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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式说法】婚约财产起纠纷,法院判决止纷争

来源:花匠小妙招 时间:2025-01-05 09:10

近日,民一庭审理一起婚约财产纠纷。

案情回顾

原告与被告经人介绍相识,双方于2020年确定了恋爱关系。在恋爱期间,原告按照当地风俗习惯,向被告及其家人支付了彩礼共计人民币8.8万元。双方原定于2023年登记结婚,但后因感情不和,被告提出分手,双方未能如期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原告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返还彩礼。

法院审理

承办法官对原被告双方提交的证据进行了认真仔细审查。原告与被告在恋爱期间按照当地风俗习惯支付的彩礼,应视为以结婚为目的的附条件赠与。由于双方未能如期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所附条件未能成就,赠与行为失去法律效力,故被告应返还原告支付的彩礼。在彩礼返还的具体金额上,考虑到双方已经实际相处一段时间,且原告在恋爱期间也享受了被告及其家人的照顾和陪伴,故在彩礼返还金额上进行了适当的调整。最终,判决被告返还原告彩礼人民币6万元。

法官说法

在本案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关于附条件赠与的相关规定,认定原告支付的彩礼属于以结婚为目的的附条件赠与。由于双方未能如期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所附条件未能成就,赠与行为失去法律效力,故被告应返还原告支付的彩礼。这一判决体现了法律对婚姻自主权和财产权的尊重与保护,也符合社会公平正义的价值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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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稿:尹逸雪

原标题:《【“花”式说法】婚约财产起纠纷,法院判决止纷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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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分类:花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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