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放2019年夏季防暑降温费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根据《转发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调整夏季防暑降温费和高温津贴标准的通知》(陕教人办〔2015〕40号)文件精神,现就我校2019年在职及离退休教职工夏季防暑降温费的发放办法通知如下:
一、防暑降温费发放时间
每年6月15日至9月15日,共计93天。
二、发放范围
(一)我校在岗工作人员(含人事代理人员、社保手续齐全的流动编制人员和校聘劳务用工人员)及离退休人员,其中6月15日至9月15日新进人员的防暑降温费按实际报到时间计发。
(二)长期病休人员(已按规定执行病休工资)、未安排工作的待岗人员、停发工资等各类人员不予发放。
三、发放标准
(一)室外工作人员:每人每天15元。高温岗位工作人员参照室外工作人员标准发放。
(二)室内工作人员:每人每天10元。
我校室外工作人员范围限定在基建处、曲江三期工作人员、体育部体育教师;高温岗位工作人员范围限定在经批准享受高温保健待遇的铸造、热处理、电焊工人、在铸造、热处理实验室从事高温劳动的教师以及锅炉工、炊事员。此两类人员1/3防暑降温发放时间按室外工作人员降温费标准发放,2/3防暑降温发放时间按室内工作人员降温费标准发放。
请各单位严格按人员类别和所从事的具体岗位,认真做好今年的防暑降温费发放工作,并将纸质发放表(一式一份)和电子版文件于6月5日报劳资科。(注明:按事业编制、人事代理、流动编制和劳务用工类别不同分别造表统计并上报)
经费独立核算编制单位可参照此办法执行。
劳资科:综合一楼309,邮箱lzk@xaut.edu.cn;《防暑降温费发放表》样表请在劳资科下载区下载。
人事处
2019年5月31日
相关知识
唐山市夏季防暑降温费标准
陕西省总工会关于发放降温费和高温津贴的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提示函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 做好2021年夏季防暑降温工作的通知
夏季防暑降温安全措施 防暑降温措施及应急预案10篇
夏季防暑降温安全措施范本(实用6篇)
关于为退休教职工发放纪念品的通知(中石大东工〔2018〕28号)
关于发放2022年中央和省级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的通知
青岛吉兴荣林装饰用品有限公司、吴淑花经济补偿金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夏季防暑降温措施培训(最新5篇)
工厂夏季防暑降温方案(通用13篇)
网址: 关于发放2019年夏季防暑降温费的通知 https://www.huajiangbk.com/newsview1684841.html
上一篇: 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督促物业做好夏季 |
下一篇: 张店镇:多举措做好夏季防暑降温工 |
推荐分享

- 1君子兰什么品种最名贵 十大名 4012
- 2世界上最名贵的10种兰花图片 3364
- 3花圈挽联怎么写? 3286
- 4迷信说家里不能放假花 家里摆 1878
- 5香山红叶什么时候红 1493
- 6花的意思,花的解释,花的拼音 1210
- 7教师节送什么花最合适 1167
- 8勿忘我花图片 1103
- 9橄榄枝的象征意义 1093
- 10洛阳的市花 1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