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 周莹莹 菏泽巨野县法院
有人认为罂粟花美丽
便将它种在花盆中欣赏
有人以为罂粟壳可食用
就种在了自家菜地里
殊不知这种行为已经违法
……
下面,小编整理了几起
非法种植罂粟案件
一起了解一下~
案例一
2020年3月,巨野县公安局民警在工作中发现被告人宋某某在自家庭院非法种植罂粟687株,非法持有罂粟种子79.5克。后巨野县检察院向巨野法院提起公诉。
法院判决
依法判决宋某某犯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犯非法持有毒品原植物种子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千元。
案例二
2020年3月,被告人李某为食用罂粟幼苗及罂粟种子泡水治疗肚子疼,在自家房屋后院空地种植罂粟1623株,并从其家中搜查出疑似罂粟果实13颗(净重20.86克)。经鉴定,被告人李某种植的上述幼苗、果实均为罂粟。
法院判决
依法判决被告人李某犯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千元。
案例三
2018年,被告人徐某环在巨野县大义镇自家院落花园内种植一颗罂粟种子,后长出幼苗。2018年3月31日,巨野县公安局民警在排查中,发现已长罂粟791株,当场铲除。
法院判决
依法判决被告人徐某环犯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千元。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一条规定,非法种植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的,一律强制铲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一)种植罂粟五百株以上不满三千株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较大的;
(二)经公安机关处理后又种植的;
(三)抗拒铲除的。
非法种植罂粟三千株以上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非法种植罂粟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在收获前自动铲除的,可以免除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一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非法种植罂粟不满五百株或者其他少量毒品原植物的;
(二)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少量未经灭活的罂粟等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的;
(三)非法运输、买卖、储存、使用少量罂粟壳的。
有前款第一项行为,在成熟前自行铲除的,不予处罚。
法官提醒
罂粟是制取鸦片的主要原料,从蒴果上提取的汁液,可加工成鸦片、吗啡、海洛因,罂粟是世界上毒品的重要根源,因而罂粟也被称为“恶之花”。食用罂粟壳会使人体产生依赖性而造成瘾癖,对人体肝脏、心脏有毒害作用。长期食用含有罂粟壳的食物,会出现发冷、出虚汗、乏力、面黄肌瘦、犯困等症状,严重时可能对神经系统、消化系统造成损害,引起精神失常,出现幻觉,甚至会呼吸停止而死亡。
罂粟是明令禁止种植的毒品原植物,不管非法种植的数量多少和动机如何都不允许,哪怕是一株也是违法的。希望每个人学会科学认知罂粟,不要把毒品当做药品自我治疗,当成蔬菜进行食用,给自身健康造成更大的伤害,同时,也因为自己对法律的无知让自己遭受牢狱之灾。
文字:周莹莹 图片:来源网络
编辑:颜亚畦 审核:郅硕 张婉青
温馨提示
由于微信修改了推送规则,需读者经常留言或点“在看”“点赞”,否则会逐渐收不到推送!如果你还想每天看到我们的推送,请将“巨野县人民法院”加为星标或每次看完后点击一下页面下端的“在看”“点赞”,谢谢大家。
▼
原标题:《不是闹着玩!这三人因种罂粟被判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