材企业环境监管。开展专项执法行动,增加夜查和突查频次,严厉打击设施不正常运行等环境违法行为。根据2021年9月29日检测结果依法处置。
2.老河口市经开区管委会强化属地监管和法制宣传,督促板材企业落实污染防治主体责任,确保废气治理设施稳定运行、达标排放,严格落实企业员工健康防护措施,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阶段性办结

11

X2HB202109270031

1.襄阳市枣阳市湖北飞龙摩擦密封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制动器分公司,该公司金兰工业园飞龙制动器分公司与枣阳经济开发区西园小学交接,制动器分公司除尘设备发出的噪音影响学校正常教学。

2.

襄阳市襄州区武钢襄阳重型装备材料有限公司,浇铸生产车间浇铸过程中,产生大量烟尘,含CO、氟化物等有害气体,对周围环境产生严重污染。

枣阳市

噪音,大气

1.信访人反映的为湖北飞龙摩擦密封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襄阳路分公司。该公司与枣阳经济开发区靳庄小学(非枣阳经济开发区西园小学)为邻。该公司3套滤筒除尘设施和1个空压机房距离靳庄小学约50米。废气处理设施运行过程中,离心风机产生的设备噪声对周边环境造成了一定影响。2021年9月30日,对噪声现场检测,结果显示未超标。
2.信访人反映的为武钢集团襄阳重型装备材料有限公司。该公司浇铸过程中有少量废气产生,主要污染物为烟尘(颗粒物)。现场检查时,该公司铸造车间布袋式除尘设施正常使用,经调阅铸造工序2套废气自动在线监测设备数据,显示2021年至今未出现烟尘排放超标现象。根据《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该公司铸造工序浇铸生产过程颗粒物排放限值应于2023年7月1日执行,对CO和氟化物排放无要求。2021年9月29日凌晨,对该公司铸造车间无组织废气进行监督性监测,结果显示颗粒物排放已达到应于2023年7月1起执行的标准。鉴于铸造工业浇铸生产过程确实会产生烟尘。

属实

1.督促湖北飞龙摩擦密封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襄阳路分公司停产整改,于10月15日前将车间东侧的3套滤筒除尘设施和1个空压机房,重新安装在车间西侧,并采取有效隔音措施,消除废气处理设施运行过程中离心风机噪声对环境带来的影响。整改完成后经襄阳市生态环境局枣阳分局、枣阳经济开发区联合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
2.督促武钢集团襄阳重型装备材料有限公司严格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确保废气治理和自动在线监测设备正常运行,严防直排、偷排、超标排污行为。

已办结

12

D2HB202109270025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城管不作为,让垃圾运输车在高新区连山湖倾倒垃圾。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其他污染

1.信访人信访人反映的垃圾包括连山湖居委会田湾村少数村民的生活垃圾、连山湖田湾村拆迁区域留存的少量拆迁建筑垃圾和建筑渣土。高新区综合执法局对该区各类垃圾处置工作进行了严格监管。周边生活垃圾问题由刘集办事处刘集执法中心负责监管,拆迁区拆迁垃圾由高新区综合执法局渣土部门负责监管。由于连山湖范围广,面积大,地理位置特殊,高新区综合执法局增派城管执法队员,对该地进行不定期巡查。
2.高新区刘集街道办事处连山湖居委会田湾村农田头堆放2处生活垃圾,属于偷拉乱倒产生,共约1.5吨;连山湖田湾村拆迁区域留存有少量的拆迁建筑垃圾和建筑渣土,约有600方。

属实

1.已于2021年9月30日前将连山湖范围的生活垃圾清运完毕,并在该区域内设置生活垃圾收集设备,做到日产日清。要求拆迁区周围留存的建筑垃圾于10月20日前清运完毕,未清运完毕的渣土用密目网进行覆盖,做到有效管控。
2.发动广泛宣传,加强舆论引导,引导居民将生活垃圾按照要求分类投放在指定的生活垃圾收集容器,营造垃圾分类工作的良好氛围。要求连山湖公园建设单位对己收储建设用地设置连续围档,防止偷倒垃圾行为再次发生。

已办结

13

D2HB202109270016

1、襄阳市枣阳市新市镇王大桥村背面扁担山顶有一个不知名的养猪场,排污影响了水源灌溉,臭气影响群众生活。2、王大桥西边不知名养猪场,在耕地上建的养猪场,排污严重。3、王大桥西北角叶家冲组堰塘附近的养猪场排污影响灌溉。4、王大桥村扁担山山脚西边的无名养猪场,建在堰塘边,有可能污染水源。5、王大桥村水牛沽无名养猪场,占用耕地面积,采伐的山林面积100多亩,是否有规划手续,还占据了大堰塘。

枣阳市

大气

1.信访人反映的第1个养殖场为枣阳市洪镔生态养殖厂。其养殖废水经处理符合标准要求后集中收集,全部还田利用不外排。其东侧、西侧、北侧三个方向约20米处有轻微异味。2021年9月30日,对该养殖厂厂界周边养殖废气进行采样检测,将根据检测结果依法处理。
2.信访人反映的第2个养殖场为枣阳市王俊东家庭农场。其用地申请经过审批,其养殖粪污经处理后还田利用不外排。针对该养殖场未提供养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备案手续的情况,正在进一步调查核实,将根据调查结果依法处理。
3.信访人反映的第3个养殖场为枣阳市张礼涛家庭农场。属于规模以下养殖场,目前处于停养状态,场外雨水沟有少量粪污外溢现象。2021年9月30日,对该养殖场下游堰塘水质进行采样检测,将根据检测结果依法处理。
4.信访人反映的第4个养殖场为枣阳市贞立养殖场。该养殖场主体工程已完成,正在建设的粪污收集池,距离新市镇高庄村集体所有的东冲堰约15米。因粪污收集池与东冲堰距离太近,给灌溉水源带来了一定的环境风险。针对其未提供养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备案手续的情况,正在进一步调查核实,将根据调查结果依法处理。
5.信访人反映的第5个养殖场为湖北东康旗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种猪扩繁基地。该项目符合国产业政策,手续完备。该项目经批准使用新市镇王大桥村集体林地4.008公顷,并办理了《林木采伐许可证》。

属实

1.枣阳市新市镇人民政府加强全面排查,切实履行属地监管责任,持续推进问题整改。
2.2021年9月27日,分别对枣阳市洪镔生态养殖厂养殖废气,枣阳市张礼涛家庭农场下游堰塘水质进行采样检测,根据检测结果依法处理。针对枣阳市王俊东家庭农场、枣阳市贞立养殖场等2家规模以上养殖场,未提供养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备案手续的情况,进一步调查核实,根据调查结果依法处理。
3枣阳市农技推广中心切实履行行业主管责任,指导畜禽养殖企业防治污染设施配套建设,完善部门信息共享和执法联动机制。

阶段性办结

2021年9月29日,枣阳市新市镇党委对王大桥村党支部书记王某某、高庄村党支部书记张某某,监督养殖业履行环保责任不力及对辖区内信访维稳力度不够,造成不良影响,分别给予工作约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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