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4日,集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和集宁区公安分局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大队执法人员,以随机抽查的方式,对辖区内进口水果销售商户进行突击检查。
在新体大街、建设路的沿街水果店,执法人员首先检查了经营场所防控情况,包括场所环境是否进行了消杀,工作人员是否进行了体温测量和定期核酸检测。之后,仔细询问了经营商户是否购进进口水果,以及进口水果的名称、数量、进货地点、进货日期等内容。最后,严格检查了商店是否落实进口水果报备管理制度,并认真查验了进口食品“四证一票”(即入境检验检疫证明、报关单、核酸检测报告、消毒证明、进货票据)。
据了解,在检查中发现,其中一家水果销售商户,没有按照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落实报备、核酸检测等进口水果管理制度。执法人员立即依法对该水果店进行查封,所有产品就地封存,并联系市疾控中心做产品核酸检测。
“今后,我们将继续严格按照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对进入集宁区的进口冷链食品和进口水果,实行更加严格的管控,杜绝进口水果疫情输入风险。”集宁区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说。 (朱旭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