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罗田警方破获一起非法采挖国家重点保护植物案件,抓获两名犯罪嫌疑人。经查,二人多次在罗田县胜利镇某村山林中非法采挖野生蕙兰,数量高达800余株,严重破坏了当地生态环境。此案侦破,彰显了公安机关保护生态环境的决心,也为广大群众敲响了警钟。
2024年12月25日,罗田县公安局胜利派出所接到群众举报,称有人在胜利镇某村山林中采挖兰草花。接到报警后,副所长蔡振立即带领民辅警赶往现场。
“我还以为是来砍柴的”,现场村民告知民警确实有两名骑摩托的人来过。通过村民描述,民警很快找到山下路边的摩托车,但并未见到骑摩托的两人。“摩托车都不要了?”民警觉得此事不简单,迅速上山查看,发现山林中一片狼藉,大量兰草花被采挖,山林中留下了无数坑洞,地面散落着被剪掉的叶片。
△被剪掉的兰草花叶
经过细致搜寻,民警在一处竹林中找到嫌疑人慌乱逃跑时遗留在现场的两袋兰草花根茎,初步清点约有两百余株,数量之大令人咂舌。鉴于案情重大,民警迅速向所领导报告,县局森警大队大队长汪志刚立即带领队员和林业局工作人员赶赴现场勘察。
△被采挖兰草花根茎
经罗田县林业局森林资源检测中心鉴定,被采挖的野生兰草花为罗田县山区特有的野生蕙兰,属于国家二级重点保护植物,嫌疑人行为已涉嫌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
通过现场遗留的车辆线索,民警迅速锁定两名犯罪嫌疑人并将其抓获。经森警大队调查,犯罪嫌疑人徐某银、徐某发二人自2024年11月1日至12月25日期间,先后四次携带锄头、剪刀等工具,在胜利镇某村山林中非法采挖野生蕙兰,共计800余株,并以每株4元至80元不等的价格销往浙江温州等地。
目前,两名犯罪嫌疑人已被警方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深挖中。
民警普法
野生兰科植物四年前列入重点保护
2021年9月,经国务院批准,调整后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正式向社会公布。《名录》共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455种和40类,其中野生兰科植物29种和8类首次被列入。这些植物被纳入法律保护范围,只要实施了非法采伐、毁坏、收购、运输、加工、出售的其中任何一种行为,即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需要接受相关处罚。
另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四条规定,违反国家规定,非法采伐、毁坏珍贵树木或者国家重点保护的其他植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加工、出售珍贵树木或者国家重点保护的其他植物及其制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罗田县山区是野生蕙兰的重要分布地,野生蕙兰作为国家二级重点保护植物,具有重要的生态价值和科研价值,非法采挖不仅破坏了植物资源,还严重影响了当地的生态平衡。广大群众应增强法律意识,自觉保护野生动植物资源,切勿因一时之利触犯法律。
公安机关将继续加大对破坏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同时也呼吁广大群众积极举报相关线索,共同守护我们的绿水青山。
这些常见野生兰花挖不得
兰花虽美,可不能乱挖,轻则行政处罚,重则被判刑罚。如果你看到以下这些常见的野生兰花,就要注意了,只可眼观,不可亵玩。
蕙兰
兰科兰属的地生植物,假鳞茎不明显,叶直立性强,叶脉透亮,边缘常有粗锯齿,花常为浅黄绿色,唇瓣有紫红色斑,有香气,蒴果近狭椭圆形,花期3-5月。
春兰
别名朵兰、扑地兰、幽兰,是兰科兰属地生植物,假鳞茎较小,花葶明显短于叶,蒴果狭椭圆形,花期1-3月。
寒兰
兰科兰属地生植物,假鳞茎狭卵球形,包藏于叶基之内,叶带形,薄革质,暗绿色,前部边缘常有细齿,蒴果狭椭圆形,花期8-12月。
建兰
别名四季兰、雄兰,是兰科兰属地生植物,假鳞茎卵球形,包藏于叶基之内,叶有光泽,长30-60厘米,宽1-2.5厘米,蒴果狭椭圆形,花期6-10月。
多花兰
别名蜜蜂兰、岩兰,是兰科兰属附生植物,花茎直立或稍倾斜,花朵红褐色,叶长椭圆形,2-4枚着生于大型的假鳞茎上,生于林中或林缘树上,或溪谷旁透光的岩石上或岩壁上,叶革质肥厚并具有光泽,抗旱防寒力强,蒴果近长圆形,花期4-8月。