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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国内中学生重要竞赛规则[[教科室]

来源:花匠小妙招 时间:2024-09-10 13:15

国际国内中学生重要竞赛规则

[教科室收集,供参考]

国内国际重要中学生竞赛介绍

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规则(2007年11月修订)

第一章概述

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简称:创新大赛)是一项具有20多年历史的全国性青少年科技创新成果和科学探究项目的综合性科技竞赛,是面向在校中小学生开展的具有示范性和导向性的科技教育活动之一,是目前我国中小学各类科技活动优秀成果集中展示的一种形式。创新大赛的英文名称为:ChinaAdolescentsScience&TechnologyInnovationContest(英文缩写:CASTIC)。
一、宗旨
举办创新大赛的根本宗旨在于推动青少年科技活动的蓬勃开展,培养青少年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提高青少年的科技素质,鼓励优秀人才的涌现;提高科技辅导员队伍的科学素质和技能,推进科技教育事业的普及与发展。
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中国科学技术协会、教育部、科学技术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国家体育总局、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和举办省(区、市)人民政府。创新大赛主办单位秘书处设在中国科协青少年科技中心。
承办单位:举办省(区、市)科学技术协会及其它相关机构
领衔赞助单位:英特尔(中国)有限公司
创新大赛组织委员会由主办单位、承办单位共同协商组成。组委会办公室设在举办地科协。
三、举办时间和地点
创新大赛每年举办一届,终评决赛时间为每年8月。
创新大赛的举办地点由各省(区、市)申请,经主办单位考察后确定。在前一届创新大赛闭幕式上举行会旗交接仪式。
四、活动内容
创新大赛分为青少年和科技辅导员两个活动板块,活动内容包括竞赛活动和展示活动两个系列。
竞赛活动包括青少年科技创新成果竞赛、科技辅导员科教创新成果竞赛。
展示活动包括优秀少年儿童科学幻想绘画展、青少年优秀科技实践活动展和科技辅导员科技教育方案展。
另外,设科技辅导员论坛。
五、参赛程序
参赛者要首先参加基层的选拔活动。省(区、市)级竞赛的部分优胜者,由各省(区、市)按规定名额和要求推荐参加全国级创新大赛。
六、奖励
竞赛活动优胜者由主办单位进行表彰和奖励。展示系列活动优胜者由大赛组委会进行表彰和奖励。
创新大赛接受有关企业和社会机构设立的专项奖励。根据专项奖设立原则,评选出专项奖获奖人员,予以奖励。

第二章创新大赛的组织办法

一、省级竞赛
省级竞赛是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的联系赛事,负责向全国竞赛推荐优秀项目参赛。省级竞赛可以参照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规则组织实施。
省级竞赛按照分配名额择优推荐项目参加全国比赛。推荐参加全国比赛的项目必须符合全国比赛的要求。省级比赛组委会在推荐上报参加全国比赛的项目时,应上报当年省级比赛的获奖名单及省级比赛的组织情况。
全国比赛按各省(区、市)组成代表队,统一组织申报、参赛。
省级竞赛组织机构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规范省级竞赛工作,确保竞赛的公开、公平、公正。
二、名额分配
创新大赛组委会秘书处每年随通知公布各省(区、市)参加全国比赛的名额分配,各省(区、市)必须按分配名额及有关比例申报,超过分配数量的不予受理。
各省(区、市)申报的青少年科技创新成果竞赛项目中,小学生、初中生的项目数量分别不少于总数的20%。集体项目含在小学、初中、高中项目数量之内,不超过总数的20%。科技辅导员科教创新成果申报时不限名额,通过初评控制入围终评的人员数量。
三、申报
每年12月创新大赛组委会秘书处将在“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网站”(http://castic.xiaoxiaotong.org)上发布下年度全国比赛竞赛规则和申报表格,供省级比赛下载使用。
组委会秘书处于每年的4—5月接受申报,申报材料必须同时包括邮寄申报材料及网上申报。邮寄材料申报以邮戳为准,逾期不予受理;网上申报,申报者须凭下发的授权号登陆“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网站”进行网上申报。
纸质信息与网上申报的信息必须保证完全一致,一旦申报,便以此为准,不得再修改。学校名称要填写全称,包括省份、城市、学校全称。所有申报材料不退回,请自行做好材料备份工作。申报表上没有按要求签字、盖章的,视为无效申报。
四、省级组织单位的评估与奖惩
每年将对省级组织单位进行评估。依据申报工作的合格率、竞赛组织工作是否公平、公正、严谨、有序,是否维护了参赛者的合法权益等进行评估,并据此酌情增减其下一届全国大赛的申报名额。
五、经费
创新大赛组织经费由主办单位、承办单位负责筹集。
各省(区、市)代表队自行解决本代表队领队的全部费用,以及参赛学生和科技辅导员的往返交通费、布展费用和决赛注册费等其他费用。
确有家庭经济困难的参赛学生和科技辅导员,可通过省级组织机构向组委会秘书处申请减免注册费。

第三章青少年科技创新成果竞赛

一、科技创新成果竞赛项目的分类
青少年科技创新成果竞赛是青少年创新大赛的主体内容,其主要形式有:发明、创新技术、工程设计和科学研究论文等。
竞赛项目按学历段分为小学项目、初中项目、高中项目;按项目申报者人数分为个人项目和集体项目;按所研究的领域分为数学、物理学、化学、微生物学、环境科学、生物化学、医药与健康学、工程学、计算机科学、动物学、植物学、地球与空间科学、行为与社会科学等13个学科。
二、科技创新成果竞赛项目的学科分类:
1.数学(MA)——指形式逻辑或各种数字及代数计算的开发,以及这些原理的应用,包括微积分、几何、抽象代数、数论、统计学、复数分析、概率论等。
2.物理学(PH)——指能量及其与物质作用的原理、理论和定律,包括固态物理、光学、声学、粒子、原子物理、原子能、等离子体、超导体、流体和气体动力学、热力学、半导体物理学、磁学、量子物理学、力学、生物物理学。
3.化学(CH)——指对物质性质和组成以及其所依从的规律的研究,包括物理化学、有机化学(不含生物化学)、无机化学、分析化学、材料化学、塑料、燃料化学、杀虫剂、冶金学、土壤化学等等。
4.微生物学(MI)——指有关微生物的生物学,包括细菌学、病毒学、原生动物学、真菌学、微生物遗传学等。
5.环境科学(EV)——指对于(空气、水及土地资源)污染源及其控制的研究、生态学等。
6.生物化学(BI)——指生命活动进程中的化学,包括分子生物学、分子遗传学、光合作用、血液化学、蛋白质化学、食物化学、激素等。
7.医药与健康学(ME)——指对于人类及动物的疾病和健康的研究,包括牙科学、药理学、病理学、眼科学、营养学、公共卫生学、儿科学、皮肤学、过敏反应、语言与听力等。
8.工程学(EN)——指技术,直接将科学原理应用于生产及实际应用的项目,包括土木工程、机械工程、航空工程、化学工程、电气工程、摄影工程、音响工程、汽车工程、船舶工程、制热与制冷工程、交通运输工程、环境工程等。
9.计算机科学(CS)——指计算机硬件和软件工程设计与开发,包括互联网技术及通信、计算机制图技术(包括人性化界面),仿真/虚拟现实技术,计算科学(包括数据结构、加密技术、编码及信息理论)的等等。
10.动物学(ZO)——指对动物的研究,包括动物遗传学、鸟类学、鱼类学、爬虫学、昆虫学、动物生态学、古生物学、细胞生理学、生理节律学、畜牧学、细胞学、组织学、动物生理学、无脊椎动物神经生理学、无脊椎动物研究等。
11.植物学(BO)——指植物生命的研究,包括农业科学、农业经济学、园艺学、林学、植物分类学、植物生理学、植物遗传学、植物溶液培养、海藻等。
12.地球与空间科学(ES)——包括地质学、矿物学、地貌学、海洋学、气象学、气候学、天文学、洞穴学、地震学、地理学等。
13.行为与社会科学(SO):指通过观察和实验来研究人和动物行为与反应,人类社会中的个人之间,个人与社会之间的关系的科学,包括社会学、人类学、心理学、考古学、教育学、动物行为学、人种学、语言学、城市问题等。
三、对申报项目和申报者的要求:
1.竞赛项目的申报者为:现就读于中、小学校(包括中等师范学校、专业学校、职业中学、技工学校)的学生。
2.每名学生在一届大赛上,只能申报一项科技创新成果竞赛项目(包括集体项目)。
3.申报者所申报的项目必须是从当年7月1日往前推不超过两年时间内完成的。
4.连续多年的研究项目,如曾经参加过以往的创新大赛,再次以同一选题申报参赛时,必须反映最新的研究工作和研究成果。
5.集体项目的申报者不得超过3人,并且必须是同一地区、同一学历段(小学、初中、高中)学生的合作项目。
6.集体项目不能转为个人项目,新成员不能半途加入到一个集体项目中。每名成员都须全面参与项目,熟悉项目各方面的工作,最终研究成果应该反映出所有成员的共同努力。
7.每个集体项目应确定一名第一作者,其他为署名作者。在项目申报时,所有成员的信息资料均应在申报表中填写。
8、每个项目最多只能申报三名辅导教师。
四、不接受申报的项目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的项目;
2.涉及食品技术、药品类的项目;
3.参加过往届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的项目;
4.不是在距本届比赛举办时间两年之内完成的项目;
五、对申报材料的要求
1.申报书:申报者需按照竞赛有关要求,认真填写申报书,一式两份上报创新大赛组委会秘书处。申报书必须是大赛组委会秘书处提供的标准申报书,并且申报书不能与研究报告等其他申报材料装订在一起,否则视作不合格申报。
2.论文及附录:所有申报项目除填写申报书外,还应提交完整的论文。如果需要提交论文附录,复印件即可。
3.证明材料:项目涉及下列内容的还须提供有关部门的证明材料。
医疗保健用品,由省级以上相关医疗科研部门开具临床使用鉴定。
动物、植物新品种,由省级以上农科部门开具证明,证明确为培育和发现的新品种。
国家保护的动、植物,由省级以上林业部门开具证明,证明项目在研究过程没有对动、植物造成损害。
4.所有参赛项目需要提交项目研究日志或者研究日记等能说明项目研究过程的原始材料。
5.网上申报材料:申报书及附件在上报邮寄材料的同时,必须按照网上申报的相关要求,将有关信息和材料进行网上申报。
6.查新报告:所有参赛项目应提供查新报告,其中技术发明要提供专利查新报告。查新报告的格式会在申报表中体现。选手必须对类似论文或项目进行检索,并说明自己的项目与他人的论文或项目相比有哪些创新之处。
六、终评决赛
1.终评决赛包括公开展示、项目问辩、技能测试、素质测评等活动。获奖等级将根据参赛学生在上述活动中的综合成绩确定。
2.参加终评决赛时,各省(区、市)代表队由正、副领队、参赛学生组成,参赛学生必须是经初评入围决赛的项目作者。各代表队人数、参赛项目由组委会秘书处根据初评结果确定。入围决赛的项目作者如不能参加终评,将视为自动放弃参赛资格。
3.终评展示按13个学科进行布展。
4.各代表队负责本省(区、市)所有参赛项目所需材料的携带、布展、保管和维修。代表队领队负责本代表队的安全、组织参加比赛的活动等。参赛学生有义务为参观公众讲解。
5.每个参赛项目应制作项目展板一块。展板尺寸为高120CM、宽90CM。组委会负责提供场地、展板、展台、电源和照明,其它用品和必要的防护设备均需自带。易燃、易爆等危险品不得在展位展出。用电电压不得超过220伏。参展物品体积不宜过大,长、宽各不得超过1.5米,高不得超过2米。”重量不超过100公斤。项目展示提倡选手根据展示的内容和形式发挥想象和创意自行设计、现场动手制作。展示内容中不得出现指导教师、媒体报道、申请或已获专利、专家评价、以往获奖及其他未经授权的涉嫌侵犯知识产权的内容等,否则将不能参加终评。
6.终评决赛时,有实物的项目,必须将实物作品带到现场展示,并在项目问辩时向评委介绍。
七、评审
由组委会聘请专家学者组成评审委员会负责评审工作。
1.评审标准:“三自”和“三性”原则
自己选题:选题必须是作者本人发现、提出、选择的。
自己设计和研究:设计中的创造性贡献,必须是作者本人构思、完成的。主要论点的论据必须是作者通过观察、考察、实验等研究手段亲自获得的。
自己制作和撰写:作者本人必须参与作品的制作。论文必须是作者本人撰写的。
科学性:包括选题与成果的科学技术意义、技术方案的合理性和研究方法的正确性、科学理论的可靠性。
新颖性:包括新颖程度、先进程度、技术水平与难易程度。新颖程度指该项发明或创新技术在申报日以前没有同样的成果公开发表过,没有公开使用过,该项研究课题及论文的选题有创意;先进程度指该项发明或创新技术同以前已有的技术相比,有显著的进步;指课题研究及论文的研究结论所具有的科学价值和学术水平。
实用性:指该项发明或创新技术可预见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或效果;指课题研究及论文的影响范围、应用意义与推广前景。)
小学生的项目在依据“三自”和“三性”原则的同时,根据目前小学生进行科学探究活动的特点和水平,融入“做中学”科学教育理念,重点考查项目的探究过程,考查在探究过程中小学生初步探究能力和基本科学知识、科学方法的掌握。
2.初评:于每年的5-6月进行,以审阅申报材料为主,对项目进行资格审查和科学性审查。在对所有青少年项目进行全面审阅的基础上,选拔约85%的项目入围参加终评决赛。
3.终评:青少年项目,除审阅材料外,评委要对参赛学生进行项目问辩,结合技能测试和素质测评成绩,确定项目所获奖项。
4.专项奖评审:可由设奖单位单独评选或委托创新大赛评委会评选。设奖单位可提出专项奖评选标准或附加条件,但不能与全国比赛的评选原则相悖。
八、表彰和奖励
创新大赛评审委员会对入围青少年项目按小学组、初中组、高中组以及个人项目和集体项目,根据不同的学科对参赛项目进行评选,根据评审标准,最终确定一、二、三等奖。各奖项的获奖比例约为:一等奖15%、二等奖35%、三等奖50%。
创新大赛的奖励以精神鼓励为主,物质奖励为辅。
九、获奖项目公示
终评结束后,获奖项目将在“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网站”上进行为期一个月的公示。公示的内容包括:获奖学生姓名、学校、辅导教师姓名、项目名称等。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布的获奖情况持有异议,都可以书面形式向组委会秘书处具名(姓名、工作单位、联系电话)提出(邮寄或传真)。经查明,确有弄虚作假或剽窃他人成果者,取消其获奖资格。

第四章青少年科技实践活动、科幻画评选与展示活动

一、青少年优秀科技实践活动展示
青少年科技实践活动是青少年以小组、班级或学校、校外教育机构等组织名义,围绕某一主题在课外活动、研究性学习或社会实践活动中开展的具有一定教育目的和科普意义的综合性、群体性科技实践活动。
1、申报者
参与科技实践活动的在校小学、中学(包括中等师范学校、专业学校、职业学校、技工学校)的学生群体,形成科技实践活动成果者,均可以学生集体的名义,向当地竞赛组织机构申报优秀科技实践活动奖。指导老师或指导机构不得以申报者的身份出现。
2、必须具备的条件(五要素)
(1)明确的选题目的。所设计的活动,主题应根据当地的条件和可行性,有利于推动青少年科技活动的普及;有利于青少年通过活动学习科技知识、科学方法,培养科学思想和科学精神;对当地教育、生产、经济和科学文化等其中一方面或几方面的发展有一定的意义。
(2)完整的实施过程。活动在实施时,有系统完整的活动计划、进度安排、组织方法、实施步骤和总结评价。
(3)完整的原始材料。包括活动计划、活动记录(时间、地点、内容、参加人、参加人数)、照片或录像、新闻报道材料等。
(4)确切的实施结果。由活动负责人(或主要参与者)以文字的形式,将活动结果叙述清楚。文字应简练,可根据条件辅以必要的实物、照片、录像等。在上报之前,各地应对该结果的可靠性加以确认。对于学校以上的实施单位,参加活动的学生应占学生总数的30%以上。
(5)实际收获和体会。包括青少年参加活动的体会、活动的宣传教育覆盖面,活动体现的社会效益,对今后有关工作的建议等。
3、评审标准
(1)真实性。活动符合参与者的知识结构和水平,符合当地的客观条件,有活动记录、活动总结(包括书面材料和纪实材料等)。
(2)示范性。活动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体现当代科技发展方向,围绕公众关注的社会热点问题。活动设计和组织形式科学、有新意,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利于推广普及,能产生较大的社会影响,能为其他地区开展活动提供借鉴和参考的经验。
(3)教育性。活动符合教育规律,能够对参与者进行知识和技能的传授、能力和情感的培养、思想和道德的教育,有利于参与者全面发展和素质提高。
(4)完整性。活动已经完成或阶段完成。活动过程清晰,有明确的活动目标、系统周密的活动计划、实施步骤和活动结果。
4、申报要求
各省(区、市)根据有关标准和名额分配,按省级评选的排序向创新大赛组委会秘书处申报和推荐。
申报材料包括:申报书、科技实践活动报告一式2份。原始材料(活动记录、照片、录像等)和新闻报道材料等作为附件上报,涉及的活动记录、调查问卷等数量较多的,提供几份比较典型的即可,不需全部提交。
申报书必须是大赛组委会提供的标准申报书,且申报书不能与活动报告等其他申报材料装订在一起,否则视作不合格申报。
5、展示
经评委会评审,确定一定数量的优秀科技实践活动在全国比赛期间展示。
优秀科技实践活动展示,以省(区、市)为单位统一布展。每项活动一块展板,展板尺寸为:宽95cm,高150cm。展板由组委会提供,展示内容由各省(区、市)提前制作,由各代表队领队带到现场布展。
6、表彰和奖励
创新大赛评委会从入选展示的优秀科技实践活动中评选出一、二、三等奖,由大赛组委会颁发获奖证书,各奖项的获奖比例约为一等奖15%,二等奖35%,三等奖50%。一等奖中将评出10个优秀科技实践活动,即“十佳优秀科技实践活动”,并奖励奖金若干。

二、少年儿童科学幻想绘画展览
科学幻想绘画是指少年儿童通过对未来科学发展的畅想和展望,利用绘画形式表现出未来人类生产、生活情景。
1、申报者
创新大赛举办当年4月1日之前,凡年龄为5-14周岁的少年儿童,独立完成相应科幻画作品,均可向当地竞赛组织机构申报参赛。
2、参赛作品
(1)参赛作品的艺术形式包括:油画、国画、水彩画、水粉画、钢笔画、铅笔画、蜡笔画、版画、粘贴画、电脑绘画等。绘画风格及使用材料不限,但不包括非绘画类的其它美术品与工艺品。
(2)参赛作品一律在规格为4开的纸质或是其它材料上绘制(油画作品应自备画框)。作品要求干净、整洁。
(3)参赛作品限个人作品,即由作者本人独立完成的作品。不接受集体作品参赛。
(4)参赛作品不得抄袭他人作品,违者一经发现,将被取消资格。
(5)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参赛:
出现科学性错误的;
画幅尺寸不符合规定的;
把科学和神话混淆的;
引入神鬼迷信故事内容的。
3、评审标准
(1)想象力:选题、创意和新颖程度。
(2)科学性:科学依据、逻辑思维。
(3)绘画水平:画面设计、色彩处理、绘画技巧。
4、申报要求
各省(区、市)根据有关标准和名额分配,按省级评选的排序向创新大赛组委会秘书处申报和推荐。
申报材料包括:参赛作品和申报书一式2份,其中1份申报书贴于作品背面左上角。
申报书必须使用大赛组委会提供的标准申报书。
5.展示
经评委会评审,确定一定数量的优秀科幻画作品在大赛期间进行展示。展示作品由大赛组委会统一布展。
6、表彰和奖励
评委会评选出优秀少年儿童科学幻想绘画一、二、三等奖,各奖项的比例为一等奖15%左右,二等奖35%左右,三等奖50%左右,由创新大赛组委会颁发获奖证书。

第五章全国科技辅导员科教创新竞赛

一、科技辅导员创新成果竞赛项目的分类
科技辅导员创新成果竞赛项目的类型分为:发明、科教制作(展教具)两类。
发明类:分为发明项目、实用新型项目、外观设计项目三种。
科教制作(展教具)类:分为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及其它类共五种教学类科教制作项目。
另外,按适用人群分为小学项目、初中项目、高中项目;按申报者人数分为个人项目、集体项目
二、对申报项目和申报者的要求
1.科技辅导员竞赛项目的申报者为:中小学校、各级教育科学研究所(室)、各级校外科技教育活动场所的专兼职科技教育工作者及专兼职从事科技教育工作的社会人士等。
2.每名申报者在一届大赛上,只能申报一项科技创新成果竞赛项目(包括集体项目)。
3.申报者所申报的项目必须是从当年7月1日往前推不超过两年时间内完成的。
4.连续多年的研究项目,如曾经参加过以往的创新大赛,再次以同一选题申报参赛时,必须反映最新的研究工作和研究成果。
5.集体项目的申报者不得超过3人,合作项目的科技辅导员必须是同一地区。
6.集体项目不能转为个人项目,新成员不能半途加入到一个集体项目中。每名成员都须全面参与项目,熟悉项目各方面的工作,最终研究成果应该反映出所有成员的共同努力。
7.每个集体项目应确定一名第一作者,其他为署名作者。在项目申报时,所有成员的信息资料均应在申报表中填写。
三、不接受申报的项目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的项目;
2.涉及食品技术、药品类的项目;
3.参加过往届全国科技辅导员科教创新竞赛的项目;
4.不是在距本届比赛举办时间两年之内完成的项目;
四、对申报材料的要求
1.申报书:申报者需按照竞赛有关要求,认真填写申报书,一式两份上报创新大赛组委会秘书处。申报书必须是大赛组委会秘书处提供的标准申报书,并且申报书不能与研究报告等其他申报材料装订在一起,否则视作不合格申报。
2.科技辅导员创新项目应附说明项目原理、用途、改进点等的材料和项目实物照片。
3.证明材料:项目涉及下列内容的还须提供有关部门的证明材料。
医疗保健用品,由省级以上相关医疗科研部门开具临床使用鉴定。
动物、植物新品种,由省级以上农科部门开具证明,证明确为培育和发现的新品种。
国家保护的动、植物,由省级以上林业部门开具证明,证明项目在研究过程没有对动、植物造成损害。
4.网上申报材料:申报书及附件在上报邮寄材料的同时,必须按照网上申报的相关要求,将有关信息和材料进行网上申报。
5.查新报告:所有参赛项目应提供查新报告,其中技术发明要提供专利查新报告。查新报告的格式会在申报表中体现。选手必须对类似论文或项目进行检索,并说明自己的项目与他人的论文或项目相比有哪些创新之处。
五、终评决赛
1.终评决赛包括公开展示、项目问辩等活动。获奖等级将根据参赛者在上述活动中的综合成绩确定。
2.参加终评决赛时,各省(区、市)入围科技辅导员可统一组队。入围决赛的项目作者因故不能参加终评决赛,可授权他人(填写授权书)代为布展、回答问辩;入围决赛的项目作者因故未参加终评决赛(未授权),视为自动放弃参赛资格。
3.终评公开展示按作品类别进行布展。
六、表彰和奖励
终评按作品类别设定一、二、三等奖。并设立专项奖。
七、获奖项目公示
终评结束后,获奖项目将在“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网站”上进行为期一个月的公示。公示期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布的获奖情况持有异议,都可以书面形式向组委会秘书处具名(姓名、工作单位、联系电话)提出(邮寄或传真)。经查明,确有弄虚作假或剽窃他人成果者,取消其获奖资格。


第六章优秀科技辅导员评选

一、优秀科技辅导员评选的依据
1.申报者从事青少年科技活动的经历和成绩;
2.对青少年科技活动的理念和认识;
3.申报者设计的青少年科技教育活动方案;
4.申报者科技教育工作基本动手技能测评;
二、申报优秀科技辅导员的要求
1.申报者必须是具有指导学生开展科技教育活动的经历并取得优异成绩、具备一定教学经验的科技辅导员;
2.填写并提交《优秀科技辅导员评选申报表》,由所在省(区、市)大赛组织机构推荐;
3.提交一份本人(仅限一人)设计的青少年科技教育活动方案;
4.所在学校出具支持信函,介绍参赛科技教师的工作表现及业绩,确认同意推荐其参加优秀科技辅导员的评选活动。
三、青少年科技教育活动方案评选
(一)科技教育活动方案的基本界定
科技教育活动方案是科技辅导员等根据科学课等课程教学、课外科技教育活动的需求,青少年以班级或学校、校外科技教育机构或场所等组织名义,围绕某一课题或主题所策划、设计的综合性、群体性科技教育教学或活动的方案。
1.科技教育活动方案是对拟付诸实施的科学课等课程教学、某项科技教育活动的总体策划与设计。
2.科技教育活动方案主要用于科学课等的校本课程或选修课程,校内外的科技教育活动(课外科技活动、研究性学习、综合实践活动)。
(二)科技教育活动方案分类
科技教育活动方案按照活动对象分为“小学组”、“初中组”、“高中组”;按照项目的属性,分为科技教育教学类项目(科学课等)和科技教育活动类项目;科技教育活动类项目按照项目的适用范围分为群众性(普及型)项目和小组性项目。
(三)科技教育活动方案的基本要素
1.方案的名称
2.方案的背景(需求分析)与目标
3.方案所涉及的对象、人数
4.方案的主体部分:
(1)活动内容
(2)难点、重点、创新点
(3)利用的各类科技教育资源(场所、资料、器材等)
(4)活动过程和步骤
(5)可能出现的问题及解决预案
(6)预期效果与呈现方式
(7)效果评价标准与方式
(8)对青少年“益智、养德”等方面的作用
(四)科技教育活动方案的评审标准
1.教育性
(1)符合科技教育教学、活动的基本规律,符合国家教育改革、课程改革的要求。
(2)青少年有较大的动脑思考、动手实践的空间,能启迪青少年主动学习,能经历科学探索的完整过程。
(3)有利于青少年对科学规律的理解、对科学知识的掌握,有利于青少年对科技发展与人类生活、社会发展相互关系的思考,有利于青少年科学思想、科学精神与方法、创新能力的养成。
2.创新性
(1)内容、过程或方法的设计有创意。
(2)整个教学或活动方案的构思新颖、巧妙。
(3)因人而异,因地制宜。
3.可行性
(1)符合方案设计对象的知识、能力和认知水平。
(2)具备方案实施的必备条件。
(3)便于在课程教学或科技教育活动中实施。
(4)不增加青少年的负担。
4.示范性
(1)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体现当代科技发展方向和教育理念。
(2)着重解决青少年所面临现实生活中的具体问题。
(3)有较强的可操作性,便于推广普及,并产生较大的社会影响。
5.完整性
(1)活动过程完整。
(2)实施步骤清晰、具体。
(3)具体措施切实可行。
四、青少年科技教育基本动手技能测评
(一)青少年科技教育基本动手技能测评内容
根据科技教育的发展趋势,对科技辅导员动手制作能力的基本要求,结合教学与活动方案竞赛,在按照科技辅导员从事青少年科技教育的工作方向,选择一定的科技教育器材或动手方式,进行的科技教育基本动手技能测评。
(二)测试对象
申报优秀科技辅导员,且所设计科技教育活动方案通过初评,入围终评的科技辅导员。
(三)动手制作技能竞赛的评审标准
1.熟练性
能够熟练运用工具,完成在青少年科技教育活动中的基本制作和对活动器材调试。
2.实用性
利用工具制作(调试)出的作品(器材),能够正常使用或达到科技活动的制作(使用)要求。
3.美观性
利用工具制作(调试)出的作品(器材)外观,应整体协调、美观。
五、初评
每年的4-5月进行。评委会根据“优秀科技辅导员评选的依据”中第1、2、3项,特别是第3项科技教育活动方案的基本要求和评审标准,对申报材料进行审阅,选拔较优秀科技辅导员及科技教育活动方案项目入围参加终评。
六、终评
每年7月底至8月初进行终评。终评包括主题论辩、基本动手技能测评等环节。
七、表彰和奖励
评委会根据申报者在科技教育活动方案评审、项目论辩、基本动手技能测评中的成绩,按照科技辅导员所辅导的对象分“小学组”、“中学组”评选出“科技教育活动方案”一、二、三等奖和“科技教育基本动手技能”一、二、三等奖;按照科技教育活动方案评审、项目论辩、基本动手技能测评中的综合成绩,评选出“十佳优秀科技辅导员奖”。

第七章科技辅导员论坛

在全国大赛期间设立科技辅导员论坛。
一、论坛宗旨
为科技辅导员提供学习和交流的平台。
二、论坛主办单位
中国科协青少年科技中心与英特尔(中国)有限公司共同作为主办单位。
三、参加人员
主要为各省(区、市)按要求推荐参加全国大赛的科技辅导员。

第八章附则

一、知识产权保护
1、参赛者申报的项目不得侵犯其他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名誉权或其他任何合法权益;
2、参赛者申报的项目所包含的任何文本、图片、图形、音频和/或视频资料均受版权、商标和/或其它财产所有权法律的保护,未经参赛者同意,上述资料均不得在任何媒体直接或间接发布、播放、出于播放或发布目的而改写或再发行,或者被用于其他任何商业目的;但对参赛项目内容摘要汇编和少年儿童科学幻想绘画的出版、发行和参赛项目内容公益宣传的权利属于大赛主办方,并授权中国数字科技馆做公益使用。
二、免责声明
1、对于因不可抗力或不能控制的原因影响到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大赛主办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但将尽力减少因此而给参赛者造成的损失和影响。
2、为了维护参赛者的合法权益,大赛主办方建议参赛者在参赛前向有关部门申请知识产权方面的保护;否则,由此给参赛者造成的损失,大赛主办方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3、因参加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而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包括但不限于侵犯第三人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肖像权、名誉权和隐私权等)由其自己承担,大赛主办方对此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三、参赛者向主办方提交申请即表示其完全按照本规则参加全国科技创新大赛的活动,其所有的参赛行为都受本规则的约束。参赛学生、教师及学校、家长等必须服从评委会的决议,否则取消有关获奖资格。
四、所有参赛作品及相关信息一经提交恕不退还。
五、本规则由大赛主办方负责制定、修订和解释,并在“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网站”上发布。

第七届“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评审规则
(2007年3月)

为了保证第七届“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公开、公平、公正的进行,实现本活动长期、稳定、健康的发展,特依据第七届“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实施办法制订本评审规则,现予公布。评审委员会依据此规则制订评审实施细则。

一、评审目的

1.发现具有科学精神和科学潜质的优秀中学生,鼓励其立志从事自然科学研究事业,努力成长为未来优秀的科学家。

2.为高校选拔和推荐优秀学生,培养青少年科技后备人才,为建设创新型国家做出贡献。

二、评审资格

1.申报者必须为2008年毕业的高中在读学生(申报时为高中二年级学生),品学兼优,有独立完成的科学研究成果。

2.申报者按照活动实施办法完成全部申报工作,所提交申报材料通过资格审查。获得评审资格学生以组委会办公室正式公布的资格审查合格名单为准。

3.申报者所提交申报材料如被发现存在弄虚作假情况,经核查属实,组委会办公室将立即取消其评审资格。

三、评审委员会组成

1.评审委员会包括初评评审委员会、复评评审委员会和终评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由主办单位聘请100位左右自然科学领域的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人员名单不对外公布。

2.评审委员会设主任一名,副主任两名,均由两院院士担任;评审委员会设秘书长一名;在复评和终评阶段,每个评审组设组长一名。

3.在充分考虑地域性、学科性、延续性、更新性的前提下,按一定比例选聘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

4.所聘请评委均为来自全国重点大学或著名研究机构的教授或研究员,具有相当的专业素养,态度端正,为人正直,治学严谨,对青少年科技后备人才选拔充满热情和责任感,能够积极、客观、公正的开展工作。

5.评审委员会下设秘书处,在秘书长领导下,负责评审期间的具体组织服务工作。

四、评审工作的基本原则

1.评审分为初评、复评、终评三个阶段,评审重点关注学生的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知识水平。

2.评审实行回避制度,评委不参与由本人辅导或与本人有亲属关系的学生评价工作。最终评审结果发布前,所有参与评审工作的人员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向除组委会以外的任何人透漏有关评审的情况和结果。

3.评审坚持每位评委应对所负责评价的每名学生以书面形式发表独立客观意见,同时保证每名学生在每一评审阶段获得不少于三名专家的独立评价。学生评价结果最大限度量化,学生成绩由本组所有评委意见综合平均确定。

4.评审的根本是通过审阅材料、现场测评、综合考察,由评委利用其学识和经验来判断申报学生所具有的能力、素质和潜力,发现和选拔未来的科技后备人才。

5.坚持评价标准统一,评审程序严谨,评审结果量化,最大限度实现评审结果的科学和公正。以独立评价为基础形成集体决策,避免个人主观意志影响评审结果。

6.评审委员会依据评审工作实施细则开展工作,秘书处负责评审工作实施细则的解释和修订。评审结果由评审委员会主要负责人或全体签字后生效,评审委员会对评审结果负责,并拥有最终解释权。

7.为鼓励和促进女学生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终评阶段,在同等条件下,女性申报者应优先考虑。

五、评审程序

1.初评:通过资格审查的学生获得初评资格,评审采取背靠背方式进行。初评评委通过审阅申报材料,对其所负责学生进行独立客观评价和推荐,每名学生同时接受本学科组其他评委的评价和推荐。根据初评综合成绩排名,确定前150名申报者入围复评。因成绩排名相同而无法确定的名单,优先依次参考研究报告平均成绩、推荐意见、学习成绩。

2.复评:入围复评的学生必须向评审委员会秘书处另行提交研究日志和实验数据等原始证明材料。复评采取集中评议方式,评委将通过独立评价、交流讨论、综合评定的方式对入围复评学生进行复审。在初评成绩基础上形成复评综合成绩,根据成绩排名确定前60名参加终评。

3.终评:参加终评的学生必须亲自参加在北京举行的终评活动,终评采取评委与学生面对面进行交流和考察的方式。通过现场的研究项目问辨、知识水平测试、综合素质考察,评委将更加全面深入了解申报学生的意识、能力、素质和潜力,并进行独立评价和推荐。结合复评成绩形成终评总成绩,根据总成绩排名确定一等奖10名,二等奖30名,三等奖20名,复评成绩第61名至100名的40名学生直接记为三等奖。三名“明天小小科学家”称号获得者由终评评审委员会全体专家在一等奖获得者中投票产生。入围终评但未能参加终评活动的学生将获得三等奖,同时,终评学生名额因故出现空缺时,将在未入围终评学生中,按复评成绩排名顺序递补。

六、公示和质疑

1.颁奖典礼结束三天内,全部获奖名单在“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活动服务平台”(www.xiaoxiaotonig.org)上公示,自发布日起30日内为公示期。公示内容包括学生姓名、就读学校、辅导机构、辅导教师、研究项目、获奖等级。

2.公示期内,组委会办公室负责受理对获奖学生的质疑和投诉。任何单位或个人对获奖名单有异议,都可以书面署名(姓名、工作单位、身份证明、联系电话)形式向组委会办公室提出,并申明异议理由和事实依据。过期或匿名不受理。经查明,确有弄虚作假者,取消其获奖资格,责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或科协收回其获奖证书和奖金。

3.所有获奖名额为最高数量,公示期内因取消资格而空缺的名额不再递补。

附则:组委会办公室负责本规则的解释和修订。

英特尔国际科学与工程学大奖赛概述

一、什么是IntelISEF?
IntelISEF是英特尔国际科学与工程学大奖赛(IntelInternationalScience.andEngineeringFair)的英文缩写。这是一项有54年历史的国际性青少年科学研究项目比赛。它也是世界上唯一的面向9-12年级(初三-高三)的学生,竞赛学科涵盖了所有自然科学学科和部分社会科学内容的科学比赛,因而被称为中学生科学竞赛的"世界杯"或"奥林匹克"。

二、ISEF的组织者和赞助者
国际科学与工程学大奖赛是由科学服务社(ScienceService)于1950年创办的美国中学生科学博览会发展而来。科学服务社是设立在美国华盛顿的一个公益组织,其宗旨是推动科学的发展和技术的进步。该组织在组织竞赛的过程中,联合大企业作为活动的合作者。作为对支持赞助ISEF的企业的回报,科学服务社把竞赛的冠名权授给领衔赞助的企业。1996年以前,这项比赛由美国西屋(Westinghouse)电子有限公司赞助冠名。1996年,英特尔(Intel)公司投入巨资来发展并推广这一比赛,因而成为竞赛的领衔赞助商。竞赛接受Intel公司的赞助后,给予学生的奖励、教师的项目以及ISEF的活动都有很大的提高和改变,竞赛的影响和知名度显著扩大。

三、IntelISEF的规模和组织结构
每年有300-500万学生提交参赛的科研项目,其中大约1200名获得参加IntelISEF的资格。全世界每年大约举办500个IntelISEF的附属竞赛。附属赛相当于ISEF的网络的会员,分布在美国及世界40多个国家。附属竞赛可以是省或州级竞赛、地区竞赛或国家级规模的竞赛,但要求参赛学校不少于5个,参赛选手为9-12年级学生,并且不少于50名。每个附属赛可以选派2个优秀的个人项目和1个集体项目参加国际竞赛。根据协议,IntelISEF的附属竞赛要遵守IntelISEF的国际规则,并且每年向科学服务社注册,竞赛结束后报告竞赛的基本情况。

四、IntelISEF的学科设立和评委
IntelISEF共设立了15个学科:行为与社会科学、生物化学、植物学、化学、计算机科学、地球和空间科学、工程学、环境科学、老年学、数学、医药与健康学、微生物学、物理学、动物学以及集体项目。
大约有1200名科学家、工程学家和企业的专家被聘为IntelISEF的评委。所有的评委都具有博士学位或8年以上的相关工作经验,并且所有的评委都是志愿者,自己负担参加活动的旅行和食宿费用。

五、IntelISEF的奖项设立
IntelISEF奖项分大奖(又称学科奖)、专项奖和政府奖,共计600多个个人和集体奖项。每个参赛项目至少要接受四次评审。每个学科的大奖项分为一、二、三、四个等级,奖金分别为3000、1500、1000、500美元。此外,还有由Intel、科学服务社和近70个赞助企业、科学社团和政府提供的价值超过150万美元的奖学金、暑期见习研究、野外科学考察机会和实验设备。每年还有2名竞赛的优胜者获得去瑞典斯德哥尔摩观摩诺贝尔奖颁奖典礼的资助。

六、IntelISEF的举办时间和举办地点
每年5月,IntelISEF在美国的不同城市举办。主办城市组委会负责活动设备、招聘评委、招募志愿服务人员、安排选手的参观活动以及为IntelISEF募集近100万美元的资金。但是主办城市非常乐于举办这种国际性活动并引以为自豪。在IntelISEF的举办过程中,将会给举办城市的经济带来近800万美元的收益。

七、lSEF中国选手推荐选拔过程
1、竞赛分区和附属竞赛
根据IntelISEF的国际规则,参赛选手必须为一个地区科技竞赛的优胜者。目前,根据我国地理分布和青少年科技活动发展水平,全国共划分为8个赛区,作为IntelISEF的附属竞赛,按各赛区来选拔选手参赛。
2、参加IntelISEP项目推荐的基础
参加国际竞赛的项目主要来自于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但由于IntelISEF的规则限制,因而在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中取得最好成绩的项目不一定能被推荐参加IntelISEF。

八、国内选手推荐选拔规则
国内竞赛分区
北京赛区CASTICBEIJING:北京市
上海赛区CASTICSHANGHAI:上海市
华南赛区CASTICHUANAN:福建湖南江苏海南
华东赛区CASTICHUADONG:安徽浙江湖北江西
西南赛区CASTICXINAN:广东四川贵州云南广西重庆
西北赛区CASTICXIBEI:陕西宁夏青海甘肃新疆西藏
东北赛区CASTICDONGBEI:天津黑龙江吉林辽宁
华北赛区CASTICHUABEI:河南河北内蒙古山西山东

全国中小学信息技术与创新实践活动参赛规则

一、参加范围

第一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小学(含特殊教育)、中等职业技术和师范院校的在校师生均可报名参加。

第二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各界人士也可以报名参加。

二、报名办法

第三条:全国中小学信息技术创新与实践活动在全国范围内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分设地方组委会。有意参与者可根据全国中小学信息技术创新与实践活动所确定的内容,本着自愿的原则报名参加活动。

第四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组委会负责组织当地活动的统一报名注册,如省(自治区、直辖市)未统一组织活动,根据自愿参加的原则,允许以地、市为单位组织报名注册。各地组委会的详细联系方式可登录活动官方网站(http://www.noc.net.cn)进行查询。

第五条:报名表格(活动单项申报表等)可从全国中小学信息技术创新与实践活动官方网站(http://www.noc.net.cn)下载。也可向各地活动组委会函索;从有关报纸杂志中获取;从下发的竞赛指南附件中获取。

第六条:通过各地组委会报名的参赛选手应首先报名参加第一阶段必选项目信息技术基础知识考核,以取得参加第二阶段自选项目竞赛的资格(教师除外)。

第七条:各地通过第二阶段自选项目选拔赛,入围决赛的各地参赛队伍及选手,要根据自己报名参加的竞赛项目积极做好参加全国决赛前的培训、答辩等准备工作。

第八条:通过各地初赛后进入全国决赛阶段的参赛队伍一律采取网上报名。

第九条:每位参赛选手均应填写参赛作品申报表,均需将作品全权授予活动组织单位编辑出版供中小学师生学习的画册、书刊及(光盘);并将作品长期放在全国组委会官方网站上,供广大中小学师生观摩、学习和交流使用;并授权全国组委会可以将参赛作品用于相关合作的媒体上(电视、报纸、杂志和网站等)作展示宣传,供广大青少年观摩学习。如选手未填写作品申报表,只要其将作品上交至全国组委会,则视其作品版权授予全国组委会所有。

第十条:请各地(市)组委会将作品及作品申报表统一寄至: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南路25号北京汽车大厦601“全国中小学信息技术创新与实践活动组委会办公室”。

三、时间安排

第十一条:组织宣传阶段

1.第五届“全国中小学信息技术创新与实践活动”启动新闻发布会。

2.讨论通过《全国中小学信息技术创新与实践活动章程》等文件,并以组委会文件形式下发。

3.各地(市)组委会制订工作方案并在当地进行广泛的宣传发动、组织工作。

第十二条:报名培训阶段

1.各地(市)组委会根据活动方案接受参赛选手报名,组织当地参赛选手进行培训辅导工作。

2.利用全国中小学信息技术创新与实践活动各地现有资源,在全国中小学生中推广信息技术基础知识考核。

第十三条:各地初赛、初审阶段

1.2006年10月至2007年4月为各地第一阶段信息技术基础知识考核和组织第二阶段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初赛阶段。

2.各地(市)组委会组织参赛者报名并提交作品,组织专家进行地区作品评审。

第十四条:报送参评作品阶段

1.各地(市)组委会于2007年5月1日前(以邮戳为准)向全国组委会报送参评作品,全国组委会将对各地(市)上交作品进行评审。

2.全国组委会于2007年6月1日公布入围名单。

第十五条:决赛报名暨表彰阶段

1.2007年6月1日至6月15日全国决赛报名阶段。

2.2007年7月在重庆市举行全国决赛暨表彰大会,公布获奖情况,并向获奖单位及个人颁奖。

四、申报程序

第十六条:竞赛活动分为各地区初赛和全国决赛。全国决赛是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开展初赛的基础上进行的。参赛选手和参赛作品首先要参加基层的竞赛,经过省(自治区、直辖市)级的竞赛选拔出优胜选手和优秀作品参加全国决赛。

第十七条:所有参加全国决赛的选手必须参加各地组委会组织的初赛,并在获奖选手中进行选拔,未参加初赛的选手不得直接参加全国决赛。

第十八条:所有参加全国评审的参赛作品必须参加各地组委会组织的初赛,由当地组委会组织专家进行初审后,上报到全国组委会。

第十九条:地方评委会须参照全国组委会制定的评审规则,对当地参赛作品进行评审。

第二十条:各地方组委会必须对参赛作品进行资格审核,并依据全国组委会各单项活动所要求的名额和标准上报全国组委会。

第二十一条:各地申报参加全国评审作品的办法

1.网上作品申报:原则上由各地组委会统一办理,申报表应按作品的推荐顺序填写,如有申报条件不符合申报要求时,全国评审委员会将按推荐顺序由后至前取消其参评资格。

2.作品申报网址:http://www.noc.net.cn。

3.各地组委会可以在http://www.noc.net.cn相应的栏目内,按全国组委会给定的用户名和密码查询已申报的信息,如果申报有误,应及时更改。

4.各地组委会要认真填写参加全国终审作品的申报表,确认后由地方组委会负责人签字、盖章。所有参加全国评审的作品(大于8MB或不适合网络上传)须由各地组委会统一刻录光盘并附作品清单,于2007年5月1日前(以邮戳为准),将参加全国评审的作品、申报表及申报材料(详见附件各单项活动实施细则)用快件寄往全国组委会。凡逾期或者作品申报表无地方组委会负责人签字、盖章的不能参加全国评审。

第二十二条:各地组委会应于2007年6月15日前,将参加全国决赛活动选手的报名表通过网上报送全国组委会办公室进行资格审核。

五、作品评审

第二十三条:“全国中小学信息技术创新与实践活动”评审将实行地(市)和全国两级评审方法。各地组委会负责地方一级组织和评审工作。全国组委会负责决赛阶段的组织和评审工作。

第二十四条:各地提交的参赛作品经全国评审委员会评审后,入围作品方可参加全国决赛。决赛将采用技术测试和答辩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作者根据现场命题要求,在规定时间内上机操作,同时,参赛选手在决赛现场要进行十分钟的阐述和演示,回答评委对参赛作品的创意、技术创新等方面的提问。评审组专家现场审议其使用电脑及相关软件的熟练程度、参赛作品的创意、技术创新含量和现场答辩及演示情况,确定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

第二十五条:学生类作品不收取任何评审费用,教师类评选项目评审费用另行通知。

第二十六条:为了使评选更加客观、公平,提高学生参与的积极性,全国组委会将在活动的官方网站上对各地部分入围作品进行展示和交流。

第二十七条:全国决赛成绩仅公布名次,不公布原始总分。参赛队员的最后成绩将于全国决赛活动结束后进行统计,各代表队如有疑义,可以申请查询。获胜队伍名单将在表彰大会上进行公布。全国组委会将向获奖单位及个人颁奖。

第二十八条:全国组委会官方网站将于全国决赛暨表彰大会举行期间,同步公布参加决赛活动选手的获奖情况。

六、奖励办法

第二十九条:各地组委会可自行按照相应的比例确定出地方一级的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进行鼓励和表彰。

第三十条:全国决赛阶段的奖项设置分为团体奖和个人奖两大类:团体奖设置第一名、第二名、第三名,团体奖是根据各参赛队所获得的总成绩(参赛队积分、参赛项目百分比等)确定的;个人奖设置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个人奖是根据参赛选手所获得的个人成绩确定的。

第三十一条:决赛阶段,各等级奖项将根据单项作品数量和参赛选手数量,按一等奖15%、二等奖25%、三等奖50%的比例确定。

七、组织奖项

第三十二条:全国决赛阶段的组织奖项设置有以下内容。

1.组织工作先进单位

评选对象:全国组委会将根据地方组委会全年开展活动的情况进行评定和确认。

评选数量:若干名。

评选条件:

(1)获得该奖的单位必须是在全国活动中,组织参与竞赛选手人数在全国各地名列前茅的单位。

(2)获得该奖的单位应该是在全国活动决赛期间团体总分名列前茅的单位。

(3)获得该奖的单位应该有别于其他地方组委会的组织办法并取得特别经验与成果的单位。

2.组织工作先进个人

评选对象:该奖项从全国活动各地组委会工作人员中评选。

评选数量:若干名。

评选条件:

(1)获得该奖的个人应该是在全国活动中组织参与竞赛选手人数在全国各地名列前茅的单位中的组织者。

(2)获得该奖的个人应该是在全国活动决赛期间团体总分名列前茅的单位中的工作人员。

(3)获得该奖的个人应该是在地方组委会的组织过程中作出突出贡献的。

3.组织工作示范单位

评选对象:该奖项从参与全国活动的各地教育行政主管单位中评选。

评选数量:若干名。

评选条件:

(1)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直属全国组委会管辖的活动组委会所在单位设“组织工作示范单位”。

(2)组织工作示范单位由全国组委会根据活动全过程中组委会工作情况记载评定。

(3)组织工作示范单位评选条件:①参加“信息技术基础知识考核”的学生不少于开课学生的60%(以注册人数为准);②“信息技术作品评比活动”决赛作品获一等奖的奖项较多;③活动全过程中能严格按照全国组委会要求进行操作并且操作严谨、运作规范。

(4)对活动过程中获奖学生制定有特殊政策或经全国组委会认为在全国有一定影响、富于创新的活动运作举措。组织工作示范单位不受评选限制。

4.2007中国中小学信息技术创新应用示范学校和创新管理校长

评选对象:该奖项从参与全国活动的各地方学校中评选。

评选数量:若干名

评选条件:

(1)在教育信息化和新课程改革进程中,充分利用现有条件和设备,积极鼓励学校师生在教育教学中进行信息技术有效应用、创新应用的研究与实践,能在所属地区同类学校中起到示范和引领作用。

(2)积极执行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有关中小学信息技术开课的要求,在开课年级按课时要求开足信息技术课程并认真实施教学。

(3)积极组织学生参加“全国中小学信息技术创新与实践活动”等信息技术应用展示和竞赛活动,为学生提供展示自我特长、汇报学习成果的舞台和环境。

(4)积极开展教育管理数字化、网络化、标准化工作,从设备、培训及激励机制等方面对学校教育信息化工作给予支持和倾斜。

(5)具备开展信息技术有效应用的硬件设施和软件资源。

5.优秀指导教师

评选对象:该奖项从参与全国活动的各地的指导教师中评选。

评选数量:若干名。

评选条件:

(1)获得该奖的个人是在全国活动决赛期间获得了单项竞赛一等奖的竞赛选手的指导教师中评选。

(2)获得该奖的个人应该是在所参加竞赛项目的指导选手过程中作出突出贡献的。

6.热心支持信息技术教育突出贡献奖

评选对象:该奖项从支持全国活动的企、事业单位中评选。

评选数量:若干名。

评选条件:

(1)获得该奖的单位应该是在全国活动组织开展中,曾经给予活动大力支持的单位。

(2)该奖项同时包括各地方政府、企业等。

7.热心支持信息技术教育先进个人

评选对象:该奖项从支持全国活动的企、事业单位的热心参与者中评选。

评选数量:若干名。

评选条件:

(1)获得该奖的个人应该是在全国活动组织开展中,曾经给予活动大力支持的个人。

(2)该奖项同时包括各地方政府、企业等。

8.组织工作特别贡献奖

评选对象:该奖项从协办活动决赛的企、事业单位当中评选。

评选数量:若干名。

评选条件:

(1)获得该奖的单位应该是在全国活动决赛组织工作过程中给予大力支持的单位。

(2)该奖项同时包括承办地地方政府、企业中的先进单位等。

9.个人组织工作特别贡献奖

评选对象:该奖项从协办、承办活动决赛的企、事业单位的组织者中评选。

评选数量:若干名。

评选条件:

(1)获得该奖的个人应该是在全国活动决赛组织工作开展过程中,曾经给予活动大力支持并有突出贡献的个人。

(2)该奖项同时包括活动承办地地方政府、企业当中的个人等。

10.承办单位纪念奖

评选对象:本届活动的承办单位。

11.其他若干单项奖

八、表彰鼓励

第三十三条:参加全国决赛的获奖作品、获奖选手和其他奖项的获得者,主办单位授权全国组委会以“全国中小学信息技术创新与实践活动”主办单位的名义颁发证书、奖品以及其他的奖励。

第三十四条:在全国决赛中获奖的单位和个人,全国组委会将以文件的形式通知各地组委会进行表彰,并在指定的媒体、网站和活动纪念册上予以宣传报道。

第三十五条:凡在全国决赛中获得一等奖的优秀选手,全国组委会将推荐其中部分代表参加国内外的相关活动。

第三十六条:凡在全国决赛中获奖的学生名单、单位介绍将同时刊登在本届活动纪念册及配套纪念VCD光盘上,获奖作品将在《网络科技时代》杂志和活动网站上发表。

第三十七条:凡在全国决赛中获奖的教师名单、单位介绍将同时刊登在本届活动纪念册及配套纪念VCD光盘上,获奖作品将在《信息技术教育》杂志和活动网站上发表。

第三十八条:凡在全国决赛中获奖的、符合专利申报条件的作品,全国组委会办公室将协助发明者办理专利申请和技术转让等事宜。

第三十九条:各地推荐上报的优秀作品将长期放在全国中小学信息技术创新与实践活动指定的http://www.noc.net.cn网站上,供广大中小学师生学习、观摩和应用。

第四十条:全国组委会将部分优秀作品,在书面征得作者同意的基础上,将编辑、加工后制作成《全国中小学信息技术创新与实践活动优秀作品集锦》(光盘),供广大中小学师生交流学习。

第四十一条:全国组委会拥有所有参赛作品的版权,拥有出版、转让获奖作品的优先权。成果产权及利益分配由组委会和参赛者协商确定。

九、作品公示

第四十二条:经全国决赛评审出来的优秀作品均有机会在全国中小学信息技术创新与实践活动官方网站http://www.noc.net.cn上进行交流、展示。全国组委会负责将参赛作品的详细资料、获奖的等级在活动指定网站和指定媒体上进行公示。

第四十三条:参赛作品评审结果自公示之日起的3个月内,如发现参赛资格不符合规定者、剽窃他人成果者、弄虚作假者,经核实后将取消其获奖资格,收回其所获奖励并在指定网站和指定媒体上公布。

第四十四条:有参加信息技术发明创新奖的参赛作品,根据民法通则第118条的规定,受法律保护。

十、作品展览

第四十五条:参加“全国教育科技发明创新作品展评活动”的获奖作品,要在全国决赛期间进行为期四天的展览活动。展览以省(自治区、直辖市)为单位,在专设的展区内举行。

第四十六条:全国组委会为参加“全国教育科技发明创新作品展评活动”的获奖作品,免费提供展位。

第四十七条:全国组委会负责提供展览场地、电源照明等。各代表团负责本团所有参展项目的布展工作,特殊布展要求及必要的防护设备均需自行解决。易燃、易爆等危险品不得在展位上展出。参展作品的携带、保管和维修工作由各代表团负责。

十一、决赛费用

第四十八条:经过各地初赛选拔出的学生选手,将根据全国组委会分配的名额组成代表团参加全国决赛。代表团选手从当地至决赛地的往返费用自理。在全国决赛期间须交纳会务费(含住宿费、餐费、资料费、组委会统一组织的活动交通费及在抵达目的地后参赛期间的团体人身保险费),不足部分由全国组委会补贴。

第四十九条:经过各地初赛选拔出的教师选手,将根据全国组委会分配的名额组成代表团参加全国决赛。代表团选手从当地至决赛地的往返费用和活动期间的住宿费自理。在全国决赛期间须交纳会务费(含餐费、资料费、组委会统一组织的活动交通费及在抵达目的地后参赛期间的团体人身保险费)。

第五十条:参加评比活动的代表,将根据全国组委会分配的名额组成代表团参加全国决赛。代表团选手从当地至决赛地的往返费用和活动期间的住宿费自理。在全国决赛期间须交纳会务费(含餐费、资料费、组委会统一组织的活动交通费及在抵达目的地后参赛期间的团体人身保险费)。

第五十一条:参加全国决赛的领队和指导教师,将根据全国组委会分配的名额组成代表团参加全国决赛。从当地至决赛地的往返费用自理。在全国决赛期间费用,按照组委会的统一规定执行。

第五十二条:其他随团参会人员的收费标准由全国组委会办公室与当地承办单位共同商定后另行通知。

十二、附则

第五十三条:本活动参赛规则如有变动,依全国组委会官方网站(http://www.noc.net.cn)最新消息公布为准。全国组委会保留所有相关活动最终解释权与活动更改之权利。

学科奥林匹克竞赛

高中数学竞赛大纲(修订稿)

在“普及的基础上不断提高”的方针指引下,全国数学竞赛活动方兴未艾,特别是连续几年我国选手在国际数学奥林匹克中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使广大中小学师生和数学工作者为之振奋,热忱不断高涨,数学竞赛活动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为了使全国数学竞赛活动持久、健康、逐步深入地开展,应广大中学师生和各级数学奥林匹克教练员的要求,特制定《数学竞赛大纲》以适应当前形势的需要。

本大纲是在国家教委制定的全日制中学“数学教学大纲”的精神和基础上制定的。《教学大纲》在教学日的一栏中指出:“要培养学生对数学的兴趣,激励学生为实现四个现代化学好数学的积极性”。具体作法是:“对学有余力的学生,要通过课外活动或开设选修课等多种方式,充分发展他们的数学才能”,“要重视能力的培养......,着重培养学生的运算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和空间想象能力,要使学生逐步学会分析、综合、归纳、演绎、概括、抽象、类比等重要的思想方法。同时,要重视培养学生的独立思考和自学的能力”。

《教学大纲》中所列出的内容,是教学的要求,也是竞赛的最低要求。在竞赛中对同样的知识内容的理解程度与灵活运用能力,特别是方法与技巧掌握的熟练程度,有更高的要求。而“课堂教学为主,课外活动为辅”是必须遵循的原则。因此,本大纲所列的课外讲授内容必须充分考虑学生的实际情况,分阶段、分层次让学生逐步地去掌握,并且要贯彻“少而精”的原则,这样才能加强基础,不断提高。

一试

全国高中数学联赛的一试竞赛大纲,完全按照全日制中学《数学教学大纲》中所规定的教学要求和内容,即高考所规定的知识范围和方法,在方法的要求上略有提高,其中概率和微积分初步不考。

二试

1、平面几何

基本要求:掌握初中数学竞赛大纲所确定的所有内容。

补充要求:面积和面积方法。

几个重要定理:梅涅劳斯定理、塞瓦定理、托勒密定理、西姆松定理。

几个重要的极值:到三角形三顶点距离之和最小的点--费马点。到三角形三顶点距离的平方和最小的点--重心。三角形内到三边距离之积最大的点--重心。

几何不等式。

简单的等周问题。了解下述定理:

在周长一定的n边形的集合中,正n边形的面积最大。

在周长一定的简单闭曲线的集合中,圆的面积最大。

在面积一定的n边形的集合中,正n边形的周长最小。

在面积一定的简单闭曲线的集合中,圆的周长最小。

几何中的运动:反射、平移、旋转。

复数方法、向量方法。

平面凸集、凸包及应用。

2、代数

在一试大纲的基础上另外要求的内容:

周期函数与周期,带绝对值的函数的图像。

三倍角公式,三角形的一些简单的恒等式,三角不等式。

第二数学归纳法。

递归,一阶、二阶递归,特征方程法。

函数迭代,求n次迭代,简单的函数方程。

n个变元的平均不等式,柯西不等式,排序不等式及应用。

复数的指数形式,欧拉公式,棣美弗定理,单位根,单位根的应用。

圆排列,有重复的排列与组合,简单的组合恒等式。

一元n次方程(多项式)根的个数,根与系数的关系,实系数方程虚根成对定理。

简单的初等数论问题,除初中大纲中所包括的内容外,还应包括无穷递降法,同余,欧几里得除法,非负最小完全剩余类,高斯函数,费马小定理,欧拉函数,孙子定理,格点及其性质。

3、立体几何

多面角,多面角的性质。三面角、直三面角的基本性质。

正多面体,欧拉定理。

体积证法。

截面,会作截面、表面展开图。

4、平面解析几何

直线的法线式,直线的极坐标方程,直线束及其应用。

二元一次不等式表示的区域。

三角形的面积公式。

圆锥曲线的切线和法线。

圆的幂和根轴。

5、其它

抽屉原理。

容斤原理。

极端原理。

集合的划分。

覆盖。

物理竞赛内容要求与提要

一、理论基础

力学
1.运动学
参照系质点运动的位移和路程、速度、加速度相对速度矢量和标量矢量的合成和分解
※矢量的标积和矢积
匀速及匀变速直线运动及其图像运动的合成抛体运动圆周运动刚体的平动和绕定轴的转动
2.牛顿运动定律力学中常见的几种力
牛顿第一、二、三运动定律惯性参照系的概念
摩擦力弹性力胡克定律
万有引力定律均匀球壳对壳内和壳外质点的引力公式(不要求导出)
开普勒定律行星和人造卫星运动
※惯性力的概念
3.物体的平衡
共点力作用下物体的平衡
力矩刚体的平衡条件重心
物体平衡的种类
4.动量
冲量动量质点与质点组的动量定理动量守恒定律
※质心※质心运动定理
反冲运动及火箭
5.※冲量矩※角动量※质点和质点组的动量定理(不引入转动惯量)※角动量守恒定律
6.机械能
功和功率
重力势能引力能质点及均匀球壳壳内和壳外的引力势能公式(不要求导出)弹簧的弹性势能
功能原理机械能守恒定律
碰撞恢复系数
7.流体静力学
静止流体中的压强
浮力
8.振动
简谐振动振幅频率和周期相位振动的图像、
参考圆振动的速度
由动力学方程确定简谐振动的频率简谐振动的能量
同方向同频率简谐振动的合成
阻尼振动受迫振动和共振(定性了解)
9.波和声
横波和纵波波长、频率和波速的关系波的图象平面简谐波的表示式
波的干涉和衍射(定性)※驻波
声波声音的响度、音调和音品声音的共鸣乐音和噪声※多普勒效应

热学
1.分子动理论
原子和分子的量级
分子的热运动布朗运动温度的微观意义
分子力
分子的动能和分子问的势能物体的内能
2.热力学第一定律
热力学第一定律
3.※热力学第二定律
※热力学第二定律※可逆过程与不可逆过程
4.气体的性质
热力学温标
理想气体状态方程普适气体恒量
理想气体状态方程的微观解释(定性)
理想气体的内能
理想气体的等容、等压、等温和绝热过程(不要求用微积分运算)
5.液体的性质
液体分子运动的特点
表面张力系数
浸润现象和毛细现象(定性)
6.固体的性质,
晶体和非晶体空间点阵
固体分子运动的特点
7.物态变化
熔化和凝固熔点熔化热
蒸发和凝结饱和气压沸腾和沸点汽化热临界温度
固体的升华
空气的湿度和湿度计露点
8.热传递的方式
传导、对流和辐射
9.热膨胀
热膨胀和膨胀系数
电学
1.静电场
库仑定律电荷守恒定律
电场强度电场线点电荷的场强场强叠加原理均匀带电球壳壳内的场强和壳外的场强公式(不要求导出)匀强电场
电场中的导体静电屏蔽
电势和电势差等势面点电荷电场的电势公式(不要求导出)电势叠加原理均匀带电球壳壳内和壳外的电势公式(不要求导出)
电容电容器的连接平行板电容器的电容公式(不要求导出)
电容器充电后的电能
电介质的极化介电常量
2.稳恒电流
欧姆定律电阻率和温度的关系
电功和电功率
一段含源电路的欧姆定律※基尔霍夫定律
电流表电压表欧姆表
惠斯通电桥补偿电路
3.物质的导电性
金属中的电流欧姆定律的微观解释
液体中的电流法拉第电解定律
气体中的电流被激放电和自激放电(定性)
真空中的电流示波器
半导体的导电特性P型半导体和N型半导体
晶体二极管的单向导电性三极管的放大作用(不要求机理)
超导现象
4.磁场
电流的磁场磁感应强度磁感线匀强磁场长直导线中的电流的磁场
安培力洛伦兹力电子荷质比的测定质谱仪回旋加速器
5.电磁感应
法拉第电磁感应定律
楞次定律※感应电场(涡旋电场)
自感
互感和变压器
6.交流电
交流发电机原理交流电的最大值和有效值
纯电阻、纯电感、纯电容电路
整流、滤波和稳压
三相交流电及其连接法感应电动机原理
7.电磁振荡和电磁波
电磁振荡振荡电路及振荡频率
电磁场和电磁波电磁波的波速赫兹实验
电磁波的发射和调制电磁波的接收、调谐、检波

光学
1.几何光学
光的直进、反射、折射全反射
光的色散折射率与光速的关系
平面镜成像球面镜成像公式及作图法
薄透镜成像公式及作图法
眼睛放大镜显微镜望远镜
2.波动光学
光程
光的干涉和衍射双缝干涉单缝衍射
光谱和光谱分析电磁波谱近代物理
1.光的本性
光电效应爱因斯坦方程
光的波粒二象性光子的能量与动量
2.原子结构
卢瑟福实验原子的核式结构
玻尔模型用玻尔模型解释氢光谱玻尔模型的局限性
原子的受激辐射激光
3.原子核
原子核的量级
天然放射现象放射线的探测
质子的发现中子的发现原子核的组成
核反应方程
质能方程裂变和聚变
“基本”粒子※夸克模型
4.※不确定关系※实物粒子的波粒二象性
5.※狭义相对论
爱因斯坦假设时间和长度的相对论效应
相对论动量与能量,
6.※太阳系银河系宇宙和黑洞的初步知识
数学基础
1.中学阶段全部初等数学(包括解析几何)
2.矢量的合成和分解极限、无限大和无限小的初步概念
3.不要求用微积分进行推导或运算
二、实验

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常委会组织编写的《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实验指导书》中的34个实验是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复赛实验考试内容的范围,这34个实验的名称是:
1.实验误差
2.气轨上研究瞬时速度
3.杨氏模量
4.用单摆测重力加速度
5.气轨上研究碰撞过程中动量和能量变化
6.测声速
7.弦上驻波实验
8.冰的熔化热
9.线膨胀率
10.液体比热容
11.数字万用电表的使用
12.制流和分压电路
13.测定直流的参数并研究其输出特性
14.磁电式直流电表的改装
15.用量程200mV数字电压表组成多量程的电压表和电流表
16.测非线性元件的伏安特性
17.平衡电桥测电阻
18.示波器的使用
19.观测电容特性
20.检测黑盒子中的电学元件(电阻,电容,电池,二极管)
21.测量温度传感器的温度特性
22.测量热敏电阻的温度特性
23.用霍尔效应测量磁场
24.测量光敏电阻的光电特性(有、无光照时的伏安特性;光电特性)
25.研究光电池的光电特性
26.测量发光二极管的光电特性(用估算发光波长)
27.研究亥姆霍兹线圈轴线磁场的分布
28.测玻璃的折射率
29.测量薄透镜的焦距
30.望远镜和显微镜
31.光的干涉现象
32.光的夫琅禾费衍射’
33.分光计的使用与极限法测折射率
34.光谱的观测

各省级竞赛委员会根据本省的实际情况从《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实验指导书》的34个实验中确定并公布不少于20个实验作为本省物理竞赛复赛实验考试的内容范围,复赛实验的试题从公布的实验中选定,具体做法见“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复赛实验考试、命题的若干规定”.
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决赛实验以本内容提要中的“理论基础”和《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实验指导书》作为命题的基础。

三、其他方面
物理竞赛的内容有一部分有较大的开阔性,主要包括以下三方面:
1.物理知识在各方面的应用.对自然界、生产和日常生活中一些物理现象的解释.
2.近代物理的一些重大成果和现代的一些重大信息.
3.一些有重要贡献的物理学家的姓名和他们的主要贡献。

四、指定参考书
1《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专辑》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办公室编北京教育出版社出版
2《高中物理学》共四册沈克琦主编北京出版社出版
3《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实验指导书》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常务委员会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出版

五、参考资料
《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第1~20届试题解析》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常务委员会主编清华大学出版社

全国高中学生化学竞赛基本内容

说明:

1.全国高中学生化学竞赛分初赛(分赛区竞赛)和决赛(冬令营)两个阶段,加上冬令营后的国家队选手选拔赛三个阶段。本基本内容体现了全国初赛和决赛试题的水平,是试题命题的依据。国家队选手选拔赛需根据当年国际化学奥林匹克竞赛预备题确定,本基本内容不涉及。

2.现行中学化学教学要求以及考试说明规定的内容均属初赛内容。初赛内容在原理知识上大至与人民教育出版社出版的全日制高中化学教材的水平一致,但对某些化学原理的定量关系、物质结构、立体化学和有机化学等作适当补充,一般来说,补充的内容是中学化学内容的自然生长点。初赛要求的描述性化学知识以达到国际化学竞赛大纲一级水平为准,该大纲的二、三级知识均不要求在记忆基础上应用。

3.决赛基本内容是在初赛基本内容基础上作适当的补充,描述性化学知识原则上以达到国际化学竞赛二级大纲知识水平为度,该大纲的三级知识均不要求在记忆基础上应用。

4.重视化学知识与非化学知识的交叉与相互渗透,但对数学、物理知识的要求不超过中学教学大纲的要求。

5.本基本内容若有必要作出调整,在2001年8月中旬通告。

初赛基本内容

1.有效数字的概念及应用。在化学计算和化学实验中正确使用有效数字。定量仪器(分析天平、量筒、移液管、滴定管、容量瓶等)的精度与测量数据的有效数字。运算结果的有效数字。

2.理想气体标准状态。理想气体状态方程。气体密度。气体相对分子质量测定。气体溶解度。分压定律。

3.溶液浓度、固体溶解及其计算。溶液配制(根据对浓度的精确度要求选择仪器)。重结晶法提纯的量的估算。洗涤操作中洗涤液的选择和洗涤方式的选择。溶剂(包括混合溶剂)与溶质的相似相溶规律。

4.滴定分析的基本概念--被测物、标准溶液、指示剂、滴定反应等。滴定分析结果计算。滴定曲线与突越概念(酸碱强度、浓度、溶剂极性对滴定突越影响的定性关系。不要求滴定曲线定量计算)。pH计算和常用酸碱滴定指示剂选择的基本原则。以高锰酸钾、重铬酸钾、硫代硫酸钠、EDTA作为标准溶液的滴定分析结果的计算。

5.原子结构--核外电子的可能空间状态。用s、p、d等来表示基态结构(包括中性原子、正离子和负离子)(不要求对能级交错、排布规律作解释;不要求量子数、波函数图像)。电离能、电子亲和能及(泡林)电负性一般概念。

6.元素周期律和元素周期系--主族与副族、同族元素从上到下的性质一般变化规律;s、d、ds、p、f区的概念;元素在周期表中的位置与核外电子结构(电子层数、价电子层与价电子数);最高化合价与族序数的关系;对角线规则;金属性、非金属性与周期表位置的关系。金属与非金属在周期表中的位置;半金属;主、副族(第一系列)重要而常见元素的名称、符号及在周期表中的位置、常见化合价及主要形态。

7.分子结构:路易斯结构式(电子式)和形式电荷。价层电子对互斥模型对简单分子(包括离子)立体结构的预测。杂化轨道理论对简单分子(包括离子)立体结构的解释。共价键[p-pπ键、(s-s、s-p、p-p)σ键和p-p大π键]形成条件、键能、键角、饱和性与方向性。共轭(或离域)的一般概念。

8.配合物:络合物(配合物)与络离子(配离子)的基本概念。重要而常见的络离子的中心离子(原子)和重要而常见的配位离子(水、羟基、卤离子、拟卤离子、氨分子、酸根离子、NO、CO等)、重要而常见的络合剂及其重要而常见的络合反应。络合反应与酸碱反应、沉淀反应、氧化还原反应的联系的定性说明(不要求用计算说明)。配合物空间结构和几何异构现象基本概念。配合物的杂化轨道理论基本概念。不要求记忆磁矩计算公式。不要求晶体场、配位场理论的基本概念。

9.分子间作用力。分子间作用能的数量级(不要求分解为取向力、诱导力、色散力)。氢键。形成氢键的条件。氢键的键能。氢键与物理性质关系。

10.晶体结构:晶胞的基本概念。晶胞原子坐标基本概念。晶胞中原子数目或分子数目的计算及与化学式的关系。素晶胞与复晶胞(体心、面心和底心)的基本概念。分子晶体、原子晶体、离子晶体和金属晶体的基本概念。晶胞的选定、晶系概念、几种典型的二元离子晶体。

11.化学平衡:平衡常数的基本概念。酸碱平衡常数大小与酸碱强度的定性关系。溶度积的基本概念。利用平衡常数的简单计算。电中性、物料平衡计算、不要求质子条件的计算。

12.离子方程式的正确书写和配平。

13.电化学:氧化还原的基本概念及反应的书写和配平。原电池:电极符号与电极反应、原电池符号、原电池反应。标准电极电势的基本概念及用来判断反应的方向以及氧化剂与还原剂的强弱。电解池的电池符号和电极反应。电解与电镀的基本概念。常见化学电源。pH、络合剂、沉淀剂的影响的定性说明(不要求Nernst方程、氧化还原平衡常数及有关计算)。

14.元素化学知识达到国际竞赛一级知识水平。二、三级知识不要求记忆。

15.有机化学知识达到国际竞赛一级知识水平。二、三级知识不要求记忆。

决赛基本内容

1.原子结构在初赛基础上增加四个量子数和原子轨道波函数(加上角度分布图像与s、p、d轨道图像名称)。

2.分子结构在初赛内容基础上增加分子轨道基本概念。键级的概念。分子轨道理论对氧的顺磁性的解释。不要求记忆分子轨道能级图。

3.晶体结构:结构基元与点阵的基本概念。生成焓、生成自由能与点阵的基本概念、14种点阵类型、密堆积(A1、A2、A3和A4型)与堆积填隙模型。

4.化学热力学基础--热力学能、焓、自由能和熵的概念。生成焓、生成自由能、标准熵以及有关计算。自由能与反应的方向性。吉布斯-亥姆赫兹方程及其应用。范特赫夫等温方程及其应用。标准自由能与平衡常数。平衡常数与温度的函数关系。热化学循环。热力学分解温度(标态与非标态--压力对分解温度的影响)。

5.化学动力学基础--反应速率的基本概念。反应级数的概念。用实验数据推求反应级数。一级反应(的积分式)的有关计算(速率常数、半衰期、碳-14推断年代等)。阿累尼乌斯方程及其有关计算(阿累尼乌斯活化能的概念与计算;速率常数的计算;温度对反应速率常数的影响的计算等)。活化能与反应热的关系。反应机理的一般概念。用稳态近似推求速率方程。催化剂对反应的影响的本质。不要求反应速率的微商表达式以及涉及积分的计算。

6.酸碱质子理论。缓冲溶液基本概念。利用酸碱平衡常数的计算。溶度积原理及有关计算。

7.Nernst方程有关计算。利用电极电势和原电池电动势的计算。pH值对原电池的电动势、电极电势、氧化还原反应方向的影响。沉淀剂、络合剂对氧化还原反应方向的影响。

8.配合物的化学键的杂化轨道理论。络离子的杂化轨道模型(平面四边形配位、四面体形配位和八面体形配位)。单电子磁矩与杂化类型的关系。杂化轨道与立体结构。配合物的异构问题(包括顺反异构和光学异构)。有关络合反应中平衡常数的计算。螯合物一般概念。

9.元素化学描述性知识达到国际竞赛大纲一、二级水平。

10.自然界氮、氧、碳的循环。环境保护、生态平衡、可持续发展的一般概念。

11.有机化学描述性知识达到国际竞赛大纲一、二级水平。有机合成达到国际竞赛大纲一、二级知识水平。不要求四谱。不要求不对称合成。不要求外消旋体拆分。不要求有机反应历程。

12.氨基酸与肽键的基本概念。不要求生物化学(如20种氨基酸的名称、符号、结构、分类;DNA、RNA的碱基结构、名称、配对;光合、代谢等)。

13.简单有机物的IUPAC命名(不要求记忆环中原子的序号)。

14.有机立体化学基本概念。构型与构象的基本概念。顺反异构、手性异构(R-、S-的判断)。

15.利用无机和有机的基本反应对简单化合物的鉴定与结构推断(不要求特殊试剂及反应)。

16.有机制备及有机合成的基本操作--电子天平称量、配制溶液、加热、冷却、沉淀、结晶、重结晶、过滤(包括抽滤)、洗涤、蒸发浓缩、常压蒸馏与回流、倾析、分液、搅拌、干燥。通过中间过程检测(如pH值、温度、颜色等)对实验条件进行控制。产率与转化率的计算。实验室安全与事故紧急紧急处理的知识与操作。废弃物处置。仪器洗涤与干燥。实验工作面的安排与整理。原始数据的纪录。

17.常规容量分析的基本操作、基本反应及滴定分析结果的计算。滴定曲线与突越概念(定性与定量关系,绘制滴定曲线)。

全国中学生生物学竞赛纲要

(全国中学生生物学联赛可适当参考)

附表I
理论部分
全国竞赛理论考试应当注意那些适用于同一类群中大多数生物的生物学概念。试题一般不包括特殊事实、例外或者需要特殊或地方经验的某地特有生物的知识。
大部分试题考查学生的理解力、科学过程技能以及他们生物学知识的应用。单纯考查记忆的试题比例较少,一般不超过总分的25%。
理论部分应按注明的比例包括以下7个部分:

Ⅰ.细胞生物学25%
-细胞的结构和功能
*化学成分
*细胞器
*细胞代谢
*蛋白质合成
*通过膜的转运
*有丝分裂和减数分裂
-微生物学
-生物工程学

Ⅱ.植物解剖和生理(重点是种子植物)15%
-组织和器官的结构和功能
*光合作用、蒸腾作用和气体交换
*水分、矿物质和同化物的运输
*生长和发育
*生殖(包括蕨类和苔藓)

Ⅲ.动物解剖和生理(重点是脊椎动物)15%
-组织和器官的结构和功能
*消化和营养
*呼吸作用
*血液循环
*排泄调节(神经的和激素的)
*生殖和发育
*免疫
*皮肤及其衍生物
*运动器官

Ⅳ.动物行为学5%
*行为的体系
*行为的原因
*争斗行为
*习得性行为

Ⅴ.遗传学与进化15%
*变异:突变和渐变
*孟德尔遗传
*多等位性、重组、伴性遗传
*哈迪-温伯格定律
*演化的机理

Ⅵ.生态学15%
*生态系统
*食物关系
*能流
*生物-地球化学系统
*演替
*种群结构和动态
*生物圈和人

Ⅶ.生物系统学10%
-结构和功能;主要类群中典型生物之间的演化和生态的关系

在上述各主题中均应包括有科学思维的原则和生物学方法的原理的题目。


全国竞赛考试纲要细目

Ⅰ.细胞生物学25%
细胞的结构和功能
*化学成分
-单糖、双糖、多糖
-脂类
-蛋白质:氨基酸、遗传密码子、蛋白质结构
蛋白质的化学分类:简单蛋白质和结合蛋白质
蛋白质的功能分类:结构蛋白和酶
-酶类:
化学结构、酶作用的模型、变性、命名
-核酸:DNA,RNA
-其他重要化合物
ADP和ATP
NAD+和NADH
NADP+和NADPH
*细胞器
细胞核-核膜
-(核透明质)
-染色体
-核仁
细胞质-细胞膜
-透明质
-线粒体
-内质网
-核糖体
-高尔基体
-溶酶体
-液泡膜
-前质体
-质体•叶绿体
•有色体
•白色体(如造粉体)
*细胞代谢
-碳水化合物的异化
无氧呼吸:糖酵解
有氧呼吸:糖酵解柠檬酸循环氧化磷酸化
-脂肪和蛋白质的异化
-同化作用
光合作用
光反应
暗反应(卡尔文循环)
*蛋白质合成
-转录
-转译
-遗传密码
*通过膜的转运
-扩散
-渗透,质壁分离
-主动转运
*有丝分裂和减数分裂
-细胞周期:间期和有丝分裂
-染色单体、赤道板、单倍体和二倍体、基因组、体细胞和生殖细胞、配子、交换
-减数分裂Ⅰ和减数分裂Ⅱ
微生物学
*原核细胞的组成
*形态学
*光养和化养
生物工程学
*发酵
*生物体的遗传操纵

Ⅱ.植物解剖和生理(重点是种子植物)15%
组织与器官的结构和功能
*光合作用、蒸腾作用和气体交换
-叶:结构;气孔功能
*水分、矿质和同化物的运输
-根:结构(内皮层)与功能
-茎:结构(维管束)与功能
*生长和发育
-顶端分生组织的结构和功能
-植物激素及其对生长发育的调节
*生殖(包括蕨类和苔藓)
-无性生殖(无性繁殖系的形成)
-有性生殖
花的结构
传粉
双受精
-种子植物、蕨类和苔藓的世代交替

Ⅲ.动物解剖和生理(重点是脊椎动物)15%
组织与器官的结构和功能
皮肤及其衍生物
运动器官(脊索、脊柱、附肢)
*消化和营养
-消化道(包括肝、胆囊和胰脏)
-食物的机械分解和化学分解
-吸收
-食物的成分(水、矿质、维生素、蛋白质、碳水化合物和脂肪)
*呼吸作用
-呼吸的机制
-气体交换
-呼吸器官
*循环
-血液:血浆、红细胞、白细胞和血小板
-血液循环:动脉、毛细血管、静脉、心脏
-淋巴系统:组织液、淋巴
*排泄
-肾脏系统的结构
-尿的产生
*调节(神经的和激素的)
-神经系统:外周神经系统、中枢神经系统(脊髓和脑)、自主神经系统(交感和类副交感神经系统)、反射、感觉器官(眼和耳)
-内分泌系统:脑下垂体、甲状腺、胰岛、肾上腺髓质、肾上腺皮质、卵巢和睾丸
*生殖和发育
-男性和女性生殖系统的结构和功能
-排卵和经期
-受精
-外胚层、中胚层、内胚层的形成
-胚胎的膜
*免疫性
-抗原、抗体

Ⅳ.动物行为学5%
*行为系统
*行为原因
*争斗行为
*习得性行为

Ⅴ.遗传学与进化15%
*变异:突变和渐变
*孟德尔遗传
-一对基因杂交
-两对基因杂交
-多对基因杂交
*多等位性、重组、伴性遗传
*哈迪-温伯格定律
*进化的机制
-突变
-自然选择
-生殖分离
-适应
-适合度

Ⅵ.生态学15%
*生态系统
*食物关系
-食物网
-食物链
-营养级
-生产者、消费者、分解者
*能流
-生物量的金字塔
-能量金字塔
*生物-地球化学循环
-碳循环
-氮循环
*演替
*种群的结构和动态
-人口年龄和性别结构
-出生率、死亡率
-指数增长
*生物圈和人
-人口增长
-污染

Ⅶ.生物系统学10%
下列各类群中的典型生物结构和功能、演化和生态的相互关系。植物的科以下、动物的目以下各分类单位的名称以及拉丁名的有关知识在回答问题是都不要求,在生物系统学的作业中亦然。


亚门


科属

原核生物
埃希氏菌属,大肠杆菌所在的属
鱼腥藻属

真核生物
红藻门角叉菜属
褐藻门
硅藻纲舟形藻属
褐藻纲马尾藻属
眼虫藻门(裸藻门)眼虫藻属(裸藻属)
绿藻门小球藻属
衣藻属
丝藻属
水绵属
结合菌门毛霉
子囊菌门麦角属、青霉属、酵母属
担子菌门蘑菇属(伞菌属)
莱尼蕨门莱尼蕨
苔藓植物门
苔纲地钱属
藓纲金发藓属、泥炭藓属
石松门石松属
木贼门木贼属
木龙骨门蕨属
松柏门银杏属、松属、苏铁属
木兰门
木兰亚门
木兰科木兰属
毛茛科毛茛属
蔷薇科蔷薇属、苹果属、李属
蝶形花科豌豆属
木樨科丁香属
壳斗科栎属
仙人掌科仙人掌属
芸苔科芸苔属
唇形科野芝麻属
茄科茄属
菊科向日葵属
百合纲
百合科百合属、葱属
兰科兰属
禾本科玉蜀黍属、小麦属
棕榈科椰子属
天南星科龟背竹属

“原生动物门”变形虫
锥虫
疟原虫
草履虫
钟虫
多孔动物门海绵
腔肠动物门
水螅纲水螅
钵水母纲海月水母
珊瑚纲红珊瑚
扁形动物门
涡虫纲多目涡虫
吸虫纲片形吸虫
绦虫纲绦虫
线形动物门蛔虫、旋毛虫
环节动物门
多毛纲沙蚕
寡毛纲带丝蚓(蚯蚓)
蛭纲医用蛭
节肢动物门
甲壳纲河螯虾属,溞属、剑水蚤属
有螯肢亚门圆蛛属,转轮蟹属
有气管亚门
唇足纲蜈蚣属
昆虫纲
缨尾目衣鱼属
蜻蜓目蜻属
直翅目飞蝗属
等翅目
虱目虱属
半翅目条蝽属、龟蝽
同翅目蚜属
鞘翅目步甲属、马铃薯叶甲
膜翅目姬蜂、蜜蜂属、蚁属
双翅目按蚊、果蝇、家蝇属
鳞翅目菜粉蝶、家蚕
软体动物门
腹足纲大蜗牛属
瓣腮纲牡蛎属
头足纲乌贼属
棘皮动物门
海星纲海盘车属
海胆纲心形海胆属
脊索动物门
尾索亚门(被囊亚门)海鞘
头索亚门文昌鱼属
脊椎动物门
圆口纲海七鳃鳗属
软骨鱼纲猫鲨属
鱼纲
硬鳞总目鲟属
真骨总目鲱属
两栖纲
有尾目蝾螈
无尾目蛙属
爬行纲
龟鳖目陆龟属
鳄目鳄属
有鳞目蝰蛇属
鸟纲
鸵形目鸵鸟
企鹅目企鹅
鹳形目鹳
雁形目雁
隼形目隼
鸡形目鸡
鸽形目鸽
鴞形目林鴞
鴷形目黑啄木鸟
雀形目麻雀
哺乳纲
单孔目鸭嘴兽属
有袋目大袋鼠属
食虫目猬属、鼹属
翼手目鼠耳蝠属
啮齿目小家鼠属
食肉目棕熊属、犬属、猫属
长鼻目象属
奇蹄目马属
偶蹄目猪属、牛属
鲸目海豚属
灵长目卷尾猴属、猕猴属、长臂猿属、黑猩猩属、
大猩猩属、猩猩属、人属

此外,还要知道以下类群:
病毒细菌
地衣梅衣属、石蕊属


附表Ⅱ
全国竞赛实验部分的基本技能
全国竞赛的实验考试应集中考察参赛者使用以下技能解决生物学问题的能力:

Ⅰ.科学方法技能
1.观察
2.测量
3.分类
4.找出相互关系
5.计算
6.数据的组织整理与表达:曲线图、表格、绘图、图解、照片
7.预期/设计
8.提出假设
9.限定实验操作:范围、条件、假设
10.变量的确认与控制
11.实验:设计实验、进行实验、结果/数据记录、结果的解释和得出结论
12.恰当准确的提出数字结果(数字的正确量)

Ⅱ.生物的基本技能
1.用放大镜观察生物体
2.使用显微镜(×45)
3.使用实体镜
4.绘图(通过显微镜等)
5.使用以数字密码标明生物学术语的表格来确切描述一幅生物图

Ⅲ.生物学方法
参赛者应当知道并能够使用以下方法技术,如果任何技术需要依靠特殊技术设备的程序相关的特殊的知识,试卷会提供说明。A.细胞学方法
1.离析和压片技术
2.涂片方法
3.细胞染色和制备装片B.研究植物解剖学和生理学的方法
1.植物花的解剖和花程式的导出
2.植物其它部分的解剖:根、茎、叶、果实
3.徒手切片:茎、叶、根
4.植物组织的染色(例如木质部)和备制植物的组织装片
5.光合作用的初步测量
6.蒸腾作用的测量C.研究动物解剖学和生理学的方法
1.节肢动物和环节动物的解剖
2.小动物整体装片的备制
3.呼吸的初步测量

D.行为学方法
1.动物行为的决定和解释

E.生态学和环境的方法
1.估计种群密度
2.估计生物量
3.初步判断水质
4.初步判断空气质量

F.分类学方法
1.使用二歧检索表
2.编制简单的二歧检索表
3.鉴定大部分普通有花植物的科
4.鉴定昆虫的目
5.鉴定其他生物的门和纲

Ⅳ.物理和化学方法
1.分离技术:色谱法、过滤、离心
2.测定:单糖、多糖、脂、蛋白质(费林氏溶液或费林氏反应,I溶于KI水溶液)、双缩脲
3.滴定
4.稀释法
5.使用移液管


Ⅴ.统计学方法
1.概率和概率分布
2.平均值、中值、百分数、方差、标准差、偏差、标准误、T检验、卡方检验

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联赛大纲

一、总则
由中国计算机学会负责组织的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联赛(NationalOlympiadinInformaticsinProvinces,简称NOIP)是全国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NOI)系列活动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旨在向中学生普及计算机基础知识,培养计算机科学和工程领域的后备人才。普及的重点是根据中学生的特点,培养学生学习计算机的兴趣,使得他们对信息技术的一些核心内容有更多的了解,提高他们创造性地运用程序设计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对学生的能力培养将注重以下的几个方面:
想象力与创造力;
对问题的理解和分析能力;
数学能力和逻辑思维能力;
对客观问题和主观思维的口头和书面表达能力;
人文精神:包括与人的沟通能力,团队精神与合作能力,恒心和毅力,审美能力等。
二、命题程序和组织机构
命题是考核和选拔过程中的重要一环,对计算机的普及的内容具有导向性作用。命题应注重趣味性、新颖性、知识性、应用性和中学生的心智特点,不直接从大学专业教材中选题。
在命题和审题工作中,坚持开放和规范的原则。在NOI科学委员会主持下成立的NOIP命题委员会负责命题工作,命题委员会成员主要来自参加NOIP的省(包括直辖市、自治区,下同。每个省最多派一名委员),也可来自社会计算机界。NOIP命题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提供NOIP的备选题目,并承担对所提供的题目保密的责任。
1.NOIP命题委员会委员应具备如下资格:
从事一线计算机教学或信息学奥赛辅导工作两年(含)以上;
有精力和时间从事该项工作;
对此项工作有兴趣并愿意作为志愿者从事NOIP命题及其相关工作。
2.NOIP命题委员会委员的产生过程:
本人提出申请(填写表格);
中学教师需得到所在单位同意或省奥赛主管部门同意;
科学委员会批准,由中国计算机学会颁发聘书(每一聘期为两年)。
3.NOIP命题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每年为NOIP提供备选题题目若干,在9月1日之前提交科学委员会;
备选试题的保密期为2年,在该段时间内不得泄密或另作他用;
搜集本省信息学奥赛的有关信息并向科学委员会通报;
4.题目一经提交,即表明同意授权中国计算机学会科学委员会全权处理,包括使用、修改和出版。试题原型被科学委员会采用后,中国计算机学会将为命题者颁发试题录用证书,并颁发酬金。无论是委员提交的题目还是科学委员会直接提交的题目,试题版权均归中国计算机学会所有。NOIP所用试题由科学委员会确定,这些试题可能从备选题库中选取并做适当修改后成型,也可能直接命题。
三、竞赛形式和成绩评定
NOIP分两个等级组:普及组和提高组。每组竞赛分两轮:初试和复试。
初试形式为笔试,侧重考察学生的计算机基础知识和编程的基本能力,并对知识面的广度进行测试。初试为资格测试,获本省初试成绩在本赛区前15%的学生进入复赛。
复试形式为上机编程,着重考察学生对问题的分析理解能力,数学抽象能力,编程语言的能力和编程技巧、想象力和创造性等。各省NOIP的等第奖在复试的优胜者中产生。
比赛中使用的程序设计语言是:
初赛:PASCAL或C/C++:
复赛:PASCAL或C/C++。
每年复赛结束后,各省必须在指定时间内将本省一等奖候选人的有关情况、源程序和可执行程序报送科学委员会。经复审和评测后,由中国计算机学会报送中国科协和教育部备案。中国计算机学会对各省获NOIP二等奖和三等奖的分数线或比例提出指导性意见,各省可按照成绩确定获奖名单。
四、试题形式
每次NOIP的试题分四组:普及组初赛题A1、普及组复赛题A2、提高组初赛题B1和提高组复赛题B2。其中,A1和B1类型基本相同,A2和B2类型基本相同,但题目不完全相同,提高组难度高于普及组。
(一)初赛
初赛全部为笔试,满分100分。试题由四部分组成:
1、选择题:共20题,每题1.5分,共计30分。每题有5个备选答案,前10个题为单选题(即每题有且只有一个正确答案,选对得分),后10题为不定项选择题(即每题有1至5个正确答案,只有全部选对才得分)。普及组20个都是单选题。
2、问题求解题:共2题,每题5分,共计10分。试题给出一个叙述较为简单的问题,要求学生对问题进行分析,找到一个合适的算法,并推算出问题的解。考生给出的答案与标准答案相同,则得分;否则不得分。
3、程序阅读理解题:共4题,每题8分,共计32分。题目给出一段程序(不一定有关于程序功能的说明),考生通过阅读理解该段程序给出程序的输出。输出与标准答案一致,则得分;否则不得分。
4、程序完善题:共2题,每题14分,共计28分。题目给出一段关于程序功能的文字说明,然后给出一段程序代码,在代码中略去了若干个语句或语句的一部分并在这些位置给出空格,要求考生根据程序的功能说明和代码的上下文,填出被略去的语句。填对则得分;否则不得分。
(二)复赛
复赛的题型和考试形式与NOI类似,全部为上机编程题,但难度比NOI低。题目包括4道题,每题100分,共计400分。每一试题包括:题目、问题描述、输入输出要求、样例描述及相关说明。测试时,测试程序为每道题提供了5-10组测试数据,考生程序每答对一组得10-20分,累计分即为该道题的得分。
五、试题的知识范围
(一)初赛内容与要求:

计基

算本

机常

的识

1.计算机和信息社会(信息社会的主要特征、计算机的主要特征、数字通信网络的主要特征、数字化)

2.信息输入输出基本原理(信息交换环境、文字图形多媒体信息的输入输出方式)

3.信息的表示与处理(信息编码、微处理部件MPU、内存储结构、指令,程序,和存储程序原理、程序的三种基本控制结构)

4.信息的存储、组织与管理(存储介质、存储器结构、文件管理、数据库管理)

5.信息系统组成及互连网的基本知识(计算机构成原理、槽和端口的部件间可扩展互连方式、层次式的互连结构、互联网络、TCP/IP协议、HTTP协议、WEB应用的主要方式和特点)

6.人机交互界面的基本概念(窗口系统、人和计算机交流信息的途径(文本及交互操作))

7.信息技术的新发展、新特点、新应用等。

计基

算本

机操

的作

1.Windows和LINUX的基本操作知识

2.互联网的基本使用常识(网上浏览、搜索和查询等)

3.常用的工具软件使用(文字编辑、电子邮件收发等)

1.程序语言中基本数据类型(字符、整数、长整、浮点)

2.浮点运算中的精度和数值比较

3.一维数组(串)与线性表

4.记录类型(PASCAL)/结构类型(C)

1.结构化程序设计的基本概念

2.阅读理解程序的基本能力

3.具有将简单问题抽象成适合计算机解决的模型的基本能力

4.具有针对模型设计简单算法的基本能力

5.程序流程描述(自然语言/伪码/NS图/其他)

6.程序设计语言(PASCAL/C/C++)-2003仍允许BASIC

基本

算法

处理

1.初等算法(计数、统计、数学运算等)

2.排序算法(冒泡法、插入排序、合并排序、快速排序)

3.查找(顺序查找、二分法)

4.回溯算法

(二)复赛内容与要求:
在初赛内容的基础上增加以下内容:

1.指针类型

2.多维数组

3.单链表及循环链表

4.二叉树

5.文件操作(从文本文件中读入数据,并输出到文本文件中)

1.算法的实现能力

2.程序调试基本能力

3.设计测试数据的基本能力

4.程序的时间复杂度和空间复杂度的估计

1.离散数学知识的应用(如排列组合、简单图论、数理逻辑)

2.分治思想

3.模拟法

4.贪心法

5.简单搜索算法(深度优先广度优先)搜索中的剪枝

6.动态规划的思想及基本算法

六、试题保密纪律

关于保密以及考试的纪律见NOI条例。NOIP主办单位中国计算机学会负责NOIP的纪律监察工作并接受投诉,加强过程监管,防止赛题泄漏、考场舞弊、弄虚作假等现象的发生。一旦查实命题委员会委员泄密备选试题,考场泄题或舞弊,或篡改试卷和考试成绩者,主办单位将根据NOI条例及其有关规则予以惩罚。

注:

2003年4月李文新起草

2003年5月征求全国NOIP单位的意见

2003年6月16日科学委员会审议通过

2005年5月18日科学委员会修订

NOI竞赛技术规则

为维护NOI的竞赛秩序,保证NOI竞赛的正常进行,特制定本规则。竞赛设备
选手竞赛使用的计算机为个人电脑,其最低配置为:
赛扬366CPU,
64兆内存,
标准的键盘,
鼠标,
10M以太网卡,
彩色显示器,分辨率800x600/256色。选手竞赛用机的具体配置由竞赛的承办单位在赛前公布。此外,竞赛承办单位为每个选手提供空白的书写纸和书写工具。软件环境
选手竞赛使用的计算机上安装的软件环境为:
操作系统:DebianLinux2.2r3
编程工具:FreePascalVersion1.0.4,GCC2.95.2,RHIDE/FP包含这些编程工具的访问路径已在Linux的环境变量中设置,并有必要的帮助文件。选手登录
竞赛之前,参赛选手将被随机指定竞赛用计算机以及相应的登录用户名和密码。竞赛期间,登录用户名,密码和选手身份对其他人员保密。选手练习
参赛选手可以在组织者规定的时间段内使用竞赛用计算机进行练习。练习时选手须使用用户名“guest”和密码“guest”登录。

参赛选手必须熟悉自己选择的竞赛环境,包括语言编程工具和所使用到的函数库或单元,以及相应的开发环境,尤其是编辑器和调试器。此外,选手应能够熟练使用Linux系统执行一些常用的简单操作,例如改变工作路径和对文件的管理等。竞赛试题
竞赛试题以书面方式提供,分为概述页和试题正文。
在竞赛试题文档的概述页面上包括下列内容:
试题名称缩写
目录路径
输入输出文件名
可执行程序名
执行程序的时间限制
该道试题的最高得分

试题正文部分给出每一道试题的详细描述,并包含有必要的图表和示例等。在每一页的顶部都标有所对应试题的标题,在页的底部标有该试题名称缩写。试题名称缩写是试题的标识符,以非空白ASCII字符给出,其长度不超过6个字符,用于源程序文件名、可执行程序名、试题目录名等的构成。参赛程序
参赛选手可以选择Pascal语言或者C/C++语言编写程序,并将源程序编译成为可以独立在Linux上运行的可执行程序。对于每一道试题,参赛选手应该只提交一个源程序文件。同时,使用C/C++语言者不得使用自己的头文件,使用Pascal语言者也不得使用自己的库单元。源程序文件名由试题名称缩写加后缀构成。对于用Pascal或C/C++语言编写的程序,其后缀一律使用小写,分别为.pas,.c,或.cpp。例如,对于试题名称缩写为city的试题,使用Pascal语言编写的源程序的文件名应为city.pas(大小写敏感)。当参赛选手对一份试题提交多份使用不同后缀的源程序文件时,测试系统只从其中选取一份进行编译和测试,并以此作为参赛选手该道试题的得分。

每道题参赛程序源代码的长度不应超过2,000行或120KB。超过此长度规定的参赛程序将被视为无效。
参赛程序应正常结束并返回Linux系统。任何其他的行为将被视为等同于超时导致的失败。

参赛程序中所允许的外部通讯是读入输入文件、生成输出文件、以及调用试题中指定的库函数。其它的外部通讯操作都是非法的。在参赛程序中严禁下列操作:
*处理鼠标和键盘的输入消息
*向串口写数据
*对网络进行任何操作
*创建和使用没有在试题中指定的文件
*使用fork、exec、system等系统调用和库函数创建新的进程
违反以上规则的选手将被取消当天参赛资格。输入/输出数据
输入数据从试题中指定的ASCII文件中读取。输入数据由一系列数据项构成。每一个数据项都是一个由可见字符(ASCII值33至126)构成的字符串。数据项之间由空格或者换行符分隔。输入文件的格式在试题正文中详细说明。试题正文中提供输入文件的例子。输入文件的例子同时也以计算机文件的形式提供在试题目录中。示例输入文件及测试用输入文件中数据的格式和试题说明中定义的相同,所以选手在其参赛程序中不需要进行数据格式正确性检查。

输出数据应写到试题中指定的ASCII文件中。输出文件应该按照试题说明中指定的格式书写。输出文件中不应写入额外的数据,以免影响评测结果。
输出数据的每一行(包括最后一行)必须以一个换行符结束。同时,选手的参赛程序中不应包括下列内容:
*屏幕输出
*除对规定文件读写外的Linux系统调用参赛选手在提交程序的最终版本之前,应该删除所有屏幕输出指令以及各种调试用的打印输出语句和Linux系统调用等。

对于每一道试题,在相应的目录中都有一个格式检查程序来检查输出文件格式的合法性。该程序的文件名是:
_check
例如,在第一天试题ring的格式检查程序的文件名是ring_check,在目录~/day1/ring下,其中~是竞赛者的基本目录(homedirectory)。格式检查程序仅仅检查输出文件名的正确性和文件格式的合法性而不检查结果的正确性。检查结果显示在屏幕上。

除非特别指明,输入/输出数据项的顺序与试题描述中的顺序相同。例如,假设试题描述中指明一个输入/输出行中包含x和y,当没有其他特别说明时,x出现在y之前。输入和输出文件名必须准确拼写。在Linux环境中,文件名是区分字母大小写的。选手需要注意正确使用文件名的大小写。拼写错误的文件名将使参赛程序无法得分。竞赛过程
竞赛开始前,各选手的计算机处于开机状态。竞赛试题放在键盘下面的信封中。在竞赛开始的信号发出前,选手不得打开信封和接触试题,也不得接触计算机和键盘。参加竞赛的选手不得携带软盘、计算器、参考书及其他用具进入赛场。在竞赛开始的一个小时之内,参赛选手可以就试题中模糊不清的内容提出疑问。提问应使用专用表格,一题一表。提问由竞赛科学委员会或其授权人员回答,提问者或其领队不参加问题的讨论。回答内容应是“是”、“否”、或“无可奉告”。等待答案的时间计算在选手竞赛时间之内,因此在等待答案期间,提问者应该继续比赛。比赛期间严禁选手使用寻呼机、移动电话等任何通讯设备,严禁选手直接或间接使用任何计算机网络通信功能。违反上述规定的选手将被取消参赛资格。

参赛选手在必要时可以要求监考人员提供帮助。监考人员不回答关于竞赛试题的任何问题,而只负责分发问题表、指示洗手间位置、分发饮料食品、或者处理设备故障。监考人员将在竞赛结束前15分钟和竞赛结束前3分钟分别发出提示,提醒参赛选手做好结束竞赛、提交参赛程序的准备工作。当竞赛结束时,监考人员将发出竞赛结束信号。此时,参赛选手必须停止一切竞赛活动并离开赛场。参赛选手离开赛场时可以拿走竞赛试题、草稿纸及信封,但不得从赛场中带走软盘。当计算机出现不可恢复的故障时,受影响的参赛选手会被允许延长比赛时间,延时的长短将由科学委员会决定。

备份
在竞赛期间,参赛选手应及时将自己的文件备份,以便当出现设备故障时迅速恢复文件。文件备份应放在/tmp目录之下。评测
评测工作由评测委员会独立完成,领队和参赛选手不参与评审工作。评测过程是由科学委员会审查批准的评测系统自动完成的。参赛选手的源程序首先被编译生成相应的可执行程序,然后再通过一系列测试数据进行测试运行。如果被测程序在规定的时间内正常结束(返回值为0),其输出的结果则被保存起来做进一步的正确性检查,否则就中断测试,输出的结果也不再做进一步检查。评测工作以参赛程序的执行结果为准。源代码不作为评测的依据而只被用来生成相应的可执行程序和进行违禁操作检查。参赛选手应保证其所提交的参赛程序源代码能正确地生成可执行程序。在评测过程结束时,各参赛队可以获得下面的信息:
参赛选手最终提交的源程序
每道试题的格式检查程序
对于确定性任务的测试数据和正确的输出结果
参赛选手的程序的运行结果
参赛选手的得分表
编程语言环境评测结果信息是保密的,领队只能获得其所在队参赛选手的评测结果。如果领队或参赛选手对评测结果有异议,可以填写相应的表格,并在评测结果公布后的三个小时之内提交评测委员会申请复议或复评。当领队或参赛选手对复议或复评结果仍有异议时,应提交NOI科学委员会仲裁,并以NOI科学委员会的仲裁结果为该项评测的最终结果。

规则的修改、补充和解释
本规则可由NOI科学委员会根据需要和NOI组织委员会的授权进行修改和补充。如有需要,NOI科学委员会可在竞赛前发布竞赛技术补充规则或临时规则。本规则以及竞赛技术补充规则或临时规则由NOI科学委员会负责解释。


附录A:一个目录结构的实例设第一天试题名字的缩写分别是:ring,game和city,第二天试题名字的缩写分别是:tree、frog和fly。参赛选手计算机硬盘上的竞赛目录如下:

第一天:
~/day1/ring第一天的试题ring.
~/day1/game第一天的试题game
~/day1/city第一天的试题city

第二天:
~/day2/tree第二天的试题tree
~/day2/frog第二天的试题frog
~/day2/fly第二天的试题fly


附录B:选手提交参赛程序前的检查要点当监考人员提示竞赛即将结束时,参赛选手应该根据以下几个方面检查自己的参赛程序:
程序是否按照正确的名称保存在正确的目录下?(其它名称的文件和目录将不被评测)
是否已经关闭程序中用于临时调试的特殊设置和语句?
是否已经将屏幕输出语句删除?
程序的输出文件名是否正确?输出文件内容格式是否合法?

主要资源网站

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网站    http://cso.xiaoxiaotong.org/

“明天小小科学家”网站    http://mingtian.xiaoxiaotong.org/index.aspx

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网站    http://castic.xiaoxiaotong.org/index.aspx

英特尔国际科学与工程学大奖赛  

http://www.intel.com/cd/corporate/education/apac/zho/math/336584.htm

中国青少年机器人教育网站    http://robot.xiaoxiaotong.org/

全国中小学信息技术创新与实践网站   http://www.noc.net.cn/t/

                      欢迎查阅各网站相关资料。

                                              教科室

                                            2008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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