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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区法院挑战传统公平保护未成年人最佳利益

来源:花匠小妙招 时间:2024-12-22 14:51

  沙区法院挑战传统公平

  保护未成年人最佳利益

  本报讯 (记者 封璟 实习生 蔡春天)昨天,沙坪坝区法院宣布,即日起正式实施《未成年人民事案件审判规程》,最大化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为涉少民事案件提出全新的思路,这在全国尚属首创。

  沙区法院未成年人综合审判庭庭长杨飞雪说,整个规程根据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及相关司法解释,从保护未成年人合法利益的角度来制定,因此“未成年人最佳利益原则”是整个规程的指导原则。

  沙区法院副院长曾康说,按照传统定义,夫妇双方因为婚姻、财产、子女抚养权等问题诉至法院,诉讼主体本应是原告被告双方,未成年人不是主体,没有对应的平等的地位与其他主体相抗,“规程就是将未成年人的权益放大,甚至优先于其他的平等问题”。

  “这不是不公平了吗?”记者问。曾康说,挑战传统意义的公平,并不是打破或抛弃公平,而是将未成年人利益和公平两者辩证统一,形成新层面上的平等。

  西南政法大学教授徐昕认为,规程的内容应获得肯定,“未成年人最佳利益原则”适用家事案件很合适。法官就像一个母亲的角色,最佳利益就是影响法官裁判的因素,同时也实实在在保护少年儿童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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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以往惯例,法院通常确定由父母各自抚养一女。但在本案中,法官了解到,芊芊和凡凡一起生活,身心健康、活泼开朗,在听取儿童专家意见后,最终根据“未成年人最佳利益”确定一起生活更有利孩子成长,判令2个女儿均继续由母亲抚养,父亲享有探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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