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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兰考:以案释法 诉源治理 铲除毒品滋生的土壤

来源:花匠小妙招 时间:2025-06-13 08:41

河南兰考:以案释法 诉源治理 铲除毒品滋生的土壤

2022-06-26 15:29:55

来源:中国网  |  作者:刘娣 赵西雷 | 字号:A+ | A-

6月26日,又是一年“国际禁毒日”,一段集中开展反毒品宣传的日子。作为检察机关,反毒品宣传已成为日常。兰考县人民检察院三年来办理的100余起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案件,就是最好的见证。因为每一起案件、每一场公开听证就是一次普法。

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犯罪案件,在业内俗称“大烟苗”案件。梳理归纳100余起“大烟苗”案件,兰考县人民检察院的检察官发现这些案件绝大部分发生在我县农村地区和城乡结合部,占比96%,且全县16个乡镇(街道办)均有涉及。从年龄结构来看,涉案人员主要集中在60至80岁间,最大年龄者93岁。一串串醒目的数字,足以让我们陷入沉思。

(检察干警通过案例和实物开展禁毒宣传。摄影:刘娣)

100余起案件,100余个家庭。每一起案件背后,都有令人揪心、痛心、追悔的故事。而这些不幸的发生,作为执法、司法工作者,都不能置身事外,甚至都是这些故事里的重要角色。

有人说,罂粟花是一种“美丽异常”的花朵,它的这种美丽成就了果实的某种野心。是的,它的美丽包装和诱惑,让接近它的人不自觉地滑向犯罪的深渊。非常遗憾的是,我们所办理涉毒品犯罪的被告人,这些居住在乡间的老年人,他们在人生暮年,清白一生,最后却成了罪犯。

在一些老年人的认识中,“大烟苗”也许只是“可食用的蔬菜”、“可炖汤的调味品”,并且种植的面积都不大。说什么危害性,他们一开始都不认可。如果说他们文化程度低,对种植毒品原植物违法及至犯罪认识不足的话,不如说相关部门及执法、司法工作者对禁毒宣传的力度还不够。

我国刑法规定,种植罂粟超过500株以上就构成了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要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种植超过3000株以上,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不论什么原因,法律要遵守,触法要受制裁。

(不起诉处理公开送达现场。摄影:刘娣)

100余起案件中,“大烟苗”株数主要集中在500到1000,约占总数的70%。清晰的记得,头发斑白的田某某在当庭判决中陈述:“我老老实实种了一辈子的地,谁知道老了老了成了罪犯了!”

在现行司法制度下,一个人一旦罪名加身,就会影响其家庭。这些懵懂触法的农村老人,并无犯罪的故意,其行为对社会的危害性较小,如果都依刑法将其归罪,也违背了法治的本意。

“少捕慎押慎诉”“基层治理”“诉源治理”,近年来,兰考县人民检察院秉持司法为民宗旨,坚持依法能动履职,强化诉源治理,相当一部分种植株数不多、社会危害不大、自愿认罪认罚的当事人被作相对不起诉处理。

对这类拟作不起诉的案件,该院组织召开公开听证会,就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和案件处理等问题听取听证员和其他参加人意见。同时,借助公开听证平台,开展以案释法,教育感化了一部分被不起诉人在村里当起了“义务普法宣传员”,劝导村民禁种“大烟苗”。

(让不起诉决定公开送达成为普法教育的课堂。摄影:刘娣)

该院还将“不起诉”公开宣告搬到乡村广场,推动普法责任制在禁毒工作上的落实。村里的大喇叭响了起来,禁种“大烟苗”宣传单送进了村民家中。

“国际禁毒日”来临,在反思总结案件的同时,更需要深刻领悟新时代法治的精髓,践行司法为民,办好办准群众身边的每一起“小案”,将禁毒宣传进行到底,做一名有良知的司法者。

以案释法,诉源治理,铲除毒品滋生的土壤。检察官们欣慰的看到,近年来,受理种植毒品原植物案件数量在逐年下降,今年1月份至今,案件数量降至个位数,这让他们感到付出的辛苦是值得的……(兰考县人民检察院 刘娣 赵西雷)

责任编辑:李海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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