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市西峰区人民政府关于花果山水库管理和保护范围的公告
| |来源:区政府 作者: 责任编辑: 发布时间:2020-07-23 15:58:52 浏览次数:602 次
区政府告字〔2020〕5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水利部关于加快推进河湖管理范围的通知》规定,经黄河水土保持西峰治理监督局同意,现将花果山水库的管理和保护范围公告如下:
一、水库概况
花果山水库位于西峰区后官寨镇境内,控制流域面积25平方公里,坝高45.9米,坝长205米,总库容524万立方米,由水利部黄河水利委员会直管,是一座集防洪、拦泥、保护国家重点水土保持观测站和科研试验基地以及保障城市供水等功能于一体的小(Ⅰ)型水库。
二、水库管理与保护范围
(一)工程管理和保护范围
花果山水库工程管理范围为坝端外延30米、下游坝脚外延100米之间;保护范围为下游坝脚外延300米、工程管理范围至塬边之间(具体以界址点位为准)。
(二)库区管理和保护范围
库区管理范围为库区校核洪水位1197.3高程(1985国家高程基准)以下的范围;库区保护范围为库区管理范围至塬边之间(具体以界址点位为准)。
三、水库管理与保护范围内的整治、利用、保护及其相关活动,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
四、本公告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庆阳市西峰区人民政府
2020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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