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西柳沟司法所接到了一通特殊的求助电话。电话那头,是一位85岁老奶奶微弱的声音,她满怀忧虑地表示,希望到司法所咨询子女赡养的相关问题,但由于自己年事已高,腿脚不便,出行受到了极大的限制,无法亲自前往司法所。
得知这一情况后,西柳沟司法所的工作人员立刻行动起来,他们深知赡养问题关乎老年人晚年的幸福与安宁,司法所决定为老奶奶提供一次特别的上门服务,将法律的温暖与关怀直接送到她的身边。

在老奶奶的家中,司法所工作人员耐心倾听了她的诉求和困惑,详细询问了子女的赡养情况,以及她目前面临的困难。老奶奶今年85岁,目前居住在已故老伴名下一套五十多平米的房子里,共生育有三女一子,无退休金,每月靠700余元的城乡居民养老金和抚恤金生活。多年来因种种生活琐事,老奶奶与子女相处的并不和谐,目前处于无人赡养的状况,老奶奶遂欲起诉子女履行赡养义务。在了解具体情况后,工作人员向其详细讲解了《民法典》第二十六条以及第一千零七十四条之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通过讲解,老奶奶对自己的权益有了更加清晰的认识,同时,司法所的工作人员专门为老奶奶精心设计了一份详尽且贴心的法律服务方案,通过耐心细致地向老奶奶阐述了人民调解的工作原则、适用范围以及具体的申请步骤,确保老奶奶能够清晰理解并有效利用这一纠纷解决机制。工作人员还详细说明了法律援助的申请条件、所需材料以及申请流程,为老奶奶在可能面临的法律困境中提供了坚实的支持与指引。此外,司法所还为老奶奶建立了长期的跟踪服务机制,确保她的法律需求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回应。
此次上门服务,不仅为老奶奶提供了法律上的帮助,更让她感受到了来自司法所的温暖与关怀。老奶奶激动地表示,她非常感激司法所能够为她提供这样的上门法律服务,让她在晚年依然能够感受到社会的关爱与尊重。
一直以来,西柳沟司法所始终坚持司法为民的宗旨和人文关怀精神,不断延伸法律服务触角,打通法律服务“最后一公里”。法律不仅仅是冰冷的条文和规定,更是温暖人心的力量和保障。下一步,西柳沟司法所将继续秉承这一理念,为更多需要帮助的人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让法律的阳光照亮每一个角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