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听说海关针对跨境进口有一轮意见征询。
意见征询除了正面清单补充完善,486号文的修改,主要涉及跨境保健品一些监管细节征询。
今年跨境进口保健品增长亮眼,这次针对跨境保健品一些监管细节征询也引起了行业关注。
是否意味着跨境保健品下一步的监管动向。
今年,针对跨境保健品的监管是最多一年,NMN的禁售,还有产品涉药典成分监管升级。目前商家和服务商反馈一些成分:
辅酶Q10 谷胱甘肽 番泻苷 聚乙二醇 白藜芦醇 泛醇 乙酰半胱氨酸 洋甘菊 甲钴胺 叶酸 褪黑素 水飞蓟 猪胆粉 石杉碱甲 甲状腺素 黑升麻提取物 硫酸软骨素 水蛭素 小檗碱等 。
就目前各商家和口岸反馈回来的成分, 远远比我们目前文章披露要多。
这两年,跨境进口保健食品商家、品牌爆炸性增长,很多成分五花八门。
跨境电商多品繁杂情况, 地方现场和审单工作压力也很大。根据反馈的通关情况看,执行要求资料资质有差异:不同关区,或者同关区不同城市, 同个城市不同监管区域 都有对成分具体单证要求差异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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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如:澳大利亚辅酶Q10 ,有地方能接受TGA企业注册资料,有口岸认为澳大利亚TGA注册监管体现的是药品,要提供卫生证或者自由销售证书。
跨境商家进不来的只能换口岸试试。
现阶段跨境商家和现场监管认定都处在一个尴尬的情况。
随着这一轮海关和相关部门对跨境保健品排查和资料提交情况,大概三类情况:
第一 出台跨境进口之前三乙醇胺 涉濒危两个情况类似指导
第二 出台新的监管要求,比如486号文的修改新增
第三 更新正面清单 标注 相应成分的准入门款
如果上述三种情况都没有,海关大概率还是对原产地国家标准的管理和强化。
我国食品安全监管责任配置分别为:养殖环节由农业农村部负责,生产、流通和餐饮消费环节均由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负责;进出口食品安全的检验检疫等监管由海关部门负责;卫生标准的制定、相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风险监测和评估等由卫生健康部负责。
跨境进口现在模式,如果正面清单和486号文都没有给跨境保健品新的规定。海关作为跨境进口最主要的风险监管部门,在日益增长的订单情况下,跨境保健品包含功能性食品没有统一定性之前,一定会加强风险措施。
重点留意 含药品成分问题
第一 药典成分 处方药成分 高危
第二 药典成分 有在药食同源 保健品目录 新食品等 提供国家食用依据相关资料。
第三 动物源成分 这也是目前各口岸要求不同的
第四 我国没有食用依据的原料
这两年很多新成分在跨境保健品很火,但是未在中国有食品依据,在海外生产布局最重要的考虑,留意要落地在海外允许食用的法律法规地方。
因《食品安全法》第九十三条中已规定,境外出口商、境外生产企业或者进口商负有向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提交尚无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食品所执行的相关国家(地区)标准或国际标准的义务。
同时,今年市场监管局对跨境进口食品宣传也加强了监管, 各地都有跨境保健品典型案例 ,和去年相比被处罚成倍增长。
另外,今年针对跨境领域突出的情况,消费者投诉和职业打假对监管部门 造成舆论压力很大,这次咨询也是两次提到这个情况。
虽然,跨境保健品面临多重监管压力,目前仍然是跨境进口最值得关注的和增长的赛道,商家还是需多留意政策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