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只涉案玳瑁标本在这里“安家”……全国生态日,寻找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的“上海故事”—上海政法综治网
“我可以摸摸它吗?”“哇!它长得真的好大啊,我还是第一次见呢。”……当6只背甲玄黄交错的玳瑁标本,从涉案物品变身成科研教具,在中华鲟梦园二期科普展览馆内直观地陈列在眼前,上海市实验学校附属东滩学校的学生禁不住感慨道。
这样的一幕,发生在近日由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法院联合上海铁路运输检察院、上海市公安局崇明分局、上海市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研究中心开展的环境资源案件玳瑁标本移交活动的现场。
今年恰逢“两山”理念提出20周年,在第3个全国生态日来临前夕,记者走进玳瑁标本的“新家”,寻找上海生态环境协同保护中,司法力量推动“治罪”向“治理”延伸背后的故事。
“玳瑁”可招财?20万重金求购
牵出首起涉及玳瑁物种的环境资源案件
此前,崇明警方接到一条线索,反映居住于崇明的嵇斌(化名)涉嫌通过网络购买玳瑁标本,由此案发。
原来,嵇斌是一名商人,常年在崇明做生意,这些年公司的经营效益还不错。一次,嵇斌在朋友圈看到王秀(化名)发布了有关出售玳瑁标本的广告,因为迷信玳瑁有“镇宅、转运、招财”的作用,虽然明知违法,但嵇斌还是铤而走险花了20万元重金,联系对方求购了一件玳瑁标本放在家中。
而随着嵇斌、王秀的到案,上游卖家杜明(化名)也随之浮出水面。“事实上,这起案件中,杜明、王秀都属于‘二道贩子’。”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法院陈家镇人民法庭法官曲翔是这起案件的承办人,曲翔告诉记者,源头上,是杜明在微信朋友圈中看到了好友(已另案处理)发布有关出售玳瑁标本的广告,“他知道玳瑁是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且法律明令禁止买卖,但因当时手中缺钱,就动起了转卖玳瑁标本牟取非法利益的‘歪心思’。”
于是,杜明在自己的微信朋友圈中转发了上游卖家发布的兜售玳瑁标本的广告招揽买家,“待有买家求购后,他便以向上游卖家低价购买玳瑁标本再高价出售的方式,从中赚取差价。”曲翔告诉记者,实际上,王秀也是在朋友圈看到了杜明的玳瑁广告后如法炮制,其目的也是为了从中赚取差价,获取非法利益。“等于嵇斌花了20万元求购到的这只玳瑁标本,是经过了杜明、王秀两层倒卖加价后,才到了嵇斌的手里。”
后经查明,杜明共出售8件标本,物种均为玳瑁,系国家一级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价值总计130万元。“三名被告人非法收购、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均构成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最终3人悉数获刑。”曲翔介绍,这起案件也是崇明法院审理的首起涉及玳瑁物种的环境资源案件。
玳瑁种群数量急剧下降
首次移交!从涉案物品到鲜活教材
“如果说对被告人判处刑罚、案件的顺利审结是完成了这起案件的前半篇文章,事实上,我们也一直在思考怎么才能书写好这起案件的‘后半篇文章’。”陈家镇法庭庭长黄菲菲告诉记者,在这起案件涉及的8件玳瑁标本中,有6件被崇明公安分局依法扣押,另外2件被外省市公安机关扣押并依法处理。
“虽然玳瑁被不法分子无情捕杀已成既定事实,但如果能够充分发挥这6只玳瑁标本的价值,在野生动物科研、科普教育及野生动物保护工作中发挥积极作用,也算最大程度弥补了犯罪行为对社会造成的损害。”黄菲菲介绍。为此,经报有关主管部门许可,崇明法院决定联合铁检院、崇明公安分局将这6只玳瑁标本移交给本市有权接收、处置涉案水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合法单位——上海市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研究中心,而这种移交形式,在崇明法院尚属首次。
在移交活动的现场,记者注意到,这6只陈列的玳瑁标本龟背纹理都很独特,呈玄黄交错的色泽,其中规格最大的背甲长宽达66.1公分×51公分。“因为颜值出众,玳瑁长期被非法加工成首饰、眼镜框、雕刻品等价格高昂的工艺品,野生动物贸易监测组织将玳瑁列为东亚非法贸易最严重的海龟物种。”
上海市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研究中心副主任郑跃平介绍,当前,受非法捕捞与贸易、栖息地退化与丧失、海洋环境污染等多方面不利因素影响,玳瑁种群数量在过去几十年里急剧下降,据估计,全球成熟个体在过去三代内减少了超过80%,其野外种群已岌岌可危。
“为了加强玳瑁等海龟的保护,我国将包括玳瑁在内的5种中国海域海龟列为国家一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受到《野生动物保护法》的严格保护,禁止捕猎、捕捉和杀害,严厉打击非法贸易。”郑跃平介绍,同时,农业农村部印发了《海龟保护行动计划(2019-2033年)》,科研机构也在坚持开展长期野外监测,跟踪监测种群动态和筑巢产卵行为,并开展公众教育,提升民众对海龟保护的认知和参与度。“这些工作的开展,为玳瑁等海龟保护事业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郑跃平最后对记者说。
织密生态环境协同保护网
上海法院3年受理环境公益诉讼案167件
上海市水野中心主任楼飞表示,对于此次移交的玳瑁标本,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进行专业的接收、登记、保存和管理,确保其科学价值与科普宣教功能得到最大程度的发挥。同时还将作为警示教育的核心展品和科普宣传的鲜活教材,向公众特别是青少年普及保护知识,激发全社会共同守护野生动物的行动自觉。
记者获悉,近年来,上海崇明法院不断完善生态司法协同机制,在全市法院探索建立首个生态司法协同中心,并同步建设生态司法协同e平台,促进形成资源共享、信息互通、优势互补、协同互助、生态共治,最大限度凝聚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司法等各方力量,构建起全方位、多元化、立体式跨部门跨区域生态治理共赢新格局。
去年6月,上海崇明法院联合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上海市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研究中心共同揭牌成立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打造集野生动植物保护、生态环境修复、生态法治教育于一体的生态环境保护平台。
“考虑到环境资源案件涉及诸多专业技术领域,存在技术事实查明难,鉴定周期长、费用高,生态环境修复难度大等问题,基地成立以来,我们聘请了7名专家作为该院环境资源审判的技术调查官。”黄菲菲告诉记者,这些技术调查官在实际办案中,帮助法官理解复杂的技术问题,准确查明环境损害程度等关键事实的同时,也助力法官制定合理的修复方案,确保生态环境得到有效修复。
从执法司法一线到保护研究中心,再到科普法治课堂,6只玳瑁标本“安顿新家”的故事,正是社会各方推进生态环境协同保护、司法力量推动治罪向治理闭环的生动缩影。
就在近日,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与上海市人民检察院还联合通报近三年环境资源公益诉讼工作成效,并共同发布8起优秀案例。数据显示,近三年,上海法院共受理环境公益诉讼案件167件,上海市检察机关聚焦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突出问题,立案3775件,制发检察建议1855件,发布公告360件,提起诉讼146件,司法力量助力超大城市生态环境现代化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的作用正日益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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