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丽水市花园城市“微改造”三年行动计划(2021
各县(市、区)建设局、开发区建设分局,市园林中心、市市政中心、市亮化中心,莲都区环卫中心,市供排水公司:
《丽水市花园城市“微改造”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的通知》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丽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3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丽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2021年3月4日印发
丽水市花园城市“微改造”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
为实现城市环境“微改造、精提升”,更有效的落实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创造高品质生活,建设高品质新时代山水花园城市,特制定本实施计划。
一、总体目标
通过实施花园城市微改造三年行动(2021-2023年),依托“绿城、慢城、亮城、老城、洁城、慧城”六大计划,着力补齐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短板,推动城市结构调整优化,提高城市管理服务水平,实现城市基础设施明显改善、人居环境明显提升、城市特色风貌明显显现,让人民群众在城市生活得更方便、更舒心、更美好。
完善城市功能:通过城市微改造,集中力量实施一批重点项目,进一步加快市政道路、供水排水、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改造与建设,着力补齐城市基础设施短板,不断完善城市功能配套体系。
改善人居环境: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和历史街区改造,综合考虑现存建筑及设施、居民状况、历史文化保护等内容,积极融入现代生活理念,注入新的生活元素,通过微改造进行精细化的“适应性”设计,有效改善水、电、燃气、停车等基础配套设施,进一步提升人居环境品质。
创新城市风貌:围绕丽水打造大花园核心区的要求,通过多元化的微改造手段,探索口袋公园、街心花园、社区游园、桥下乐园等多种表现形式,构筑更具活力、更有特色的城市风貌,实现“让城市融入花园,让花园拥抱城市”的总体构想。
二、发展要求
(一)摸清底数。开展花园城市微改造行动,首先必须摸清底数,以便有针对性、有计划地开展工作。要认真开展调查摸底,摸清全市范围内城市基础设施的底数,按照城市道路、公园绿地、老旧小区、污水管网等分类梳理,逐一建立台账,理清花园城市微改造对象及规模,做到“家底清晰、心中有谱”。
(二)剖析原因。在摸清底数的基础上,对标对表“重要窗口”目标任务,全面梳理出影响我市城市建设事业跨越式发展的主要短板和突出问题,分析我市开展花园城市微改造的现状条件和困难,形成短板工作清单,逐一分析原因,深挖问题根源,实施分类改造。
(三)技术路径。借鉴先进城市微改造经验做法,结合丽水城市建设实际情况,编制《丽水市花园城市微改造建设导则》,围绕优化人居环境、改善绿化景观、优化城市道路、完善基础设施等内容,强化设计精细化、人性化,展示花园山水城市个性。
(四)闭环管理。基于三年行动计划,分类实施具体项目,对有关项目逐一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加大督查考核力度,全部实行清单式管理、销号制推进,切实做到全覆盖、全过程的闭环式管理,确保工作高效推进。
三、实施路径
(一)绿城计划
从生态、景观、文化等方面综合改造,合理构建城市公共绿地系统。重点围绕《丽水市“增花添彩”三年行动计划》,着眼城市公园、水岸景观,改建河道景观、综合公园和社区公园,推进海绵城市建设,提升植物配置、配套设施、景观风貌。
1.公园景观改造。开展园林绿化品质提升行动,推进城市公园绿地提档升级,打造一批示范精品工程,大力推进垂直绿化、屋顶绿化、阳台绿化等立体绿化建设,全面形成“出门见绿”的绿色生活圈,公园绿地服务半径覆盖率达90%以上,全市新建改造90公顷以上高品位城市公园,新建改造公园绿地60个以上,创建省级园林城镇10个以上,园林式居住区15个,优质综合公园15个,绿化美化示范路15条。(责任单位:市建设局;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2.海绵城市建设。实行新区“海绵+”和老区“+海绵”,推行低影响开发建设模式,加强海绵型建筑小区、道路广场、公园绿地、绿色蓄排与净化利用设施等建设,推行绿色屋顶、透水铺装、雨水花园、植草沟、生物滞留设施、储水池塘、湿地公园、生态绿地等,促进雨水就地蓄积、渗透和利用。(责任单位:市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3.河道景观改造。因地制宜,针对城市河道现状,进行水体、河岸的景观化改造,合理规划布置河道的游憩空间,加强河湖水系自然连通,推进水网、路网、绿网有机融合,通过融入地域文化、营造亲水空间、布置交通网络、丰富景观植物等方法,形成良好的景观风貌。市区完成贺家溪、丽阳溪和大洋河沿线改造。(责任单位:市水利局,市城投公司;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二)慢城计划
根据丽水市域城镇分布的特征、景观旅游资源分布、交通可达性等为基础,推进瓯江大花园绿道网、省级绿道网和城市慢行系统建设,让老百姓在慢行中品味城市魅力。全市完成各类绿道建设300公里,省级绿道主线贯通,基本形成全市互联互通的绿道网络。
1.低空瞰城。因地制宜,有条件的城市,在城市周边山体眺望点设置缆车站点,体验缆车览城、观江的特色低空景观。市区谋划在白云山和南明山之间,设置白云寺站、植物园站、三岩寺站、万象山站、南明山站和巾山站六个站点。(责任单位:市文旅投公司;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2.水上赏城。瓯江是丽水的母亲河,丽水每一座城市都有一条江穿城而过,充分利用丽水秀丽丰富的水资源,通过建设码头、游船、水上活动中心和沿江绿道网等,串联水岸景观,码头游船等元素要体现丽水侨乡、欧陆风情等地方特色,也可以引入巴黎塞纳河游船、老式船、游艇等特色,打造水上特色游线。市区谋划东起水上运动中心,西到联城的沿瓯江9个停靠点,并规划2个码头,同时完善三江两岸连续的绿道线。(责任单位:市文旅投公司、市城投公司等;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3.绿道游城。秉持山水资源特色,串联公园、河流、湖泊、山体、历史建筑、特色街区和社区,打造山水绿道环线、城市慢行道、临山森林绿道,让居民在骑行、步行中品味城市。2022年全市各地完成省级绿道全线贯通,市域、县域间绿道实现联通。市区谋划白云山登山绿道和山体骑行绿道。(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水利局、市建设局、市交通局、市生态林业发展中心;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三)亮城计划
展示山水花园城市的个性魅力,实施亮城计划,提升城市道路、桥梁、公园绿地和街区的彩化亮化美化,让居民在行走中就能感受到城市的变化和花园城市个性。
1.城市道路改造。开展城市道路建设和路网体系优化改造,根据城市治堵的实际,打通断头路和卡点,紧扣《丽水市“增花添彩”三年行动计划》,有步骤的推进城市道路白改黑和人行道铺砖、景观绿化提升改造,结合慢行系统建设提升道路的通畅度、舒适度和景观效果。市区计划完成丽阳街、丽青路、花园路景观提升改造。(责任单位:市建设局,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2.城市亮化改造。以山塑形、以水造景,凭借山水,通过灯光点亮山水城市特色;沿着城市道路,抓住城市的重要建筑、桥梁、公园等,通过亮化勾勒夜晚城市的水墨画;凭着特色街区和商业街道,通过夜景提升改造,营造氛围激发活力。(责任单位:市建设局,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3.街道特色改造。注重对特色街道、街巷和历史老街的塑造,重点针对街道两侧居民楼栋外墙破损老化、路面坑洼不平、门店招牌杂乱无章等内容,通过街巷主题营造,采用绿化、雕塑、道路铺装、建筑立面、休闲座椅、标识系统等方式进行全面塑造,将历史文化遗产和城市记忆碎片融入市民生活,打造一座有故事的城市。市区完成欧洲风情一条街改造,实施高井弄、刘祠堂背老街、酱园弄改造,在主要街道增设休闲座椅150张。(责任单位:市建设局,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四)老城计划
从城市更新,焕发老城市生机的视角,突出以人为本,实施老城计划,打造5分钟邻里生活圈、15分钟社区生活圈、30分钟城乡片区生活圈,重点对老旧小区等进行改造,促进城市基本公共服务全域覆盖,体现人性化,提升居民的生活品质和便捷的居住环境。
1.老旧小区改造。尊重城市发展中最值得记忆的空间,突出重点,对城镇老旧小区和历史文化氛围浓厚的历史街区进行改造,注入新文化、新思想;系统性考虑,改造二次供水、地下管网等设施,结合垃圾分类、海绵城市等完善功能、改善环境,打造15分钟生活圈,给市民的生活、工作带来更多的便捷和乐趣,提升整体人居品质。全市计划改造城镇老旧小区58个(2020-2022年),打造绿色社区73个;市区改造历史街区3个。(责任单位:市建设局、市文旅投公司;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2.燃气普及提升。基本建立管输天然气为主,液化石油气为辅的城镇燃气供应保障体系,推动供气管网覆盖,十四五期间,全市计划建成中压燃气管道约280公里;建立形式多样的燃气储备体系,计划新增储气设施约2200立方。进一步扩大天然气消费区域,除城区外,推动天然气先乡镇、农村延伸,全市城乡居民天然气气化率努力由2019年10%提高至“十四五”期末20%。(责任单位:市建设局;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3.供水品质提升。强化水源保障,优化厂网布局,实行城区供水管网相互联通,新建改造供水管网100公里;强化设施建设,推进老旧设施改造,积极实施城市供水管网改造,漏损率提高到9%,基本消除不规范屋顶水池(箱),基本完成不规范二次供水设施改造。加快节水型城市创建步伐,丽水达到国家节水型城市标准。(责任单位:市建设局,市供排水公司;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4.推进管线下地。全力推进城市主次道路、小区街巷等电力、移动、联通、电信、华数等强、弱电管线提档升级下地工作,摸清底数、排定计划,基本完成主次干道视野范围内管线下地,解决影响市容环境的“蜘蛛网”难题。城区主次干道、人流密集沿街地带等重点区域的光缆交接箱体、公共电话亭等占道设施,现存的基本完成整合或拆除,迁改到有绿化带、墙角等隐蔽部位;新建的做好选址工作,最大限度减少对市容环境的影响。(责任单位:市通发办;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五)洁城计划
不断改善城市市容环境的外在形象和内在品质,开展洁净城市建设,推进垃圾分类、污水治理和内涝治理等工作,让洁净、有序成为丽水各地城市的最基本最亮丽标签。
1.推进垃圾分类。完成丽水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二期)、缙云静脉产业园项目、遂昌垃圾焚烧发电一体化项目等一批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和易腐垃圾处理设施的建设。加大分类投放、收集、运输设施投入,加快老旧垃圾中转站的改造,优化新建转运站点和分拣中心布局,构建垃圾分类全过程设施体系。努力推进省级高标准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小区、示范片区建设,全市完成城镇公厕新建改造30座,垃圾分类覆盖率达到100%,资源化利用率达到100%。(责任单位:市垃圾分类办;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2.强化污水治理。深入开展城市生活小区“污水零直排”建设,加快城区雨污分流改造,补齐城中村、老城区、城郊等区域的设施短板,推动城区基本实现污水管网全覆盖和污水全收集、全处理。全面推进低浓度城镇污水处理厂“一厂一策”系统化整治,稳步提升城镇污水收集处理效能。基本完成现有城镇污水处理厂清洁排放改造,建成水阁污水处理二期、缙云县第三污水处理厂等一批污水处理设施。(责任单位:市建设局;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3.治理城市内涝。全面梳理城市排水防涝发现的风险点和薄弱环节,按照“以人为本、补齐短板、适度超前、设施完备、严密防范、确保安全”的总体思路,强化顶层设计,提升应急能力,构建高效完善的城市排水防涝体系,易涝点消除率达到100%。(责任单位:市建设局;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六)慧城计划
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强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关于支持开展 2020年城市体检工作的函》和《浙江省数字经济促进条例》等文件精神,打造城市大脑,建设智慧城市,推动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1.实施城市设施数字化改造。加快城市智慧供水、智慧燃气、智慧垃圾分类、智慧工地、智慧亮化、智慧排水和城市道路智慧化改造,打造城市基础设施智慧化改造产业链和供应链。结合新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积极推进城市供水、污水、燃气等市政设施管网智能化改造升级。(责任单位:市建设局;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2.推进城市建设智能化监管。以城市建设“一张网”为核心,加快城市建设管理数字化转型,推动“互联网+监管”等多维度深度应用,建成完善建设系统各行业建设管理信息化监管平台,通过监管可视化、数据标准化、风险预警化、问题追溯化、信用等级化、责任认定化,实现全过程和全周期智能化监管。(责任单位:市建设局;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3.打造建设“数字化一张网”。依托智慧综合管理平台,分行业推进给排水、燃气、道路桥梁、垃圾环卫、园林绿化、建筑工地等在线监测、预警预报和决策分析等全周期管理子平台建设。在此基础上建立地下管线智慧平台,共建地下管线地理信息“一张图”,分层级建设智慧管线“一平台”,分层级开发地下管线状况评价,政务服务、综合监管、防灾减灾、决策分析等功能应用。(责任单位:市建设局;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四、组织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按照“统一领导、分工协作、共同参与”的原则,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多管齐下、合力攻坚。建设部门作为牵头单位,负责全面统筹、协调城市微改造工作,研究制定《丽水市城市微改造建设导则》,加强对微改造工作的指导。各责任单位要结合职能职责,强化工作目标落实,对需要其他部门支持的事项,及时对接、主动协调。各县(市、区)要落实相应的工作机构,加强领导和协调工作,对照微改造工作计划确定的年度目标任务,做好项目实施和推进,有序推进我市城市更新微改造工作。
(二)强化项目支撑。坚持民生导向、问题导向和需求导向,按照“试点先行、有序推进”原则,深度谋划城市微改造项目,滚动实施一批引领性、带动性和标志性项目,重要项目优先列入各部门“十四五”项目建设规划和项目库清单。充分发挥重点项目引领、带动和示范作用,以2021年项目为重点示范,制定“微改造”项目清单,明确改造项目点位、改造内容、改造期限、资金来源、技术力量等。研究建立项目统计体系和评价体系,创新项目数字化管理,将项目推进情况纳入岗位目标责任考核。
(三)强化要素保障。各级财政要结合本地实际,加大资金支持力度,统筹安排资金支持城市微改造工作。积极创新投融资机制,鼓励吸纳社会资本参与,加快形成多层次、多渠道、多元化的投融资格局。充实人才储备,借“双招双引”东风扩大专业人才队伍,吸引集聚更多优质要素和高端资源,助力城市微改造建设;精简审批流程,在合法合规前提下开辟专门绿色通道,优化微改造项目涉及规划、用地、建设、消防、商事登记等行政审批手续办理流程,提高审批效率,助推城市微改造工作。
附件:丽水市花园城市“微改造”三年行动计划项目表
丽建发〔2021〕10号.pdf
丽建发〔2021〕10号附件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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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 关于印发《丽水市花园城市“微改造”三年行动计划(2021 https://www.huajiangbk.com/newsview18353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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