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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山东省烟花爆竹批发经营单位安全评价(评估)指导意见》的通知

来源:花匠小妙招 时间:2026-02-13 01:34

各市安监局,有关中介机构:
    为指导全省开展烟花爆竹批发经营单位安全评价(评估)工作,促进和规范烟花爆竹批发经营单位的安全管理,根据《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烟花爆竹工厂设计安全规范》、《烟花爆竹劳动安全技术规程》和《山东省烟花爆竹销售许可证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规范性文件,并参照其他省市的做法,研究制定了《山东省烟花爆竹批发经营单位安全评价(评估)指导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二〇〇五年九月九日


山东省烟花爆竹批发经营单位安全评价(评估)指导意见

    1、适用范围
    本指导意见适用于对烟花爆竹批发经营单位的安全评价(评估),也适用于批发经营单位自身的安全管理。
    2、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文通过在本指导意见的引用而成为本指导意见的条文。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修改(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本指导意见,同时,鼓励根据本指导意见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导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
    《山东省烟花爆竹销售许可证管理暂行办法》(鲁安监发[2005]58号)
    GB10631-2004  《烟花爆竹  安全与质量》
    GB10632-2004  《烟花爆竹  抽样检验标准》
    GB11652       《烟花爆竹劳动安全技术规程》
    GB50161       《烟花爆竹工厂设计安全规范》
    GBJ16-87(2001年版)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17914-1999  《易燃易爆性商品储藏养护技术条件》
    GB18218-2000  《重大危险源辨识》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安全评价通则》(安监管技装字〔2003〕37号)
    3、定义
    烟花爆竹批发经营单位安全评价(评估):应用安全系统工程原理和方法,对烟花爆竹批发经营单位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识别,分析烟花爆竹批发经营单位发生事故和职业危害的可能性及其严重程度,提出合理可行的安全对策措施和建议,判断烟花爆竹批发经营单位安全经营条件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程度。
产品级别:是指GB10631-2004《烟花爆竹  安全与质量》中的产品级别(A、B、C、D四个级别)
    产品类别:包括喷花类、旋转类、旋转升空类、吐珠类、线香类、小礼花类、烟雾类、造型玩具类、摩擦类、组合烟花、礼花弹、爆竹类、架子烟花。
    资料审核:依照文件资料对烟花爆竹批发经营单位安全经营条件进行的审核。
    现场评价(评估):对烟花爆竹批发经营单位安全经营条件进行有计划、系统的现场验证和检查。
    4、安全评价(评估)的前提条件
    在总量控制范围之内的批发经营单位必须具有营业执照或工商部门核发的预登记证明材料,营业场地、仓库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等相关企业合法性证明材料。
    5、安全评价(评估)的基本内容
    5.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安全经营基本条件。
    5.2《烟花爆竹  安全与质量》、《烟花爆竹抽样检验标准》、《烟花爆竹劳动安全技术规程》、《烟花爆竹工厂设计安全规范》、《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等国家标准规定的安全经营条件。
    5.3《山东省烟花爆竹销售许可证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和企业所应承担的义务。
    6、安全评价(评估)程序
    6.1委托
    6.1.1烟花爆竹批发经营单位自主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评价(评估)机构提出安全评价(评估)委托要求。
    6.1.1.1评价(评估)机构根据委托方的委托,依照本指导意见的要求,对委托方的安全经营条件实施评价并出具安全评价(评估)报告。
    6.1.1.2评价(评估)机构应对其出具的安全评价(评估)报告负责。
    6.1.1.3评价(评估)机构应保守委托方的商业秘密。
    6.1.2委托方与安全评价(评估)机构签订安全评价(评估)合同,并提供相关的资料(见附录1)。
    6.1.3组建安全评价(评估)组。
    6.2资料审核
    6.2.1评价(评估)机构按烟花爆竹批发经营单位安全经营基本条件的要求,对委托方提供的资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进行审核。
    6.2.2评价(评估)机构应将资料审核的情况反馈到委托方,以便采取相应的改进措施。
    6.3现场检查和评价(评估)
    6.3.1制定现场评价(评估)计划。
    6.3.2实施现场评价(评估)。
    6.3.2.1根据现场实际,辩识危险、有害因素,分析危险、有害因素可能导致经营储存过程中发生事故的原因。
    6.3.2.2根据批发单位实际,划分评价单元。评价单元一般可划分为:
    a)安全管理机构与制度;
    b)经营管理;
    c)从业人员;
    d)储存场所;
    e)仓库建筑。
    6.3.3根据评价单元的划分,对每个评价单元进行现场检查。
    6.3.4针对危险、有害因素及现场检查的情况,运用安全检查表法对现场设施、装置、防护措施和安全管理措施进行评价(评估)。对构成重大危险源的部分应采用其他定量评价方法进行针对性评价(评估)。
    6.3.5提出安全对策和措施建议。
    a)管理方面(制度、机构、人员)的对策措施;
    b)储存场所、仓库建筑、设施、装置、消防与电气方面的对策措施;
    c)应满足《山东省烟花爆竹销售许可证管理暂行办法》和其他相关规定的安全经营管理对策措施。
    6.3.6针对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问题提出的对策措施并进行复查,确认整改后已符合要求。
    6.3.7提出安全评价(评估)结论。提出安全评价结论应综合考虑下列因素:
    a)资料审核的结论意见;
    b)总体布局现场检查的结论意见;
    c)评价单元现场检查的结论意见;
    d)重大危险源辨识与评价(评估)的结论意见。
    6.4编制安全评价(评估)报告。
    7、安全评价(评估)报告的内容和要求
    7.1安全评价(评估)报告的内容
    7.1.1安全评价(评估)的依据
    1)有关的法律法规
    2)国家安监总局和省安监局关于烟花爆竹经营的有关要求
    3)有关技术标准
    7.1.2被评价(评估)单位的基本情况
    1)批发经营单位简介
    2)批发经营单位销售场所及储存场所周边情况介绍
    3)批发经营单位经营流程介绍
    4)批发经营单位安全管理介绍
    7.1.3主要危险、有害因素辨识
    1)物质的危险性
    2)固有危险性
    3)作业过程危险性
    4)经营过程危险性
    5)事故案例
    6)重大危险源辨识
    7.1.4评价(评估)方法的选择,评价(评估)单元的划分
    1)仓储设施评价(评估)采用符合性评价(评估),具体为安全检查表法
    2)现场检查表
    7.1.5分析评价(评估)
    1)资料审核评价(评估)
    ①经营单位应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或工商预登记证明材料
    ②企业主要负责人和主管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证明
    ③近3年内安全经营状况材料
    ④经营、销售、储存场所房产证明或租赁协议
    ⑤各项检测报告,包括防雷设施检测、电气消防安全检测等
    2)现场评价(评估)检查
    ①储存场所可根据储存品种和数量的不同予以定级,再根据储存级别不同对其建筑结构、安全间距、库区总体布局、外部距离、消防设施、电气设施、通信设备等方面进行符合性评价(评估)。
    ②安全管理机构、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依据有关要求对其适用性和完备性进行评价(评估)。
    ③经营流程可分作两个方面,一是现有单据、记录的详细程度,二是计算机流向登记和内部管理系统的要求。
    ④人员培训情况介绍,是否符合国家和省的有关要求。
    ⑤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评价(评估),主要包括预案是否编制、编制的完整性和可操作性,演练记录。
    7.1.6安全对策措施及建议
    1)储存场所不符合要求的方面,进行安全技术方面的整改要求或建议
    2)安全管理制度的要求
    3)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要求
    4)从业人员培训要求
    7.1.7整改意见和评价(评估)结论
    1)对评价(评估)结果进行描述
    2)提出整改意见
    3)根据整改复查情况给出评价(评估)结论,结论要明确清晰
    7.1.8附件
    1)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工商预登记证明材料
    2)库区相关检验证书(包括防雷、防静电检测报告,消防检查意见书,电气安全检测报告等)
    3)经营、储存场所的房产证明或租赁协议
    4)储存场所总平面布置图及周边区域图
    7.2安全评价(评估)报告的要求
    安全评价(评估)报告应内容全面,条理清楚,数据完整,查出的问题准确,提出的对策措施具体可行,评价结论客观公正。
    8、安全评价(评估)报告的格式
    按照有关要求规定的格式,应包括概述,企业的基本情况,主要危险、有害因素辩识与分析,资料审核、总体布局和评价(评估)单元现场检查情况,综合分析评价(评估),安全对策措施建议,整改情况的复查情况,安全评价(评估)结论,安全评价(评估)资料审核表、总体布局和评价(评估)单元现场检查表等。另外,还应载明下列情况:包括委托单位、评价(评估)单位、项目负责人、评价(评估)机构负责人、评价(评估)人员、报告编制人、报告审核人、报告编制日期等。 

lajhz000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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