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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爱之名,以恶施害

来源:花匠小妙招 时间:2025-06-28 18: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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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实生活的剧情往往比戏剧“精(gou)彩(xue)”。万万想不到的是现实中发生的罪恶都是让人想不到的。比如讲到的上一本书《罪之声》,原型就是发生在1984年的“格力高・森永事件” ,罪犯绑架不是为了钱财,纯粹反人类反社会。盐田写下《罪之声》,是因为这件事发生在自己生长的关西地区,自己深受这起案件的影响。如果说,罪恶往往就在身边,而我们也可能如盐田一样,亲历或见证某些罪恶的发生呢?

《没药花园案件:罪恶追踪》选取了10个知名案件,将其尽可能还原。在这些案件中,施害者近乎都是受害者亲近之人。我们看到的不只有受害者的心理活动,凶手的犯罪动机,而是犯罪案件所处的时代与社会有意无意参与其中的百态,这些百态直接或间接影响着受害者与施害者,影响着案件的发生与后续走向。

或许林奕含事件已经让大众“话题疲劳”,但她的遭遇不能只是当作一个社会热点再随之埋没。“任何关于性的暴力,都是整个社会一起完成的。”这桩事件或许要追溯到普遍社会的性教育缺失,包括对性方面的避而不谈,以至于林奕含在经历了某些伤害以后,心中的疑惑不但没有得到解答,反而被身边的人施加二次伤害。她不是没呼救过,可社会对她的态度,攻击、谩骂与消费……要想伸张正义,谈何容易。林奕含的最终结局是个悲剧,幸而“房思琪条款”应时而生,或许以后不会再有更多房思琪悲剧发生。不过,联系到时下现实,同类型的案件依然存在。一旦报警无果,受害者选择将事件曝光,公众与媒体随即跟上,但很多时候,事件背后的复杂性也让想伸出援手的公众却步,所谓等待“反转”,也是网友们一次次被打脸后产生的“应激反应”。因而对受害者的苛刻依然不减,而施害者根据舆论风向说话,不认错的态度亦依然。更值得深思的是,我们依然甚少接受这样的教育:万一同类事件发生在自己身上,我们是否意识和判断到这些事情是犯罪,该如何反抗,该如何留下证据,如何将犯人绳之以法。

教育可以防范犯罪,但能防范的多是陌生人。枕边人对自己下手,这类案件近年也越来越多出现在公众视野里。最可怕的莫过于高智商枕边人犯罪。一氧化碳注入瑜伽球,让其在车内漏气,随之将妻子杀害。百年修得同船渡,但当下社会结成夫妻的男女,感情似乎难巩固,婚外情与财产归属等种种不良因素总能导致婚姻破裂,甚至使某一方对另一半起杀心。高智商犯罪总发生在高校,作案手法更是层出不穷。但从1998年的台湾清华大学溶尸案看,为情犯罪,是否值得?

在犯罪案件里面,新闻媒体应该扮演怎样的角色?还记得《我们与恶的距离》将现实中存在的各方矛盾,新闻媒体追踪热点时的种种考虑都融合在其中并展现于公众眼前。善与恶,仅一念之差。追踪事件,报道真相是新闻媒体守则,但在追踪与调查整个案件时,公开的资料都是被筛选过的,媒体从业者为了不同的目的,可能也会成为复读机,或歪曲事实的造谣者等等,1997年轰动台湾的“白晓燕案”,不知道对时下台湾社会新闻媒体有没有一定的影响(反思)。

至此,已明白《没药花园案件:罪恶追踪》腰封所写下的“由‘爱’也能生出‘恶’”是什么意思。在这本书中的10个案件,除了上述的,还有未提及的,全都讲述着犯罪是如何在爱中生成的。因为爱,所以侵害自己心爱的人,因为爱,所以杀害阻碍自己相爱的人,因为爱,所以解决伤害自己心爱之人的人,因为“爱”,所以间接害死无辜的人。爱,到底是什么?以至于要使人走上犯罪的道路?他们以爱之名去行凶,做帮凶,到底是玷污了爱,还是因为他们到底只爱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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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我们与恶的距离》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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