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红网城步站5月6日讯(通讯员唐承元)映山红看上去很美,但未经林业部门批准,私自采挖是违法行为。近日,武冈市城关镇吴某某在城步苗族自治县南洞林场乌鸡山游玩时见“花”起意,私自采挖21株国家一级公益林区活体野生映山红,被城步森林公安局丹口派出所查处。
据了解,“五一”期间,武冈市的吴某某和朋友一起来到城步苗族自治县第二最高峰、海拔1913米的乌鸡山——牛坡头游玩时, 发现此地的野生映山红争相怒放。远远望去,特别漂亮。于是想要移植到武冈家中, 变成别致的盆景。5月3日下午,违法嫌疑人吴某某雇佣民工才为其采挖了21株活体映山红树,被例行巡查的南洞林场护林员现场抓个正着。(图片均为城步森林公安局丹口派出所民警正在勘查的案发现场)
经城步森林公安局办案民警勘查: 乌鸡山场属国家一级公益林区,是《国家公益林管理办法》明令禁止进行采伐、捕猎、开垦等生产经营性活动场所。嫌疑人吴某某对其在乌鸡山场采挖的活体映山红树21株违法事实供认不讳。5月5日,民警当即对赃物进行查扣并安排适地安置种植,并对嫌疑人吴某某的违法事实进行了严格的审查,给予行政罚款1000元,并赔偿南洞林场林木损失2000元的处罚。 据城步林业局长唐承阳介绍:映山红属于国家保护植物,严禁采挖。像吴某某这种因猎奇而盗挖的行为, 发生在国家一级公益林区,生态脆弱,植被毁坏了,恢复极为不容易。无论违法嫌疑人出于何种动机,无论数量多少,均属违法行为.情节特别严重的,还可能会受到刑事处罚。
目前,该县将在南山、金童山、乌鸡山、十万古田等风景名胜区和公益林区一起开展了打击违法盗挖野生映山红专项整治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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